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制度的制定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行性,避免出现过于复杂、难以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写好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方便大家学习。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篇1
1、 目的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学生节约用电,保证学生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住宿学生宿舍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3.2 住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3 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学校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3.4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3.5 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3.7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 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3.8 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3.9 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3.10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3.11 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学生宿舍学校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学校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学生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3.12 严禁学生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
3.13 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3.8 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20__ 年12 月1 日起执行。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篇2
安全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39;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员及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师德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范围》。
2、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噪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篇3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__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办法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篇4
一、目的
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学生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669333,总裁办值班电话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学生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篇5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员工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669333,总裁办值班电话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员工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篇6
各工地员工:
1)宿舍内不准乱拖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电热器,不准有明火。
2)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职工进人有章可循,外来人员不得过夜。
3)工地的临时宿舍应当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第167号《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规定,达到相应的通风、采光等要求,电线、电光源等硬件设施应当满足施工人员生活的基本需求。
4)工地的临时宿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且在每个宿舍区张挂,使每个施工人员都知道。在此基础上工地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篇7
为强化学校安全的管理,预防各类校园事故的发生,避免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管理漏洞,明确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学校特制定各岗位及科室安全管理职责。
学生处职责:
1、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在校期间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并对学生开展文明守纪方面的教育活动。
2、指导班主任依法执教,不得出现体罚和变性体罚学生或将学生擅自撵出班级的情况发生。
2、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教育和做好转化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间的矛盾,避免矛盾升级。
3、在组织学生劳动或开展活动时,首先要对学生进行遵守活动(劳动)纪律和注意安全方面的教育,并认真做好全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活动(劳动)中的安全。
4、课间、午间及放学时用广播教育和监督学生不要在操场打闹、打仗或进入警戒线内,大雨雷电天气用广播组织学生进入教室防止雷击,维护良好的校园操场秩序。
5、中午12.30分开始用广播组织学生进教室上自习,要求除了清扫操场的师生,其他人员不得在操场逗留,监督操场秩序;放学时,用广播督促学生尽快离校,要求任何人不得在楼内和操场逗留,监督操场秩序。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范本篇8
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宿舍统一使用36V电源照明,员工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油汀、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如需加热食物等,到自炊间加热。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
4、宿舍空调设置控制用电定时装置,统一时间供断电。
5、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6、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二、违章用电处罚规定
1、员工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2、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4、员工离开宿舍时,未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三、分公司、项目检查执行规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对宿舍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2、项目安全员每天与电工对宿舍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3、各工长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用电进行自查自纠,对违章用电行为进行制止。
4、分公司将不定期对项目宿舍用电进行检查,如项目经理未每周带队进行检查两次,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项目经理500元;如项目安全员未每天对宿舍进行检查,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安全员300元;如工长未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一处违章用电,罚工长200元。
5、分公司、项目部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