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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作为规则和规范,同时也属于观念、意识的范畴,因此制度从抽象角度将是一种“共识知识的契约形式”。怎么写好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

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三、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须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

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2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3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馆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馆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馆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4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5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6

一、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馆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馆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馆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7

图书馆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馆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馆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8

总则

第一条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9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0

一、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二、学生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属教学用书到期如不能归还,可携带原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某些复本较少,流通量较大的书籍,要适当缩短限期,个别图书必要时可通知读者提前归还。

三、凡是公开发行的书籍,原则上都可供师生借阅。下列图书应该进行分别处理:

1、精美图册、复本较少的工具书、仅有一册的单本书等只限在馆内阅览,不得借出馆外。

2、内部发行的图书资料,根据上级通知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借阅。

3、馆藏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四、借书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先由本人在借书处挂失,由管理人员查证确无他人用该借书证时,可以申请补发。补发借书证后,申请人对挂失前原发借书证出现的借阅情况仍须负责。

五、图书是学校的财产,读者要自觉爱护。不得在图书内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得撕剪有关文章、资料、图片等。如有损坏,按我馆《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1

入馆须知

一、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二、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三、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四、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五、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六、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七、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八、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2

一、图书馆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馆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馆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3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二、图书馆的基本任务是:采集各类文献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图书著录符合《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符合《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质量,优化馆藏结构。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和破损严重的书刊要及时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外借,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

七、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书刊和新到书刊。在条件许可下,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4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5

1、技术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购置、保管,统一由业务室负责。

2、因工作需要的技术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由各室申请,业务室制定购置计划,站长批准后订购,入库登记、编号、办理借阅(用)。

3、、参加外单位学习班(培训、研讨班)所购图书、资料,返回须一律交业务室验收后方可报销。

4、外出人员购买所需专业图书技术资料,回站要交业务室登记、存档、签字后方可报销。

5、技术图书杂志资料的&39;借阅:

6、科技书籍一次借阅不得超过3册,借期1个月,期刊借期二周。期满未还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丢失处理。

7、工具书(含手册、字典、标准汇编等),独份资料只供查阅,特殊情况由站长批准。

8、各种图书、资料一般不外借。

9、借出图书资料丢失,按稀缺程度以原价的1—5倍赔偿。丢失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交款,逾期未交者,通知财务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10、人员调离本站必须交还所借全部资料、书刊,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图书采购管理规定

一、图书采选原则

图书采选的总体原则是:符合知识产权法;中文为主;品种精选,复本适宜;保证基础,重点突出;布局合理,兼古及今,适当超前。在满足读者需要的前提下追求高质量的馆藏,达到馆藏的实用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具体文献采选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实用性原则。针对学校的性质、任务和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安排以及学校科研任务,根据各层次读者需求采选图书,建立符合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为目的的高质量藏书体系。

2.系统性和前瞻性原则。按照馆藏内容结构合理、重点和特色馆藏系统完整、重点藏书与一般藏书有机结合的要求采选图书,同时,要根据读者需求变化趋势,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各学科专业、课程安排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以及学校新设置专业的信息,有预见性地收藏适用的新学科、新专题图书。

3.连续性和完整性原则。对某些重点藏书和特色馆藏要保持其内在的历史延续性和完整性,对丛书、多卷集文献、出版物及重要工具书要保持其完整和连续性,长期进行跟踪订购。

4.特色化原则。系统完整地收藏我校重点学科及专业、特色学科及专题文献,形成本馆特色馆藏。

5.复本控制原则。复本量的确定要综合考虑文献的使用目的、使用频率、内容时效性、读者群大小、同类主题文献出版情况、文献价格,以及本馆经费状况、馆藏点设置、流通制度、书库容量等因素。国内出版的文献可根据需要采购一定数量的复本,采取“保品种压复本,高利用多复本”的方针。对于借阅量大,损耗量大的图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购。

二、图书采选标准

1.中文图书采选标准

(1)重点采选出版社: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精选契合度高的重点出版社,对其出版信息全年不间断跟踪。

(2)重点采选范围:以支持本校所设学科专业教学为第一重点,职业考证就业指导;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热门畅销图书;指定教学参考书及其它重要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有较高文学造诣的文艺作品。

(3)适当采选范围:选题重复且品种较多的图书;高校学科基础教育读本;与本校学科专业交叉领域的图书;普通文艺作品、科普与通俗读物;时事热点、生活文娱类书籍等应有选择的进行购买。

(4)不予采选范围:与本校学科、专业设置完全无关的图书(农、林、牧、副、渔等学科);阅读范围不符(如少儿、老年读物、盲文);规格异常(如异型书、小开本、特大开本、磁带、非正式装订的试题试卷等)的图书。

2.赠书

即接受赠送的图书,接受国内外团体和个人捐赠的图书。受赠图书的选择标准:

(1)受赠图书,以本馆有全权处置为原则;

(2)选择符合馆藏原则的图书(违法及查禁的书刊;零星、不完整、不连续的杂志、报纸及小册子;过于陈旧且无参考价值的书刊;破损及有涂写痕迹不堪利用的书刊不予入库)

(3)复本确定参考本馆选购的中外文图书复本相关规定。

三、选书组织

1.选书工作分新书和特价书两类,新书以专业教师为主,特价书以采访人员为主。参与选书的专业教师要求有相当的专业背景、阅历和负责精神,人员相对稳定。采访人员要求对所负责的专业领域进行深入调研和馆藏利用分析,保持与各学院和本馆流通部、阅览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图书利用及需求和信息反馈,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相关专业的图书采访计划。

2.采访人员根据学科定期整理新书征订目录,并将其发给相关的选书专家,专家圈选后返回给采访人员查重订购。

3.重视荐购图书。对读者提交的图书荐购信息,经查重后要优先重点满足。同时根据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择教师、学生参与现场选书活动。

四、征订工作要求

1.根据图书采访工作计划及文献购置费情况,做好采购数据的记录统计,合理掌握征订进度。

2.图书采购主要采用预订和现采相结合的方法,以预订为主,及时收集和整理国内外图书资料目录,做到及时征订、发订。

3.对于供应商提供的征订目录,应将目录倒入本馆采购数据库进行查重。自订图书应在系统中建立采购图书条目,输入ISBN、书名、价格、订数、出版社、订购序号、总价等,以建立完整的图书预定数据库,备查重,避免重复购入不必要的图书

4.对于大码洋、大复本量图书要及时与供应商做好二次反馈处理。

5.与供货商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及时处理购书、供书等各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如图书订数有误、图书错发、破损等。

五、财务登记报销

1.征订图书进馆后,由验收人员根据随书清单核对清点,并录入系统。

2.实洋开票(发票附注码洋及折扣),仔细核算,并在发票后面注明对应批号、码洋、实洋、由验收人、采购员签章。

3.填写“学院图书馆图书验收单”(含对应批次,码洋,折扣,实洋,图书册数,条形码起止号等信息),并由验收、采购、部门领导签章与发票一起送报销。

4.根据“学院图书馆图书验收单”填写汇款信息留存表,图书馆留存备查。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6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务必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群众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7

为加强图书馆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特制定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图书馆主管领导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科负责人是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是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确保图书馆安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烤火器、电烘箱等设备,不得随意接电线插座、超负荷用电;严禁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入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意识,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如有丢失及时报告;贵重设备和特种文献要有专人管理,防止馆内财产流失。

四、加强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除要求工作人员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正确使用方法外,还需对学生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防止一切安全隐患的发生。

五、加强设备的管理,要求有设备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严禁利用网络发送和接收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和机密,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六、坚持安全巡视检查。组织定期巡视检查,消防设施到位,检查记载到位,及时整改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对无力整改的消防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七、若发生火灾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拔打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灭火并进行人员疏散,严防因疏忽大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八、晚班切记做好四件事:关门窗、关灯、关空调、断电;保安人员必须履行24小时值班制,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8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19

一、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室无灰尘、卫生整洁。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填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幼儿不得将图书带出活动室。

五、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剪、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六、教育幼儿书架上随意取书。

七、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八、资料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借还记录,定期整理检查。

九、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登记、入册、编目、上架、借阅、未登记的新书绝不外借,及时向老师宣传介绍新书,加快图书流通,提高图书利用率。

十、所有拿出图书室的图书,都属外借,外借的图书,务必办理借书登记;还书时需办理还书登记,检查所还图书与所借书目是否相符,书本是否损坏,进行核销,必要时注明图书损坏遗失的大致情况及原因。

图书馆工作汇报制度篇20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8:00————17:00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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