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诈骗和解协议书
刑事诈骗和解协议书指的是诈骗人和受骗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刑事诈骗和解事宜上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刑事诈骗和解协议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刑事诈骗和解协议书篇一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于XX市XX区。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鉴于:
1、20XX年X月XX日X时许,甲方于XXX附近用餐,因XXXXXXXXXX,因言语不和,甲方与乙方发生争吵并于争执过程中造成乙方受伤;
2、甲方的过错行为,已经给乙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及财产损失,对此,甲方深表歉意并决心悔改。
有鉴于此,现甲方与乙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乙方予以宽恕。
2、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X万元(大写:XXXXX整)。
3、甲方应在本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并取得公证书之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甲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与乙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乙方也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民事责任。乙方在此之后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日后因此出现的后遗症、复查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上述款项支付后,乙方不再要求XXXXX。
5、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6、若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相关之规定(包括继续要求对伤情进行鉴定、以任何方式主动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等情况),乙方应将上述款项退还甲方。
7、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呈交
区公安局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刑事诈骗和解协议书篇二
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张某,身份证号码:
乙方:李某某,身份证号码:
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一次性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物品损失等全部费用。该赔偿款共计12万元。其中,包括某省建设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为乙方已经垫付给张某的赔偿款6万元和中介公司为乙方已经垫付给张某的赔偿款3万元。)甲方保证以后不再就本案再行向李某某要求任何赔偿。甲方在此以后所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后遗症、复查、伤残等均与李某某无关。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通过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退还给某省建设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为乙方垫付给张某的赔偿款6万元和中介公司为乙方垫付给张某的赔偿款3万元。另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再付给张某赔偿款3万元。实际乙方共计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甲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乙方的行为给予谅解。乙方在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赔偿和刑事责任,并请求公安机关对乙方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甲方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谅解书)
3、若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后,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相关之规定(包括以任何形式主动要求公安机关对乙方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款项退还乙方。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代理人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公安机关。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刑事诈骗和解协议书篇三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生,户籍地及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汉族,*年*月*月生,户籍地及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简要案情:
*年*月*日*时左右,在*地因琐事甲方与乙方发生争执和厮打,乙方将甲方打伤,经法医鉴定甲方身上伤已构成轻伤。
因双方当事人请求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认真听取了甲、乙双方的意见,对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证明和解系双方自愿并合法,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依法主持了和解。
甲、乙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乙方深感歉意,向甲方赔礼道歉,请求甲方予以谅解。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赔偿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三、乙方向甲方切实履行本协议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赔偿费用以后,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方希望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乙方从宽处理。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持调解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主持调解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印)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