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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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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签订可以扩大合作范围和领域,实现互利共赢,增加合作机会。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怎么写,这里给大家分享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

第一条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合伙人姓名:

第五条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醛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企业经营场所:邮政编码:

第九条合伙目的:

第十条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一条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姓名住所

第十二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权属证明缴付出资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五条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③清缴所欠税款;④清理债权、债务;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特色烤猪蹄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_____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___,范围包括______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______以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丙方______以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3

一、总则

1、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本企业为,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守法经营。

3、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1、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

2、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

三、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含其整体变更后的,下同)的员工持股平台,意在凝聚核心人才为公司共同目标奋斗、同时也让核心人才能享有股东权利和公司收益。

2、合伙经营范围:投资持有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

3、合伙期限:本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计算,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四、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组成,共_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2、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新增有限合伙人。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

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五、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

2、各合伙人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纳出资款,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各方同意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回到本企业银行账户,首先缴纳或者代扣代缴应付税费;扣除税费及费用后的余额部分,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3、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实际向合伙人支付收益时扣除。

4、亏损的分担: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5、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七、合伙事务的执行

1、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________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企业办理一切事务。

2、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替,由现任执行人指定或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指定。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本企业因仅以持有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为目的而设立,不进行任何创业投资/项目,每年至少开一次全体会议。

4、竞业禁止与关联交易,全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竞争性的业务。

违者除名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需经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意并通告全体合伙人,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5)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6)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7)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8)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关联企业造成损失。

(3)不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作。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4、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5、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普通合伙执行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6、合伙人退伙,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应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不能随意转让他人;退伙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7、合伙人退伙,其财产份额只能在当年年底企业结账时结算,转让价格不大于其在本协议中认缴的原货币值。

8、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除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全体合伙人同意,不能出质和转让。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清算本合伙企业约定普通合伙人作为清算人,清算人指定数个有限合伙人组成清算组协助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3、清算合伙企业财产余额时根据清算当年合伙企业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计算。

如果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新三版或创业版等上市,则按股票市值结算。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合同履行地的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项目、地址

1、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蛋糕店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出资

1、甲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三、企业登记办理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_____方名义办理《________经营许可证》,《________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

四、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五、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营职责

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由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即账目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交予甲方用于各种开支,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甲方入账。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经营中,甲乙双方对未经对方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____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七、盈余结算

店内盈余每____月(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甲方全额赔偿。如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由乙方全额赔偿。

八、过期货物处理

在经营中乙方负责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____提醒甲方知晓,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记录的过期货物由乙方全额赔偿。

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退伙

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股票投资共同出资,由乙方在中国证券市场进行A股股票交易的操作,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双方同意,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元),并将全部资金共同转入甲方证券账户(上海股东代码卡:_______________;深圳股东代码卡: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_;开户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合作证券账户”),由乙方进行股票操作。

合作证券账的托管银行为: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托管银行账号汇入资金__________万元(¥元),甲方汇入前述款项后,乙方向托管银行账号汇入__________万元。

3、甲方应于乙方向托管银行账号汇入前述款项后立即(不超过30分钟)将银行卡内全部资金__________万元转入合作证券账户,同时,甲方应在乙方向托管银行账号汇入资金的同时将合作证券账户的交易密码及合作证券账户的原件交给乙方保管(沪深股东卡及证券公司资金卡)

4、乙方汇入甲方银行账号的资金,甲方出具收款凭据。

5、合作期限为壹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乙方提取资金总额的_____%作为乙方操作团队的管理费。

二、风险揭示

1、乙方不能完全准确的预料市场的行情,且乙方的交易策略追求中长期的综合收益,短期账户出现亏损属正常情况。

2、本账户是封闭账户,在合作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提取和追加资金,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取资金。

3、若甲方欲单方提前终止委托,则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申请,在乙方同意后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并不论盈亏均须向乙方支付委托本金的_____%(百分之_____)作为管理费;

三、投资盈余分配: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产生损失和收益均由甲乙双方按照3:7分配。

2、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私自操盘,因私自操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并负责给付乙方_____%的补偿金

3、本着互惠互利和控制风险的原则,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按照7:3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股市交易帐号及密码,由乙方实际操作该帐号上的股票买卖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交易密码,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保证出资资金按时到位,除出现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中途不得回撤,否则将赔偿因此引起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3、在合作期间,由乙方自主决定购买股票品种、数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不得进行权证、ST、新股当日买卖交易。若乙方从事权证、ST、新股当日的交易,甲方有权立即强制执行交割、平仓,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帐户中提取资金,挪作他用,甲方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不得强制交割帐户上的股票。

5、若甲方擅自干涉乙方实际操作股票,对帐户上的股票随意买进卖出,甲方构成违约,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甲、乙双方应当保证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商业秘密,不能擅自将资金帐号、乙方实际操作情况的信息以及乙方的个人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其他第三人。

7、合作期满后,该资金帐号内的资金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前去银行办理,甲方可取得账户结余金额的70%,乙方可取得本资金帐号内资金的30%。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________项目为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注册形式为:________;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事务管理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牵涉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权利索取查看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复印合同复印件,依此作为衡量利益分配的原始材料(或本合同附件);

2、牵涉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与第三方接触谈判,或与第三方直接签订相关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评估甲方提出的投资方案,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全程跟踪甲方方案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甲方执行;

(3)甲方与第三方合同,须经过乙方的评估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整个项目的寻找,前期可行性评估,为项目定位定性,提交充分的项目分析方案与乙方探讨;

2、与第三方接洽谈判,撰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须经过乙方评估;

3、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4、解决与第三方合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合作顺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营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经营的,应对其他合营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7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第九条合伙期限为__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其中委派、委派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月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经过以上多方股东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经营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业务范围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条:出资额

一、出资总额为:

1、甲方以出资__,占合作项目股份的__%。

2、乙方以出资__,占合作项目股份的__%。

3、丙方以出资__,占合作项目股份的__%。

4、丁方以出资__,占合作项目股份的__%,

本协议签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合作人职责:

一、甲负责:

二、乙负责:

三、丙负责:

四、丁负责: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各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合伙项目每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清结。

第七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股利)。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资份额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每年月份汇总上一度公司盈亏状况,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股利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公司后期会吸纳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项目经营期间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不允许退伙,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且投资及所占股比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比例稀释。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违约一方的股份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各比例拥有。

①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他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只能管理部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9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目的:为了充分发挥甲方的资金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与业务渠道优势,以及珠三角市场优势,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出资,组建鞋料加工企业。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鞋料加工经营(前期从事来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后再考虑自产自销等经营渠道拓展)。

第三条合伙经营地点:

第四条合伙期限: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伙,则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出资方式与金额: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

(二)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

(二)双方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双方伙人的出资为双方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第六条财务管理

(一)双方出资专门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二)甲方委派一人负责协助乙方管理经营,所有进出账(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货物、员工工资发放等)必经由财务审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账。

(三)每月财务应汇总报表报甲、乙方审核,以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技术与业务渠道,给予____%的盈余分配比例;

(二)其余____%的盈余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资____%,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____%。乙方出资____%,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____%;

(三)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如企业出现亏损,甲方承担____%、乙方承担____%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投资或增加合伙人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资(含新入伙增加的投资)等比稀释本合同第七条的(一)、(二)款所形成的盈余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资情况下增加的入伙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转让原出资;

(二)退伙:

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规定的原因外,因合伙人自身原因需要退伙的,应提前60天告知另一方。退伙方的出资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退伙时,其技术与业务盈余分配权自然灭失);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但转让方须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且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合伙企业负责人为甲方(何水根),具体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

(二)乙方负责生产、技术、业务承接及业务渠道开拓;

(三)重大决策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付诸实施。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与其有关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终止合伙合同: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

(二)合伙终止后以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等。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一)所购置生产经营用车挂在_______名下;

(二)厂房租赁由乙方负责并签订合同;

(三)设备选型及采购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并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0

第一条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企业的名称:

第五条 主要经营场所:

第六条 合伙目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第七条经营范围:

第八条 合伙人姓名、名称及住所

姓 名(名称)

承担责任方式

住 所

第九条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

姓名

(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分期缴付出资额

缴付期限

出资方式

(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方式

合计

第十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或者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2、合伙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设立分支机构、清算组备案、修改合伙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1、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推举产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期缴付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事务导致违约发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并推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

(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 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背合伙协议,有不正当行为。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取得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协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符合本条第3款条件的,可以退伙。

5、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互换程序

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1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发廊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发廊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发廊,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发廊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专业美发沙龙,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甲方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工资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业绩百分之五为经营管理策划待遇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在合作期间,有任何一方未执行好本身职位工作以及合伙人的责任,拖累其他合伙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红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资。如情况恶劣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可甲方代表给予除名,退伙后按照入伙时的资金扣除一半为补偿公司的损失。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方为代表,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甲方__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将位于世界之窗欧陆风情酒吧街魔术吧的店铺(室内建筑面积:53平方米户外建筑配套使用面积为75平方米)转给乙方合作使用。

二、该物业所有权属于深圳市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乙方只有经营权,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管理费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与吕仕达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未按时交纳租金的商户,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将给予壹仟元以上的违约滞纳金处罚。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咖啡厅、果汁、甜品、冷饮、酒类(经营方式:服务),协议签定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在使用店铺当中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酒水及各种饮品费用另议。

六、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其他一切未尽事宜以甲方与吕仕达公司签定合同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3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双方合伙购买的位于虞城县路号的房产,现就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该房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元,共计______元。

二、甲方出资______元,占该项房产的产权比例为______%,乙方出资______元,占该房产的产权比例为______%,出资方式均为现金。

三、甲乙以双方合资购买该项房产主要用于,管理权约定为:

四、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出卖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份额,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五、该房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应登记为双方共有。甲乙双方如因产权、管理等事项发生争议,可以将该项争议提交商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双方及其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4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为了明晰产权关系,明确经营中的双方责任,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家对出租车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经营车辆情况

车型:牌照号码:粤S/核定座位:

营运证号码:购置证号码: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二、合作经营的基本原则

1、甲方拥有合作经营车辆的客运经营权,乙方拥有所购合作车辆的所出资金的所有权。(乙方所购车辆价款为元,购置附加费元,合计元)

2、乙方依法经营合作车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期限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1日。

四、合作经营的一般规定

1、合作经营期间,乙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经营期间实行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独立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合作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4、合作期间,若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5、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1000元、安全基金100元,合计900元(大写玖佰元)。

6、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作经营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1万元。

7、乙方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营运证件及车辆的有关证件,若损坏或丢失,甲方可协助补办,其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合作经营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先行垫付有关费用。甲方派员协助处理。若甲方对此支付了有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8、合作期间,若乙方确需更换新车的,应向甲方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但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重新购车后应及时变更本合同合作车辆基本情况内容。

9、合作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乙方必须将合作车辆的所有证件及标志灯交回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若乙方仍希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按照当时的规定办理。

五、合作经营车辆的转让

1、乙方不得转让合作经营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合作车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方可在甲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2、乙方转让合作车辆应实行车辆剩余价值折算转让的原则,其具体方法为:车辆总价值减去折旧后的剩余价值为车辆转让的实际价值(其折旧率表附后),乙方不得违反该转让原则。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和驾驶员的资质进行审查,有权组织乙方和驾驶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等知识和技能。

2、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驾驶员进行技术考核、法律培训,合格后方方可由乙方聘用驾驶车辆。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应取得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应当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

3、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审验车辆各种证照和办理有关经营手续,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按照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督促乙方按时在甲方修理厂或甲方指定修理厂对车辆进行强制维护保养,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纠正、查处乙方危及运输安全的行为。

6、甲方人员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行使对车辆的经营管理权,但有义务保护乙方合法经营。

7、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但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故意抵制甲方根据上级文件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实施管理,或煽动闹事、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9、甲方有责任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和驾驶员档案,但乙方必须配合。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出租汽车管理规定依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和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金、养路费、保险费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应交纳的所有费用,不得拖欠。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具有良好信誉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保全险种,保足保额(三者险不低于50万元,乘坐险不低于20万元)。

4、乙方应执行甲方实行的车辆安全责任保证金制度和安全统筹金制度。

5、乙方应自觉按时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大修,做好行车“三检”,不开故障车,并应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管。

6、乙方应按时接受车辆的年检审。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甲方的各种会议和安全业务培训。

8、乙方应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优质服务,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

9、乙方有意见应与甲方协商解决,不得闹事、罢运。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有关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要求纠正,造成损失的,有权索赔。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各种税费(包括税金、养路费、保险费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应交纳的所有费用),逾期不交责,甲方有权按日加收拖欠金额3%的的滞纳金;对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有权暂时中止合同,留滞车辆,待乙方交清所欠税费后让其恢复经营;对逾期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经营合同,收回车辆及全部证照。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乙方承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采取停发证照、终止合同收回车辆等措施,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等规定协议补充。

2、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分歧,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合同附件(出租汽车车辆折旧费率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5

甲方:__

身份证号码:__

乙方:__

身份证号码:__

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__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在__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算之日或双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公司的出资金额、方式、持股比例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

2、协议各方的出资,应于公司预核名通过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注入公司验资账户。

3、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按出资比例持有公司股权。上述出资完成后,甲方持有公司__%的股权,乙方持有公司__%的股权。

四、公司的治理模式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__方指派。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由__方指派。

2、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公司治理机制按《发起人协议》执行。

3、__元以下的支出由执行董事、总经理中任何一人决定并签认,__元以上的支出须由__和__共同决定并签认,__与__就财务签认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友好协商。公司的财务由双方共管,会计由__方委派,出纳由__方委派。

4、双方应根据本条约定内容,公司设立时签署《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本协议与《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5、公司设立完成后__方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沙石场开采和经营手续。

6、手续办理完毕,公司进行开采作业和加工销售。

7、公司在后续开采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的,由股东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公司开采完成后经营所得,应先偿还股东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后,再行分配利润。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以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六、特别约定

砂石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乙方:__

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6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____________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7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万元,丙出资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8

_____技术合作公司(甲方)

___有限公司(乙方)

双方于_年_月_日至_日在___市经验丰富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合作投资创办出租汽车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营企业定名为北方出租汽车公司。经营大、小车100辆。其中:西德奔驰280—S轿车7辆(为二手车,行车里程不超过17000公里,外表呈新)、日产丰田轿车83辆(其中:50辆含里程、金额记数表、空调、步话机等)、面包车10辆。

二、合营企业为有限公司。双方投资比例为3:7,即甲方占70%,乙方占30%。总投资140万美元,其中:甲方98万美元(含库房等公用设施),乙方42万美元。合作期限定为5年。

三、公司设董事会,人数为5人,甲方3人,乙方2人。董事长1人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1人由乙方担任。正、副总经理由甲、乙双方分别担任。

四、合营企业所得毛利润,按国家税法照章纳税,并扣除各项基金和职工福利等,净利润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乙方所得纯利润可以人民币计收。合作期内,乙方纯利润所得达到乙方投资额(合括本意)后,企业资产即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共同遵守我国政府制定的外汇、税收、合资经营以及劳动等法规。

七、双方商定,在适当的`时间,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洽商,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年_月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19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

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个人合伙协议书篇2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共同经营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共同出资购买公司的二手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整车计价人民币万元整(),车辆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共同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第二条、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甲方出资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分之产权份额(即);乙方出资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分之产权份额(即);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2、双方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车辆购置手续,并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

3、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同拥有,即甲方占%所有权,乙方占%所有权;

4、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他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风险、共同盈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示没有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于每月日进行结算,盈余按各自产权份额比例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各自产权份额比例承担亏损;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各自产权份额比例承担。

三、以下事由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他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后的车辆处置、债权债务等问题由协商解决,对于主动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经营车辆的权利。

五、合伙项目的经营需本协议经双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经营;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私自开展运营而由此造成的后果的由私自决定营运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六、营运车辆的日常运营费用及运营收入由甲方负责收付管理并详细记账,所有票据先由甲方进行管理,每月与乙方对账务后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对甲方的账务进行核实,审核监督账务的真实性,每月经营收入由甲方于双方规定的每月结算日前详细统计,由乙方核实后双方签字结算。

七、合伙运营车辆由甲乙双方共同驾驶。若需聘请第三方专业司机人员驾驶,需经双方同意,聘请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拟制确认,以明确聘金给付及其他权利义务。

八、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守约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任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九、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

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由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双方各一份。车辆挂靠

公司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章)

年月日

合伙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

4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