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系列
一、 人事资料
员工须将以下个人变更事项报知人事部门:
1、 更改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家庭人员变更;
二、 个人仪表
员工应在工作中保持衣着整洁。男性员工不可留须,头发应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不盖及耳部与衣领为宜。女员工之发型与化妆保持清雅。酒店女员工饰物限于手表、一枚订婚戒或结婚戒及耳钉。
三、 铭牌
酒店将发给每个员工铭牌一枚,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应佩带于胸前。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办理补领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十五元。
四、 更衣柜
1、 酒店将安排每个员工更衣柜一只,以作更衣使用;
2、 员工须经常保持更衣柜清洁整齐;
3、 员工应将更衣柜上锁,酒店不负责任何财物之损失的赔偿;
4、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贮藏饮料、食物及贵重物品;
5、 员工应使用酒店发给的更衣柜锁,不得私自换用自己的锁或加锁;
6、 员工不得私自相互调换更衣柜;
7、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内放置易燃危险品;
8、 酒店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连同保安人员检查更衣柜;
五、制服
1、 酒店将按照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制服;
2、 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出酒店;
3、 员工应在岗前或下岗后更换制服,不得在岗位工作时间内更换制服;
4、 员工应按要求定期更换制服,应保持制服整洁;
5、 员工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损坏制服,按价赔偿。
六、酒店设施
酒店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使用宾客卫生间。
七、员工签到、签退
1、 各酒店除总经理以外,所有员工均需在上下班时间,执行签到、签退手续;
2、 代人或托人签到、签退者,均属违犯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3、 因公未能及时签到、签退者,应及时与值班经理签名确认。
八、值班时间表
1、酒店员工必须按照酒店编制的时间表当值,不得擅自调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2、值班经理以下人员调班须征得值班经理同意,值班经理以上人员调班须征得总经理同意。
九、事假申请
1、 员工如无充分理由,不能无故请事假;
2、 员工如有事需请事假,应向总经理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休假;
3、请事假期间作无薪处理。
十、无故缺勤
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餐厅
1、 员工应按企业之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和餐厅用餐;
2、 员工在工作时间享有每日一正一副免费膳食供应。
十二、保安检查
1、 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之通道进出;
2、 酒店授权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手袋及包裹,员工应接受检查;
3、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进酒店应在值勤保安人员处登记;
4、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离开酒店时,应出具由总经理签署的出店证明,并交保安人员验证。
十三、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的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工作场所,倘有任何损失,企业恕不负责。
十四、拾遗
1、 员工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上级;
2、 员工在酒店范围内若有私人物品遗失,应立即向上级和保安报告。
十五、维护声誉及爱护酒店财物
1、 员工不得擅用企业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
2、 员工应注意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以免损坏企业之声誉;
3、 员工必须爱护企业之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偷拿。
十六、吸烟
员工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十七、通告
1、 企业各类通告及指示将张贴于“员工告示栏”内;
2、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在企业内张贴任何告示;
3、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更改任何通告。
十八、离职手续
1、 凡离职员工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交还企业发给的有关证件及物品;
2、 员工如丢失有关证件或物品,应按价赔偿;
3、 员工如不交回有关证件及物品,未按规定退赔有关费用,企业将拒绝发给有关离职证明并保留其法律上的追索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