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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规章制度

时间: 新华 制度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可以确保政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冗余。如何写出优秀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4、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5、各大队务必在每月5号前及时、认真递交上一月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月的工作计划。

6、每周一例会,参会人员需着正装,不迟到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7、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交领导审批,假期结束需及时销假。

8、公司人员外出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交领导审批,并负责车上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9、公司各级领导及各大队应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2

一、总则

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养好的品德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5、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学生会工作,善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其他素质。

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任命与选拔。

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碌者下”的任聘原则。

二、各部工作

(一)、主席团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是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副主席分管负责制。按照《学生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1、全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学校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支持学生会在团委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接受团委监督和指导,支持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4、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部工作进行考察、监督。随时抽查、监督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情况;

5、负责监督各部长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树立合作共赢的意识,联合开展大型活动;

6、有权抽调其他部门成员到分管各部从事协助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8、负责起草实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9、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旨: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脑和核心,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对学生会日常事务、大型活动和人力资源的实行宏观调控。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

(二)、学生会办公室

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工作中心,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负责校学生会自身建设的非职能部门,在学生会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着咨询、建议,参谋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协助主席团、常委会处理院学生会日常事务;

2、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以学生会名义发布通知;

3、组织安排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各类会议,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负责准备、记录及考勤;

4、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学生会大事记”记录工作;

5、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会议室和仓库的管理,负责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收入登记;

6、协助主席团开展学生会纳新、竞聘、考评、评优工作;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7、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并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8、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

9、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习生活部

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相互交流,协助教师共同探讨教改新方向。协助学校对学生公寓进行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创作大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知识大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针对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讲座和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活动,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知识。

2、邀请学校或举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开拓同学的学术视野;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3、举办各种经验交流活动,如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新老学生学习交流会、思想交流会等;

4、联系各班学习委员,深入了解和调查同学一定时期内的学习动向和意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工作会议,讨论同学们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并及时予以解决。促进教与学的交流、发展;

5、定期做好全校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统计公布检查成绩。督促和指导全校各学生公寓营造干净、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

6、负责对寝室卫生、教学楼卫生、食堂卫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比,及时总结,汇报,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中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解决;

7、举办寝室文化设计比赛,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

8、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需求及困难,组织活动给予及时扶助。

9、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开展工作,定期对各班生活委员进行开会、对卫生不好班级进行批评、同时也对卫生好的班级进行表扬,开展“无烟宿舍“评比活动;

10、做好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

11、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宗旨:

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为全系学生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宣传部

以宣传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为中心任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对我校学生宣传校园文化,报道先进事迹的一个职能部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帮助各学院学生会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学生会文化及时向同学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1、协助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标语及横幅,布置学校团委及学生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背景及各种展览活动;

2、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前期策划和全程宣传活动;

3、组织学生会各部和有关学生做好新生入学、欢送毕业生等宣传工作,管理好学校宣传栏;

4、配合形势,开展美化校园、提高思想觉悟的各种活动,如书画评比赛,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开展有关的艺术创作等活动;

5、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各班开展手抄报的检查、评比;

6、并对一些重大的节日,实事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

7、定期召开每班宣传委员会议、进一步落实学样下达的通知与任务;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五)文艺部

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的部门。

1、具体落实每学期的文艺汇演及周末舞会的组织策划实施;

2、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策划和组织学校大型文艺汇演和比赛。如校园歌手大奖赛、元旦文艺汇演等。

3、落实各班文娱委员职责,发现培养文艺人才,指导各班文艺委员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负责每次文艺汇演的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组织工作。

4、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5、组织全校各班积极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并且要组织编排节目代表学生会参加。

6、及时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7、及时了解掌握同学们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装点中新的文化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六)体育部

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并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1、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织多种有意义的体育活动;具体落实每学期的篮球联赛,足球赛,协助校运会的组织工作;

2、结合学校的工作安排,组织核实学生的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举办全系性的各种体育比赛和有关知识讲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运动水平和体育欣赏水平;

3、经常听取同学们对开展体育活动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映给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4、负责院运动会参赛选手的选拔、训练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生活动的部分安全问题;

5、定期召开各班体育文员会议进一步加强各班学生对于对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同时加强各班学生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

6、加强与其他院校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各种友谊比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比赛,增进友谊,强身健体。

7、负责组建各类健身俱乐部。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宗旨:

弘扬体育精神,锻炼身体素质,为同学服务,为中新争光!

(七)社团部

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广大学生的全面成才。大力开展敬老助残、义务家教、青年志愿者等社区援助活动,增强学生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意识,促进学校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协调各社团的关系,健全各社团组织结构,指导各社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1、组织同学参与各种自强自立的实践活动,负责学生会联系校外社会实践的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分配、联系以及管理工作。

2、组织和监督各项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记录,总结存档;

3、组织学校志愿者及志愿者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全校学生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评比优秀的社会实践论文;

5、为各个社团服务,解决各个社团所面临的问题;根据学生的需求发展新的社团;

6、指导各个社团加强自身建设,在务实创新的基础上办出社团的特色;规范开展各个社团的活动;做好社团的新老交替的继承工作;

7、制定并落实社团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等;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组织工作的指导与建设;

8、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全校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9、加强与校内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密切与兄弟高校相关学生社团组织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10、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宗旨:

通过各项活动加强我系与社会及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我系学生会对外整体形象的设计。负责各项涉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提高学生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三、资产管理制度

1、凡学生会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新增固定资产由学生会办公室登记造册;

2、学生会固定资产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专人保管,未经主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借用或搬动,同意借用后,需填写借条交办公室备案;

3、学生会固定资产使用者须正确使用和认真保管,如发现损坏,使用者需积极保修。如属故意损坏(包括不按规定操作引起的损坏),应按价赔偿;

4、学生会办公室仅为学生会办公使用,非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进入办公室活动;

5、学生会活动室的房间钥匙,只限学生会工作人员所有,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人不得私配。所有放固定资产的房间钥匙,未经办公室的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节约运用所有学生会办公室资源,做到不浪费、不滥用。

四、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和使用

1、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监督;

2、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各项具体活动前,必须向主席、学生会办公室领导提交经费书面申请和预算方案,经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席、团委签字批准备案后,方可开支;

3、学生会各部门资金只限于预算范围内;

4、各部门进行经营性服务时,除支付工作人员一定酬劳外,余额全部纳入学生会活动经费。

(二)财务报销

1、学生会所有开销符合各部门的报销资金必须是事先申请并经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批准备案领导批准备案的方可,否则不予报销;

2、学生会各部门所报销的发票一律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由主席、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团委领导审核批准并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考核、奖惩措施:(具体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一)为了使考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特实行工作考核制,学期末进行总结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人基础分1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其中,干事的考评由各部部长、办公室负责平时考勤;

2、根据个人所得分数,对于分数低于5分者,本学期不得附加分,不得参加本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于优秀者,学生会将颁发荣誉证书;

3、对于中途自动退出学生会者,取消其评选奖学金及学生会干部评优资格;

4、对于开除学生会者,此后一年不得参加任何团委、学生会、社团的评优活动,包括奖学金的评选。

(二)对违纪或没有尽职尽责人员的处理:

作为学生干部,学生会成员首先应自觉遵守好校规校纪基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为其他同学做好表率作用,若违纪或失职则给予以下处分:

1、学生会成员若违反了校规校纪,除按规定进行学校处分外。还要视情节撤销其在学生会内的职务,直至开除学生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优活动;

2、学生会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必须始终报有服务学生的思想,时刻心系学生会。若行为与学生会整体利益相违背,或只挂职而不干实事,则直接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

3、坚持例会制度,对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个人做检讨,累计达三次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4、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走后门,则撤销其在学生会内职务、并开除学生会;

5、学生会成员不按时值班,或值班时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则给予严重批评,累计达三次者撤销其职务;

6、学生会成员对自己部的活动必须按计划进行,对安排给自己的工作必须及时、认真地完成,有意见可以保留,且可以及时提出,否则完成不及时或耽误学生会正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则本人需作认真检讨,且在例会中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再犯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7、为使学生会能有顽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成员在干好自己本部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其他部开展活动。若发现有跟同学闹别扭或对非自己部的工作不关心者,则对其进行严重批评,若仍不改正则直接撤销其职务。

六、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必须树立为学校,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观念;

2、工作中不徇私舞弊,做个公私分明的好成员,不计较个人得失,能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认真工作;

3、能服从学校、组织的合理管理,乐于接受分配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讨价还价,做事讲究原则,按流程办事。

4、工作中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讲究方式、方法,热情对待他人,对同学采取不恰当的手段进行管理;

5、学生会个成员必须仪表端正,不穿奇装异服,不剪怪发,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

6、各成员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职,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有不怕苦、不怕脏、敢管、敢抓的品质;

7、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中应戒骄戒躁、不互相轻视,不搞小集团、不闹矛盾,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帮助,互相尊重;

8、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准时参与各项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不缺会,有事必须按程序请假。

七、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包括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主席会议、部门会议等;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00—8:30;

4、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5、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6、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7、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7、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一)部长工作例会及临时会议

1、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2、时间:周日晚7:00;

3、参加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成员: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及各部部长;

4、例会上及时总结前期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对下期工作进行计划安排;

5、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7、迟到一次扣1分;

8、病事假(需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于正、副主席,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9、找人代会扣1分(课事假除外);

10、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二)部门内部会议

1、开会时间以部长通知时间为准,有办公室负责考勤进行随机抽查;

2、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一个学期旷会、迟到、请假次数超过5或者连续三次迟到者开除学生会;

3、迟到一次扣1分;

4、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5、会议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把卫生工作干好,无故不打扫,所有参加会议成员各扣1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1、无故不到者,一次扣3分,旷会、迟到次数本学期超过5次或者连续三次旷会者,开除出学生会;

2、迟到一次扣1分;

3、病事假(须在开会前2小时将书面请假条交予部长,签字有效)并扣0.5分,否则扣2分;

4、开会入场后不得交头接耳、保持会场安静。发现交头接耳者给与扣分2分;

5、开会期间认真听会并记录,不得睡觉、说话、吃东西、看其它书籍等。一经发现扣分2分。连续三次发现且不改正者,开除学生会。

6、未经批准私自接打手机将给予口头警告,再犯者给予扣2分处理。

八、值日考勤

1、值日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值日人员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2、值班结束后,搞好卫生清扫工作,并管好门窗。保证办公室物品安全;

3、值日人员按时值日,不得无故不到,有事须找人代替;

4、值日中负责人没到一次扣2分,任务没完成,扣负责人3分,其他值日人员各2分;

5、干事无故不到者一次扣2分;

6、迟到扣2分;

7、有病、事、假的告知所在部部长,另找人代替,否则扣事假人2分。

九、处理好“五大关系”

1、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是我们学生的首要任务,但不可把“我要学习”作为推卸工作的借口;

2、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3、处理好与普通同学的关系;

4、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5、处理好部级之间的关系。

十、附则

1、本条例从____年4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2、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归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学生会。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3

1、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针对常见六病,做好宣传和防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2、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3、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4、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5、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6、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7、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8、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时,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9、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

10、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做好传染病复课检诊工作,以防疫情扩散。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4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管理体制

1、设立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学生和宿舍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协助管理教师工作,积极进行师生意见沟通;

3、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行为准则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条例,服从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学生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管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焚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赌博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政教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

9、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明亮;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如有违反以上规则者,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女子大学生活部隶属学生会,是在团委学生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生活部作为一个幕后部门,一直默默的为全校师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务和帮助。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难题,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三条学生本着自尊、自重、诚实劳动的态度参加生活部活动,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响自身的学习主业,不得以参加生活部工作为由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

第二章部门内部职责及制度

第四条生活部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部长职责

(1)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学年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负责。

(2)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和要求,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3)按时召开工作会议,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

(4)部长有权决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可以调配部门或是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活动。

(5)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各项工作,部长有事未参加例会时可代替部长主持会议。

(2)具体安排各项工作。

(3)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七条秘书组职责

(1)负责校内的宣传、招新工作。

(2)负责活动的计划、过程、总结、通讯的编写。

(3)收集各系的工作计划、总结,并整理保管。

(4)负责例会的签到、记录。

(5)负责整理各类资料文件,做好重要资料存档工作。

(6)负责建立和健全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制定生活部的`岗位分配表,杜绝重岗现象。

(8)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9)协助其他组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督察组职责

(1)负责生活部同学的校内工作岗位安排。

(2)负责生活部同学的值勤情况(正常、迟到、早退、旷工)。

(3)负责检查生活部同学得到工作效率和质量。

(4)在意见箱中发现有对某生活部人员不满或提出问题者,经部门核实,多次发现问题不改者,有权撤消其职位。

(5)收集和反馈生活部干事在值勤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及其与同学间存在的矛盾并予以及时解决。

(6)要深入岗位,查实情,说真话,对生活部信息起下情上传、上情下传的作用。

(7)遇到突发事件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8)负责考勤表的收集、整理、保管。

(9)负责生活部干部的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

(10)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九条干事职责

(1)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2)积极与各系负责人联系,并协调好总部与系部的关系。

(3)服从上级的调配。

(4)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十条各系生活部职责

(1)每月召开系部生活部同学会议,及时沟通。

(2)按时参加校生活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每月28日前须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打印书写均可)秘书组。

(4)配合校部有针对性地在本系范围内开展生活上的活动,并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及时上交生活部秘书处。

(5)各系生活部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8)认真及时地完成校生活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9)对工作消极,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将建议其所在系予以辞退,并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10)例会无故迟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检讨、三次黄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国留学生(本办法特指接受学历教育的本科生,下同)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__年1月31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和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留学生守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2、遵守宁波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和安排,勤奋学习。

3、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尊重各国的风俗习惯,促进各国教育、文化和经济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接受条件和录取手续

第三条到我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四条我校对外国留学生实行一年的试读期。试读期满,必修课程考核合格,并经省教育厅批复,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试读期间,学生违反宁波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试读。

第五条计划内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直接下达计划,分配至我校学习,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安排汉语补习。每学年开学前,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将完成汉语补习任务的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并编制学号。

第六条凡具有高中学历、汉语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外国留学生均可申请自费来我校本科专业就读。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对外招生宣传工作及外国留学生申请材料审批工作。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办理和寄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留学签证申请表,教务处负责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并编制学号。

第七条我校接受国外正规大学的在读学生,以及与我校签署过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外专科学院的大专毕业生,插班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八条已在国内其他高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经原接受学校同意,我校考核同意接受,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申请转入我校学习。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录取证明、在学证明、成绩单、健康证明和无违法违纪等证明。拟转入学生应在原学校办理完毕转学和离校手续及外国人居留证迁移手续后方可转入我校学习。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

第九条外国留学生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凭宁波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来学校报到,并按规定缴费。报到期间,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证件审查、缴费管理、法规教育和学生证、居留证办理等手续,各学院负责新生的教学安排。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国际交流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但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外国留学生新生入学后3周内,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或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格检查或复查由国际交流学院组织安排。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条外国留学生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有关医院诊断短期内可达到健康标准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回国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身体康复后,凭正规医院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复查合格后,于下一学年开学前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已取得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的注册手续办法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与纪律

第十三条外国留学生考勤与纪律的基本要求参照宁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外国留学生上课、实习、社会调查等可采用多种方式实行考勤。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准假或虽经请假但逾期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上课按实际学时计算,实习按每天5学时计算,对旷课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社会实践、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留学生可自愿参加。

第十五条外国留学生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请假少于等于3天的由所在学院审批;超出3天的由所在学院同意,并通知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两周以上的须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请假一个半月以上者,须办理休学或停学手续。特殊情况学生无法事先书面请假的,允许先口头请假,但在书面请假障碍消除后应立即补办手续,补假程序同上。

第五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六条外国留学生课程考核、成绩记载及学生学分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宁波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外国留学生参加考试,采用与中国学生相同试卷,考试场地可单独安排在国际交流学院进行。由国际交流学院教师负责监考。

第十八条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必须获得学分的课程,如不合格均须重修。重修学分列入学生选课学期的选课总学分,成绩按实予以记载。

第十九条外国留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者,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六章课程修读

第二十条外国留学生应按照留学生注册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修读各类课程。课程修读方式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中国概况(3学分)、汉语(8学分)为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外国留学生可根据本人汉语水平在国际交流学院选择相应的汉语课程。外国留学生课程的免修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国留学生可免修英语等外语课程及体育、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训练课和思政等课程。

第二十二条插班进入我校学习的国外大专毕业生、国外大学的在读学生及由本国其他院校转入的外国留学生,其原学历阶段所得的成绩和学分,经本人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校教务处同意,可免修有关课程。其余课程均按我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读。

第二十三条外国留学生选课、缓考等手续参照宁波大学的本科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或转学申请,一般限定一次。

1、课程学分累计积点分在该专业同级学生中排名前30%,且无纪律处分;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者其他学校别的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转学就无法继续学习的;

4、少数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如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省级及以上机构评定的学术科研成果或专利等),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第二十五条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1学年者;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

3、应作退学处理者;

4、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六条具备一定汉语知识的外国留学生,经国际交流学院考核,如学校教学条件允许,可转入留学生汉语言(对外)本科专业学习,已修读且取得学分的专业课程可以免修,课程免修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国留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办法,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八条外国留学生患病或因伤,经有关医院诊断,认为需要较长时间治疗休养者(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患者必须休学)应予休学。外国留学生女生可生育休学。

第二十九条学生因病休学由本人申请、附医院证明,经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一般以1年为限。因病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经本人申请、教务处批准,可继续休学1年,但累计不得超过2年。

第三十条因病休学的外国留学生应回国疗养,休学期间的管理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属负责。

第三十一条外国留学生因特殊原因(如创业,参军等)须中途休学的,经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可休学(保留学籍),休学一般以2学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3年。休学学生须办理离校手续,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第三十二条外国留学生在休学期间必须离校,不得擅自来校上课。学校不对其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第三十三条外国留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于学期开学前持休学证明(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国内有关医院复查合格)、经所在院(系)和国际交流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复学。

2、休学期间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或法规者,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九章退学

第三十四条外国留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不因成绩原因退学。

第三十五条外国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超过学校规定的在校学习年限者;

2、休学或停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者;

3、经有关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严重传染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4、本人要求退学,经劝说无效者;

5、学生擅自离校超过一个月者。

因上述事由退学的学生,不属于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外国留学生退学后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诊断患有精神病等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之疾病(包括意外致残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领回。

2、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至少学满1年)发给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

3、退学学生应在学校退学文件发布之日起1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十七条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第十章毕(结)业管理

第三十八条有正式学籍的外国留学生,德、智、体等全面鉴定合格,修完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发给注册专业毕业证书。毕业资格的审核以学生入学当年的教学计划为依据。

具备辅修资格的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所要求的课程和教学环节,获得规定学分者,可获得相应证书。

第三十九条凡在学制年限内无法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外国留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业,延长学业期间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执行。要求延长学业的外国留学生,须由本人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外国留学生延长学业期间,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四十条外国留学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毕业。

第四十一条修业期满,修读了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含实践),但未达到毕业条件者,作结业处理;未达到结业条件者,作肄业处理。

第四十二条申请结业的外国留学生,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结业换发毕业证书条件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学位授予

第四十三条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查准予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凡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的试行办法》和宁波大学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教务处提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十四条文、史、法、教育、经济、管理类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未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六级,其他类专业未通过国家汉语水平考试三级的,不授予学士学位(英语、日语等外语语种专业除外)。

第四十五条外国留学生的学位授予可以不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和学位课程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外国留学生的其他学位授予条件参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七条与我校签署过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外专科学院的在读学生插班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的,具体按照有关协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经注册取得学籍的外国留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国际交流学院予以配合;其他外事活动或特殊情况,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管理。

第四十九条其他未尽事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宁波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经第46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细则

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

(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

(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

(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

(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的(扣2分);

(二)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扣2分);

(三)开会期间看书、睡觉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旷勤的,检查工作结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二)徇私舞弊、公报私仇、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扣1分);

(三)嬉笑打闹、交头接耳、看课外书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的(扣1分);

(四)无正当理由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骂人的(扣2分);

(五)和其他同学、特别是违纪同学嬉笑打闹的(扣2分);

(六)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扣1分)。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部长或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

工作证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并在开会、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并将带有姓名、职务或“值勤”等字样的一面朝外,证件丢失不再补办。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开会、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扣2分);

(二)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扣2分)。

奖励

量化实行100分制,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

(一)半个学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部长以及该部成员奖励和表彰。

(二)半个学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学生会干部分别给以奖励。

(三)学期末总分最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有为有位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8

1.工作期间不允许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所有工作以绩效考核挂勾;

2.离岗必须交接职务代理人;

3.请假:必须本人亲自请假,电话或短信息请假视为无效,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作以罚款、旷工处理;

4.上班时正确佩戴上岗证、工作证,如有违者按行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5.参加培训、会议准时到指定区域,不得大声喧哗、手机一律开静音或震动,积极参与现场互动;早会未准时到场者按迟到处理,其它情况则现金处罚(罚金作本部活动经费);

6.早晚会每人准备发言,提出现场问题点,按人员组织早会,白夜班一起开会交接班并保持队形;

7.工作区域禁止手机电池充电;

8.文档管理:日报表必须真实有效,对现场发生的问题点及时纠正并记录(包括设备点检、温湿度点检、换料记录表、5S点检、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工程变更、图纸与BOM、排位表、程序/版本、炉温曲线范围等);

9.部门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要求老员工做好传、帮、带作用,各工位需明确该岗位作业技能;

10.签卡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违者行政处理;

11.上司赋予的临时工作必须第一时间完成并反馈实际执行情况;__.处罚细则

A.迟到一次扣5元。

B.漏点检一次警告,累计三次扣5元。

C.早退一次扣10元。

D.上班睡觉一次10元。

E.请假一次(4小时)扣当月勤工奖一半。

F.旷工一次扣3天工资,旷工累计3天按自动离职算。

G.工作时间闲聊扣5元。

H.报表漏、错、未完成警告一次,累计三次扣5元。

I.5S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警告一次,累计三次扣5元。

J.无故不参加培训、会议、集体活动一次扣5元。

K.对于品质部做的不良模拟考核不能通过的一次早会通报,累计三

次扣5元。

L.客诉一次扣20元,外部投诉一次扣5元,内部投诉一次警告。M.错料、反向、漏料、漏执行ECN,试用物料未执行要求扣20元。N.批量性品质事故当事人扣30元、相关责任人扣20元、直接督导

人扣50元。

O.上司安排的临时任务未完成(完成不到位)或未反馈(反馈不及

时)者警告一次。

P.设备、工具夹具、工序工艺、点检项目错、漏、未(提前)点检

一次扣5元。

Q.交接班不清楚,信息反馈不及时造成错用料、当事人扣20元。

R.违反防静电要求的&39;,一次扣10元。

U.其它未声明职内失误,根据实际处于扣2-10元。

__.奖励细则:

A.本月产线无品质异常加50元;

B.本月未造成客户投诉加50元;

C.积极帮助他人完成工作加10元;

D.检出力(异常发现并改善)加30元;

E.促进内部建设提议得到认可的加10元;

F.为部门赢得荣誉加30元;

G.协助上司完成工作加3-5元;

H.工作表现杰出者加10元;

注:以上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检察项目,并由直接上司负责考评,如有意议提供书面文档,以确保本规则的公平、公正、合理性;此规则各部门领导批准之日起生效.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9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1、仪容、仪表方得体,不许穿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围围巾;

2、早操音乐响起前各班应在操场指定地点集中站好,做到快、静、齐,纵队、横队均在一条线;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第二条考勤检查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

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6、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39;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的教育、管理下,不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生活老师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自觉靠右边慢行,避免追逐打闹,不爬阳台、不登高,不翻越窗户、栏杆,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5、乘坐电梯要服从生活老师的安排,自觉列队等候,出入电梯不拥挤,不乱按电梯操作部位,电梯出现故障不惊慌,使用求救电话呼救;

6、进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应经过允许;

7、不打骚扰电话、不打聊天电话、不发无聊短信;

8、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男生、女生互窜寝室;禁止在学生公寓内抽烟、喝酒、打牌、做危险游戏;

9、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读物及其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10、各类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类食品)、私人电器谢绝进宿舍;

11、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12、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CD机、现金、项链等贵重的物品)寄存在生活老师处;

13、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毛巾、脚巾、盆、牙刷、口杯、牙膏、鞋、衣物、箱包、洗涤用品及床上用品按规定摆放,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指定位置;

14、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空调、饮水机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15、须干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师统一收齐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动手洗;

16、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处理场;

对于违《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学,由生活老师和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多次违宿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通报家长并给予纪律处分。

7、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1、办理休学,停学,留级手续的仍保留学籍,凡属学校开除、勒令退学、自动退学的不再保留学籍。

2、办理休学,转学,退学等手续的学生所交学校的费用除杂费可以结算外,其余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3、申请休学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休学手续:

(1)由学生写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出示病历等证件。

(2)由教务主任签署意见。

(3)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签署意见。

(4)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4、属学校勒令停学、退学的,由管政教的副校长和管教学的副校长签意见,然后直接到教导处办理手续。

5、学生中途离校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教导处领取离校登记单。

(2)到图书室办理退书手续。

(3)到保管室退课桌椅。

(4)到财会室结清杂费。

(5)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6、凡是中途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要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考虑接收:

(1)学习成绩在原就读学校中等偏上,有发展潜力;

(2)思想表现良好,无重违纪违规行为;

(3)能够自愿交纳择校费并签署承诺书、安全协议书;

(4)能够出具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

(5)能够找到本校教职工做担保(不是必要条件)。

中途转入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入校手续:

(1)(由本校教职工陪同,)携带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找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处办理登记入校手续。

(2)到财务室缴纳择校费。

(3)到教务处签署担保书、承诺书、安全协议书,进行编班(非学习成绩十分突出的学生,只能编入普通班)。

(4)到财务室缴纳学杂费。

(5)到班主任处报名。

7、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无权私自接收学生和拒绝接收学生。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私自接收的学生,学校一律予以清退,由此引起的交费问题全部由私自接收学生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责。

8、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级或转班。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留级或转班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年级组长签署意见。

(2)年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到教务处办理留级或转班手续。

转班的基本原则:原则上只能在平行班之间进行转班;实验班的学生可以转入普通班。但是,未经主管教学副校长的签字批准,普通班的学生一律不准转入实验班。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0

1、宿舍区的环境安静、整洁、优美、安全文明,同时尽量做到净化、美化。

2、宿舍内外应按文明宿舍的要求,保持整洁、清洁、卫生。

3、学生宿舍内应保持门窗完好,墙壁洁净,地面整洁,空气新鲜,盥洗室、厕所内保持水笼头完好,上下水道畅通,小便池无黄锈臭味,便池内外清洁无垢。

4、宿舍内的一切物品要按规范放置有序,做到毛巾、脸盆、茶杯、热水瓶、被子、鞋子等六个一条线,垃圾应倒入指定的地方。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随手关水笼头,不得随意张贴字画或乱刻乱涂、乱写、乱画、

乱钉钉子,对学校配置的公用物品要爱护使用,凡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并按规定赔偿,凡属非人为损坏的公物,也应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6、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私接电源插座和擅自使用各种电器,不得烧煮食物,点蜡烛和油灯,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起哄,熄灯后或午休时不准大声说话、玩乐器、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熄灯以后不准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的不文明行为

8、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水电,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严禁翻围墙爬门窗。

9、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留客,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0、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11、应服从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干部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将视情节轻重与认识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12、根据文明宿舍标准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1

周一至周五8:3017:30值班地点:二号食堂二楼社团联办公室

1、值班人员按《学生社团联合会10级干事值班表》进行值班

2、值班人员须准时到岗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便换班。

3、值班人员必须在签到表签到,未签到视为未到。如遇巡检人员请按要求在巡检签到表上签到。不准请他人代签,否则以无故缺席处理。

4、因故不能按时值班者,应事先自行协调,协调不成需请假,请假必须要以书面形式为准,需填写两份,交由部长签字同意,同时在签到本上附上请假条正本,副本在下次例会时交给旁听例会的人力资源部干事,否则均以缺席处理。

5、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者,有迟到或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在宣传栏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优秀学生干部考核条资格。

6、请假不得超过3次(含3次),超过者取消评选社联各项荣誉称号,推优等资格。超过4次(含4次)者取消社联干事资格。未请假且未出勤超过2次(含2次)者,取消评选各项荣誉称号及推优等资格。未请假且未出勤超过3次(含3次)者取消社联干事资格。

7、值班人员进入办公室需保持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等。

8、值班人员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应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9、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必须自觉维护社团联的&39;良好形象。

10、值班人员应自觉爱护公物,节约一切办公室用品。每天对值班情况进行统计与检查,做好财物借出与归还手续(需写明外借物品的名称、数量、外借者姓名、联系方式和归还日期)。

11、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考核制度,了解一些基本表格的使用。

12、巡检人员暂由人力资源部10级干事担任。巡检人员一周巡检两个班次,每次巡检至少值半个班次的时间。

13、人力巡检人员及值部长、副部长会定时不定时的检查,对未到迟到早退人员,人力资源部干事统一记录,在每周的批评栏中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每月之星和期末考评报告中。

14、巡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不准徇私舞弊,适度调节好值班气氛。

该制度自20__年10月21日起实施。希望社团联合会所有干事支持与配合!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2

一、升降国旗时,表情庄重,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整洁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等。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问好,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行礼,课堂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时向老师、同学道别。

六、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坐,离家或者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碰见老、幼、病、残时,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时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八、碰见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接递。

十、参加集会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时,适度鼓掌致意。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3

第一章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是学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学院党政组织领导和共青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对各类社团及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定期进行社团评估。对于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三条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社团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四大类别。社团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团成员服务,活跃和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成为我院素质拓展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

第四条学生社团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活动经费。社团的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条例的有关财务规定及实施细则,并进行详细记录,接受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审核。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取得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及事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和解散

第一条凡遵守我院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拥有学院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教师,有健全的&39;组织机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院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均可提出成立申请。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申请分为四类,包括: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一个学生团体只可以申请一类,经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登记后方可成立。并应在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名称前冠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字样。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由五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组成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组,由筹备组专门负责学生社团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筹备组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筹备应完成起草学生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学生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及主要任务;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其权限;学生社团章程修改的程序、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有明确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申请时总会(社)员二十人以上。有至少一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具有可行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中应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五条登记审核主管机构是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成立社团的,应当向社团联合会呈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书面申请。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4

一、凡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破坏正常的教学、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别人人权,损坏公私财产,损害集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都是违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

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

3、一学期旷课三天者。

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

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

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

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

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通知者。

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

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

2、一学期旷课一周内者。

3、考试舞弊,情节较重者。

4、破坏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影响,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扰乱课堂、食堂、宿舍、会场、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情节严重或耍笑起哄者。

6、在校外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尚不构成违法者。

7、受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8、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晚自习后擅自外出学校者。

9、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房校外人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1、在校内打架,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二周以上者。

3、偷盗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很坏影响者。

4、有较轻盗窃行为,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内者。

5、谩骂侮辱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者。

6、违反规定走进“三厅”者(含电子游戏厅)。

7、在校内吸烟、喝酒、打麻将或其它赌博行为者。

8、受过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9、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月者。

3、有严重盗窃行为,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上者。

4、谈恋爱,影响很坏者。

5、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

6、煽动不上课、聚众闹事者。

7、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

8、男女无故串动宿舍,造成不良影响者。

9、受公安机关拘役以上处罚或治安处罚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七、处理学生,警告、记过处分有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导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行政会审批;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报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八、凡对学生进行处分,其处分决定应张贴布告或大会公布,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错误情节通知家长。

九、受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解除处分。

1、解除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上报政教处研究,报主管领导批准(受留校察看处分报校长办公会讨论)。

2、未解除处分的,处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解除后转入校文书档案。

3、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发毕业证,高三毕业班学生不予在本校参加补习。

4、受处分的学生,必须每月向有关部门汇报思想两次,必须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否则一律不予解除。

5、解除处分应张榜公布。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5

1、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清洁工作制度,坚守岗位,掌握保洁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汇报。

3、自行拟定保洁时间表,报物业公司服务中心批准;按照保洁时间表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安排保洁时间先于工作时间,保洁工作在上班前完成,不能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5、保洁员出入公司各个场所,严禁发生偷窃行为。

6、不允许因个人情绪降低保洁质量。

7、保洁员请假事先申请,获准后方可离开。

8、保洁员与员工礼貌相待,互相尊重。

9、有权制止员工的各种破坏卫生、污染环境的行为。

10、保洁员的.卫生负责范围有:

(1)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大厅、楼梯(电梯)、过道及卫生间的清扫。

(2)清倒办公室和公共走道之垃圾,做到通道"五无":无垃圾、无蛛网、无积灰、无痰迹、无杂物。

(3)清擦办公场所(办公桌、沙发、办公用具、门窗、扶手等),保持公共场所门窗玻璃干净,扶手无积灰。

(4)定期检查卫生间内设备状况,确保良好使用;及时增添卫生间内洗手液、卫生纸。

(5)定期维护盆景植物卫生,做到其叶面、花瓣无明显积灰。

(6)放置药物、除四害,做好蚊蝇消杀工作和灭鼠工作。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6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窗口。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为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宿舍内的同学要热爱宿舍,维护集体荣誉,同学之间要互敬互帮,真诚相待,争创文明宿舍。

二、周五、周六晚,学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然后将统一发放的请假条交给管理员。没交假条的班级,出了问题,班主任要负责。各宿舍区要凭请假条到各宿舍进行严格查铺。一旦查出未请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寝室住宿的,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学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员要负责。

三、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不用脚踢门;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如有违反者,除接受校纪处理外,还需按原价赔付,并加上修理费。

四、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换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动,调换宿舍内床铺以及公用设施。

五、要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或罚款,宿舍门锁不准擅自调换、拆装,不准私自配制钥匙。

六、所有住宿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严禁无证出入,更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七、学生个人钱物要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得超过50元。各人的饭卡、银行卡不得转借他人。

八、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喧哗、打球、打架、斗殴,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准时熄灯,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和起哄,不准高声开启收录机,以免影响周围同学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炉具,一经发现除没收其违章物品外还要据情节给予罚款及纪律处分。

十一、建立楼层宿舍管理轮流值班制,室长负责制,宿舍卫生值日记录制度。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乱抛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间水池和小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本室人员知情不报,因而查不到责任人则由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

十三、建立“星级宿舍”评比制度,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对达到星级标准的宿舍和人员给予挂牌和物质奖励。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7

一、住校生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领导、教师及学生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须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须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住校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评“学生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办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二、住校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住校资格: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寝室长职责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情况,遵守制度情况。

4、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

5、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矛盾。

6、经常向管理教师汇报情况,协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8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19

(一)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得旷课,怒的无故迟到和早退。

2、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在一天以上的,要事先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且须有家长证明。事先来不及请假者在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3、事先不请假,事后又不补假者,做旷课处理,对旷课学生应及时进行了解、教育。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向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病愈后,持医院证明向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的,应向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说明情况。长期的应有医院或家长证明,临时的,可口头申述。

6、每班设考勤册,学期结束,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生成绩报告单,并记入学生档案

(二)学籍管理制度

籍管理是学生入学后直到离校整个时间内的入学、转学、休学、留级、毕业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完善学籍是教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名册类

1)学生总名册

A、学生总名册的编造应以第一次的总册为础。每学年初把本年的一年级新生编入并抽出当年毕业班的部分,逐年顺次集中汇成档案。

B、学生总名册用活页按年级顺序编排成册。一个年级为一个部分,年级的末页为空页,以备转学学生的编入使用。

C、每个班应有代号,编排代号以该班在毕业时的年份问准。如该班在90年毕业代号称“90级”六(一)班。以方便查阅。

2)学生学籍卡片

A、一年级新生和转学学生入班后,由班主任填写学籍卡片,一人一卡,由教导处存放,以便管理和查阅。

B、学籍卡具有学生“历史档案”的性质,学生转学和毕业升入中学时随学生送入新的学校存档。

C、每学期考试完毕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的各科成绩、品德鉴定、体检情况、奖惩情况认真地填入卡片的相应栏目。

3)成绩报告单

成绩报告单是记载学生学习、品德、健康或其他情况的依据,是班主任通过书面于家长取得联系的一种形式,具有证明学籍学历的作用。是学生入高一年级时向班主任报到注册的依据。

4)毕业生升学分配备查名册。本册一般可分姓名、性别、班级、升入学校、备注等。

2、手续类

1)入学。系指外校学生因故转入本校的插班生。

A、收回该生的转学证明、学生卡片及其他材料。

B、注册登记编班。按所编班级将该生的情况填写在本校学生总名册的各栏内。

C、新立本校学生学籍卡,填好表内学生基本情况栏目。

D、填写并发给该生本校的《学生手册》E将该生学校转来的学籍卡及其他材料按本校编号顺序归档。

2)转学。系指本校学生因故转入其他学校。

A、注册登记学生转到的地区和学校,据此开出转学证。

B、在本校学生总名册中的备注栏内填写该生的去向。

3)休学。学生休学要经教导处研究,小组批准。

A、因学生的健康原因家长提出申请,或因其他原因学校劝其休学。休学以一个学年为起止。

B、注册登记休学的原因、起止时间,并开具体的休学证明,写名复学时间及就读年级,并在学生总册中注明休学情况,同时抽出该生学籍卡归档存查。

C、复学时缴验休学证明,注册登记,编入新班,重新登记。

4)学籍证明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学籍证明的学生,本人应写出申请,查该生存留的档案,然后出具体证明,并将该生的申请书保留存档。

3、建立学籍档案,大项目有以下几类:

1)上级关于学籍问题的指示、文件。

2)插班生转来的各种证明材料。

3)本校办理学生转出、休学和学历证明的各项材料。

4)毕业生档案。

5)各项学籍统计材料。

6)关于学籍的各种表册。

(三)招生常规

招生工作要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学区学籍儿童百分之百入学,招生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如下:

1、新生报名前的准备

1)招生工作人员向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户籍中心处了解当年适龄儿童的数量、住址和名单,然后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

2)撰写招生广告,印制招生表格及入学通知书。

3)组织招生人员召开招生会议,明确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具体的作法。

2、张贴招生广告

3、报名。由家长带领适龄儿童并携带户口、房卡等证件到报名处领取并填写报名单。

4、进行了解、口试、考察,包括情况考查、基础考查、品德考查、观察力考查、思维力考查、记忆力考查等,为编班和入学后教育服务。

5、编班。依据口试试卷和报名时带来的儿童材料进行分配,各班按起点基础达到基本平衡。

6、通知录取。可采用在门口张榜公开通知,亦可个别通知。

(四)课务管理制度

从学年开始到学年结终,对学校授课表的建立、修改、调整和监督实施总称课务管理。课务管理好坏关系着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授课质量。教导处应专人分管此项工作。

1、认真检查日常课表的实施情况

1)巡视各班是否按学校排定的课表和任该课的教师在上课。

2)教师之间是否有不经教导处或教研组长同意私下对调课程的现象。

3)检查中发现“空堂”,要作好临时处理,然后再查明原因,分别作出处理。2、处理因故调课的工作对因公出差、病事假、承担接待任务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课者按调课制度办理。

3、处理因故缺课的代表工作凡遇教师不能按课表上课而课表又一时无法调动,就需要安排班级代课,需要安排代课的教师应按代课制度办理。

4、每个学期的结束,教导处应将课务管理中的缺课、调课、代课情况制成一览表。表中栏目记有:教师姓名、学科、缺课次数和总计节数、原因等项。经统计核实无误后一式两分,一分交校长作为总结分析工作时参考,一份留教导处存档考核时备查。

(五)课堂教学常规

1、上课铃响,迅速进教室,准备好书籍用具,静等老师上课。迟到学生要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2、老师进教室,班长口令“起立”齐向老师行鞠躬礼,老师还礼后坐下上课。

3、上课要认真听讲,积极思维,认真作业,不做、不想与本课无关的事勤记笔记。

4、遇有问题先举手,经老师允许后起立发言。回答老师的提出问题要起立,仪态要大方,声音要响亮,口齿要清楚,讲普通话,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也能认真听取他人的不同意见。回答问题后,得到老师允许再坐下。

5、认真阅读老师的批改,不懂就问并及时订正,独立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自觉预习、复习,认真参加考查、考试。

6、上课坐姿端正,要保持正确的看书、书写姿势,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7、衣着整洁、朴素。上课不脱鞋。上体育课穿跑鞋、运动鞋、运动服。到各专用教室上课,须遵守各室的制度。

8、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六)一日礼仪

1、进出校礼仪:

(1)衣冠佩带包括周一或重大校庆活动穿校服,少先队员挂红领巾,队干部佩带标志,书包服饰整洁,夏天不穿拖鞋、背心,进校等礼仪。

(2)迟到早退即按规定时间到校及离校,不得反之。

(3)早间活动进行文明的学习、体育等有意义活动,不得有违规行为。

(4)放学排队按规定地方做到静齐快,在值班老师统一指挥下有序地离校,直至黄线处(雨天除外)。进校时家长送至学校规定的黄线。

2、集会礼仪:

(1)对列礼仪,包括上下楼梯靠右行,队列做到快静齐,礼仪时是否端正,动作是否到位,有没有行注目礼。

(2)精神状态包括仪式举行中是否严肃端正,精神饱满,国歌是否唱齐。

3、两操礼仪:

(1)广播操是否做到快、静、齐,即上下楼梯是否快速、安静靠右行,操场集合是否安静整齐,动作是否到位。

(2)眼操要求认真严肃,穴位为做准。

4、卫生礼仪:

(1)教室:坚持每天二小扫,早晚各扫一次,每周一大扫;黑板清洁,课桌椅前后、左右排列整齐,课桌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痰迹,保持干净;教室内外墙面无痕迹,墙上无蜘蛛网;室内卫生工具一律按放在教室左侧角,摆放整齐;玻璃窗明亮,窗架、窗台无灰尘;经常开窗通风,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不随地吐痰,把痰吐在废纸上仍进纸屑箩;日光灯、电风扇、电视机等无灰尘。

(2)包干场地:保持一天二小扫,一周一大扫,场地内无纸屑,无瓦砾;场地保持平整,无积水,积水疏通阴沟,包干场地要及时清扫;厕所内要保持地面清洁,墙壁洁白无蜘蛛网,每天至少冲刷一次;无杂草及其他废物。

(3)个人卫生:勤洗澡、洗头、洗衣,勤剪指甲,不乱仍纸屑果皮、剩菜剩饭。

5、课间礼仪:

(1)同学交往是指相互是否有脏话、粗话,是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2)师生交往包括学生是否尊敬老师;有礼貌包括有来宾时能主动问好以及学生进入办公室时的礼仪。

(3)课间游戏包括课间、中午等活动。是否有同学进行不正当游戏或打闹追赶、乱仍东西、危险攀爬等。

6、其他礼仪:

(1)不准进入三室一厅,玩打电子游戏机。

(2)按时清校,关好门窗、日光灯、电扇等。

(3)中午用餐是否按顺序就餐,是否有谦让精神,是否节约粮食,不乱倒剩菜剩饭。

(4)爱护公物包括玻璃窗、课桌椅、花草树木、田径场地、用水、用电等。

(5)买零食:放学回家、中午时间不能在学校附近买零食。

7、值日教师、学生应认真严格对待,公正评分。

8、考核评表每星期一向各班反馈得分情况,作为评比文明班级的依据。

(七)学生安全教育的规定

1、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活动一般都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有些活动要有保护、警戒人员。凡规定的活动时间,教师都要在场监护、指导。

2、校外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学生参加春游、爬山、野炊、游泳、祭扫、参观、访问等校外活动都要做好充分准备。一般来说,行程不宜过长。徒走往返低年级以一、二公里为宜,中年级以五公里为宜,高年级也不要超过十公里。有心脏病、血压不正常、体质不好或有病在身的学生一般不让他们参加。沼泽地带或丰草茂盛中不宜带学生盘恒,以防蛇兽伤人。要教育学生不要随便摘野果吃,不要到危坡上采花草,不追逐野生小动物。

3、课外游戏时的安全教育。加强纪律教育提倡文明行为,对少数好搞恶作剧的学生要严格要求。活动场所不要堆放器材杂物,活动设施要经常维修,儿童自备的弹弓、火药枪等玩具不允许带入校内。

4、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教育。根据学生的家庭住址,把学生就近编组,沿途由大学生带着小学生走。主动与有关岗警联系,在学生通过的路口时能给予照顾。遭有大风、大雨、大雪天气,教师与家长合作分头护送学生回家。

5、劳动中的安全教育。劳动前要讲清劳动的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教会事使用工具的方法,劳动过程中,教师要亲自参加具体的指导,以防使用工具时,碰割致伤,打扫阴沟,清扫垃圾时要防跌扑致伤。

(八)安全教育公约

1、学生不准在教室的走廊内做游戏或追逐。上下楼梯慢步轻声靠右行,要有秩序,不准争先恐后。

2、严禁学生在教室的走廊和室外平台的栏杆上坐立。严禁在教学楼的楼梯扶手上玩滑梯。

3、学生不准爬窗门,不准爬学校的四周围墙等高物。严禁玩学校的铁门,不准随便攀越铁门。

4、不准用石头击树上的花,不准爬树,不准在校内外玩火,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上学。

5、学生游泳活动,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大人组织,严禁学生到河中玩水,单独游泳。

6、学生不准随便玩弄校内外或家庭的一切电器和电器设备。

7、不准在电线杆附近放风筝,不准攀爬线杆。学生不准在变压器旁边玩耍。

8、遵守交通规则,不准杂一铁路边、交通要道和马路上玩耍或做游戏。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9、学生放学要有秩序地按时回家,不在路上追逐,双休日放学后不得回学校活动或玩耍。(除老师组织外)。

10、注重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不卫生和变质的食品。

11、不做其它危险的游戏和活动。

学生工作规章制度篇20

主席团:

1、经常同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一班人的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负责学生干部的考察分配。

2、每学期提出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3、主持召开各系学生会分会主席会议。

4、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任务。

5、协调各部门工作。

6、负责学生会外事活动。

7、加强各系学生会的联系合作。

办公室:

属于学生会的协调机构,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以使其正常有序进行,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3、安排通知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把关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4、收集和整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资料。

5、负责各阶段考核评比工作。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学习部:

引导新一代大学生的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基本任务,学习部的本质工作包括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报告会,大型的辩论赛,演讲会及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举办具有本院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3、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助学活动。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反映。

5、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体育部:

学生体育活动的先锋队和带头人,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己任,并在此开展思想指导下开展大量的形式活动,意义深远的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达到良好效果,开展活动如“运动会”、“篮球赛”等。要求部门成员爱好体育,有一定体育特长,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技比赛,增强同学健康意识。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纪检部:

认真做好院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考核工作,督促学生会成员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1、日常工作以及各种活动、会议中严格考核纪律出席情况,维持活动秩序,使活动有序进行。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女生部:

学生会女生部主要以维护女生权益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女生及广大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开展一些与当代女性息息相关的知识讲座。

2、组织开展一些女生较感兴趣的活动。

3、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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