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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年度公积金结息利息收入

时间: 淑娟 热点资讯

南宁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超4.95亿元,那个人年度公积金结息利息收入有多少呢?今天小编整理了2023南宁市年度公积金结息利息收入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南宁市年度公积金结息利息收入

2023南宁市年度公积金结息利息收入

6月30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共为全市24088家缴存单位的112.66万名缴存职工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49533.53万元,结息金额较上年度增加5327.24 万 元 ,同 比 增 长12.05%,人均获得利息收入439.63元。

2023南宁市年度公积金结息时间

每年6月30日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结算日,计算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2023年结息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结息后利息转入下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本金中,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

2023南宁市年度公积金结息到账情况查询渠道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微信网厅、支付宝城市服务、爱南宁APP、市长热线咨询等方式查询利息到账相关情况。届时缴存职工通过注册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成功登录个人网厅后,即可接收到管理中心发送的结息到账提醒通知。

什么是公积金年度结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结息后利息将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另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公积金年度结息可不可以取出来

可以,公积金年度结息可以取出来,但前提是符合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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