2023清明节倡议书
清明节倡议书都有哪些?扫墓祭祖是清明的重要内容之一。清明扫墓,即为“墓祭”,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祭扫祖先是对先人的缅怀方式,其习俗由来久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3清明节倡议书七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清明节倡议书(篇1)
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节是群众进行祭祀活动的高峰时期,是祭奠逝者、悼念先人、缅怀英烈、寄托哀思的重要日子。自3月25日起,县民政局决定清明节期间在殡仪馆设点为祭祀群众免费赠送鲜花,以“鲜花换鞭炮、纸钱”的形式,提倡社会各界人士环保、文明、健康、安全过清明,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深化“六城同创”内涵,营造印江良好形象。为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摒弃传统祭奠陋习。树立文明祭祀观念,倡导绿色祭祀新风,做到文明祭奠,节俭祭奠,破除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以献花寄哀思,鞠躬敬故人,营造文明祭祀新风尚。
二、倡导环保,选择文明祭奠方式。树立文明环保意识,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大力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团体祭祀等文明祭奠方式,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提升传统节日的现实意义。
三、提倡节俭,崇尚尊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以文明节俭的方式追思逝者。树立文明意识、公德意识,自觉保护环境,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四、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先行者。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带头践行荣辱观,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五、错峰祭扫,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清明节。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祭扫秩序。不在山头、林地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节日氛围和祭祀环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县城,为建设“和谐印江·美丽印江”作出自己的贡献。
2023清明节倡议书(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寒食好,春园百卉开”。我们迎来了祭祀先人、纪念先贤、缅怀先烈的清明节。扫墓、祭祖、踏青、春游、植树等习俗活动,体现了哀悼追思、迎春健身双重色彩的传统内涵。为了秉承传统,文明祭祀,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倡议:
绿色殡葬。更新传统殡葬观念,进一步移风易俗,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尚,积极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骨灰植树,回归自然”活动。
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尊老爱老,提倡长辈在世时多孝敬、丧葬祭祀时少花费,做到“追思先人,俭朴为本”。
文明健康。积极开展鲜花祭祀、网上祭祀、植树祭祀、家庭祭祀等祭祀仪式,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健康的方式寄托哀思。
摒弃迷信。树立科学的祭祀观,做到理性消费,杜绝攀比心理,严防森林火灾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力求以肃穆、环保、节约、安全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摆脱封建迷信的羁绊。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让我们共同行动,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带头人。
2023清明节倡议书(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乱扔烟头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要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森林防火的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征文、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董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坐牢。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消防宣传员,望各位家长要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全社会要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的工作氛围。
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的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2023清明节倡议书(篇4)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__林业局
20__年4月
2023清明节倡议书(篇5)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镇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本地村组干部或镇政府。
__政府
20__年4月1日
2023清明节倡议书(篇6)
各位格局的学员、粉丝:
首先祝大家清明假期好!
今年是20_年,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会在9月举办盛大的纪念活动。
时值今年的清明时节,大家除了为家庭家族的先人扫墓外,如果有时间,提倡大家加入关爱抗战老兵的志愿活动中去,参与当地志愿者的为抗战英烈扫墓的纪念活动!
前一阵给大家推荐过20__年热映电视剧《长沙保卫战》,在民族国家危亡之际,数以百万记的年轻人参军,义无反顾的走上前线,浴血奋战,英勇的牺牲了,很多人才十六七岁。他们是民族英雄,是有信仰、有信念的英雄!
由于历史的原因,正面战场的这些英烈们,我们很多年都没有去祭奠他们了。最近一些年来,国家层面出了很多好的政策支持这项事情的推进,民间团队也积极参与纪念英烈和对在世老兵的赡养工作。
纪念有信仰、有信念的英雄们,你才能变的更有信仰、更有信念,才会明白生命更崇高的价值!当知道了,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你才能活的更有意义,更有价值、更幸福!
格局对学员和粉丝发起清明节的倡议书,请大家通过各种形式纪念抗战英烈们!
参与方式:
1、大家可以查找当地关爱抗战老兵qq群,在里面找到志愿活动积极参加;
2、亦可以在关爱抗战老兵的网站、论坛里查找志愿活动;
3、如果没时间现场参加,那就通过纪念网站献花和点个蜡烛吧!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2023清明节倡议书(篇7)
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清明节即将到来,自古以来,这都是一个祭奠逝者,缅怀英烈的日子。我们脚下这片土地的安宁正是无数的革命先烈在解放海南岛战役中用它们的鲜血和汗水换来的。
然而今天,那段刻骨的历史在人们心中开始逐渐被淡忘,建设国家,发扬中华的重任又该如何实现?因此,作为一名海南的学子,更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有责任去履行自己的义务,继承和发扬革命先烈顽强拼搏,不惧艰险的精神。值此清明节之际,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先锋”宣讲团邀请各位前往海口市金牛岭烈士陵园参与扫墓活动。我们希望通过秩序井然的祭拜和追思,引导人们在缅怀先烈的情怀中,继承和弘扬者以优良传统,提升自我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此,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先锋”宣讲团向海南大学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在20__年4月5日清明节时分,以组织,团队,个人为单位,前往海口金牛岭烈士墓园参加祭拜革命烈士的活动。届时,我团将为前来祭拜的组织,团队,个人提供义务引导的讲解等有效帮助,以便祭拜活动能有条不紊的进行。各组织,团队,个人也可以在祭拜革命先烈之际,开展如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进报告会等活动,以丰富以丰富广大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