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任免条例以及解读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了干部任免条例。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找来了想、相关的信息,供大家查阅!
2016-2017年最新单位干部任免制度
事业单位干部任免条例: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1)、党管干部;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5)、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 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 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 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 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