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
制度的制定,围绕各类业务或管理活动,规范企业员工如何执行,哪些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
一、为不断提高我司安全生产的水平,深入贯彻《百日安全生产考核责任书》,特制订本细则。
二、本责任书的考核周期为一百天,考核时间自本细则下发之日起。三、本责任书的考核对象为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单位、部门,机关所有科室作为一个部门进行考核。对本责任书的考核采取各生产单位、部门,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定期汇报及公司安委会按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采用百分制,在考核百日内发生按《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应予以中止记录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时,安全记录自动中止。连续安全生产一百天的,记一个安全百日。
五、对百日安全生产考核责任书的奖惩措施。
1、对各单位、部门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惩罚。
①本单位、部门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或累计扣分达到100分,发生事故或累计扣分达100分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从当月起扣岗位工资总额的5。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下一个百日内,未发生事故,且累计扣分在50分以下的,返还从扣罚之月起至完成安全百日之月止所扣罚的全部工资。
②、本单位、部门发生一次重大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从发生事故之月起扣岗位工资总额的10。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下两个百日内,未发生事故,且连续两个百日累计扣分在50分以下的,返还从扣罚之月起至完成安全百日之月止所扣罚的全部工资。
③、本单位、部门发生一次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全体职工从发生事故之月起扣岗位工资总额的15。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下三个百日内,未发生事故,且连续三个百日累计扣分在50分以下的,返还从扣罚之月起至完成安全百日之月止所扣罚的全部工资。
2、对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
①各生产单位上个百日中未被扣罚,在本个百日中未出现事故且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下的,单位全体职工从安全百日完成之月起奖励本单位岗位工资总额的5。奖励至发生事故或在一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上(包括20分)为止。
②各生产单位连续在两个百日中未出现事故且每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下的,单位全体职工从安全百日完成之月起奖励本单位岗位工资总额的10。奖励至发生事故或在一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上(包括20分)为止。
③各生产单位连续在三个百日中未出现事故且每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下的,单位全体职工从安全百日完成之月起奖励本单位岗位工资总额的15。奖励至发生事故或在一个百日内累计扣分在20分以上(包括20分)为止。
④各生产单位均未发生事故时机关各部门的奖励参照生产单位执行,若有生产单位发生事故,则对机关各部门不作奖励。
六、公司安委会按时将考核结果通报企管办,企管办将奖惩意见汇同当月的其他考核结果一并通报行政办劳资部门兑现。
七、各单位、部门要互相监督,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遇到其他单位、部门有违反规定的情况要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并做好记录,以供公司安委会检查。
八、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各生产单位、机关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由公司安委会及各生产单位、部门各执一份。机关统一由主管行政的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本责任书及细则由公司安委会及企管办负责解释。
九、本责任书及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2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__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3
1、编写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班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编写依据
2.1、《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
2.2、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送变电运行检修分公司巡检六班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具体要求
4.1、凡违章并造成事故后果者,均据事故根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按《省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4.2、由于该发现的缺陷而未发现或检修工作的不负责任所造成的线路事故(一类障碍):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4.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元:
4.3.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安全绳,未造成后果者;
4.3.2、在架空地线上工作,不按规定挂接地线者;
4.3.3、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未造成后果者;
4.3.4、安全距离不够,又不采取措施就进行工作未造成后果者;
4.3.5、登杆作业不核对线路名称、编号、杆号,误登杆塔未造成后果者。
4.4、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200元:
4.4.1、线路检修,不按制度要求,未有安全措施;
4.4.2、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工作人员未全部从杆上撤离即拆除接地线者;
4.4.3、工作现场打架或嬉闹者;
4.4.4、工作现场,不听从工作负责人指挥者;
4.4.5、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监护失职者;
4.4.6、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者;
4.4.7、无票进行工作或事后补填工作票者;
4.4.8、酒后上班或登高作业者;
4.4.9、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不临时指定现场负责人者;
4.4.10、无故旷工者。
4.5、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4.5.1、工作负责人未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到现场交待就许可工作;
4.5.2、班组在当月巡线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能处理而未处理者;
4.5.3、进入生产现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进入检修现场不穿工作服、工作鞋者;
4.5.4、签发、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及许可工作者,未造成后果;
4.5.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完成,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者;
4.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
4.5.7、不按班组规定,检修和巡线工作未发现重大设备缺陷,瞒报者。
4.5.8、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存在疏忽、遗漏,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4.6、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4.6.1、未做到按时起床,未在规定时间内整装待发;
4.6.1、个人工器具、安全用具在作业前未进行检查、携带不齐全;
4.6.1、上、下班途中在车内睡觉者;
4.6.1、领用仓库工器具要保存完好并及时退回,少退、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4.6.1、参加公司、分公司安规、运规考试未一次通过者;
4.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4.6.1、请假未做到,事先先好请假条明确请假时间和返回时间,延期要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4.6.1、事务员要对每月个人考勤进行核对,如错打考勤导致员工工资错发,赔付相应错发工资;
4.6.1、安全员、技术员、事务员、宣传员对各自报表未及时进行上报,导致绩效考核扣分;
4.6.1、班组人员在合肥期间遵守分公司相关作息及规章制度;
4.6.1、其他未尽事宜。
4.7、上班时间,严禁在班组办公室举行娱乐活动,在分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地点进行娱乐活动中严禁进行赌博,如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旁观者罚款100元。
4.8、发现设备重大隐患、缺陷、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予以200-500元奖励;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予以100-200元奖励,同时向分公司安监部申请奖励。
4.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4
(1)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并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并保持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定期评价,持续改进。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员工发现危险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消除隐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与及时修改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文件、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汇总和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实现。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督促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6)经常地、有计划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负责实施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配合地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协助管理者组织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助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管理者研究处理。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9)协调解决基层反映的在其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在资金、技术、政策方面提供保障条件,免除其后顾之忧,努力当好基层的“配角”。
(10)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建立单位职业危害、职业健康档案,针对职业危害情况研究和实施防治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给个人防护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12)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3)及时提出企业需要解决的有关生产安全的科研课题,协助单位科研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科研工作。
(14)不断深入基层推进"6s"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单位贯彻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绩效检查要涵盖各个方面,及时纠正基层安全管理偏差,持续提高基层的管理绩效,促进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化、程序化、科学化。
(15)总结和推广基层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会同工会组织选拔、培训安全生产积极分子,指导和支持他们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5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更好地规范司乘人员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司乘人员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惩的原则
1、奖惩方式的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司乘人员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司乘人员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司乘人员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司乘人员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二、奖励
(一)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司乘人员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司乘人员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工作业绩的目的。
(二)奖励的办法
1、每半年度进行一次评优奖励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奖励名额及奖金额度酌情而定。
评优依据:
(1)品行端正、恪尽职守,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在平时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并从未受过暗查处罚以及各项测评成绩优异者;
(3)半年之内满勤,无迟到、早退者;
(4)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5)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2、每月根据暗查记录结合站内检查,进行评优奖励,在服务各方面表现均为突出者,给予经济奖励,金额酌情而定。
3、每月根据好人好事记录,依据《好人好事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奖励。
三、惩戒
(一)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惩戒的方式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司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
(1)未着统一工作装或不洁不净、未化淡装(女)、未挽发(女)、佩戴禁止饰品、证件佩带不齐全,每违反一项罚款50元,如情节严重给予待岗培训处理。
(2)发车前,乘务员未将车内备品(如笤帚、拖布、方便袋、晕车药、配餐、矿泉水等)配备完整,如因此造成旅客投诉的处以50元—100元罚款外,给予待岗培训处理。
(3)发车前,驾驶员未站立在货仓前迎候旅客,未主动帮助旅客放置行包,未向放置行包的旅客问好或帮助旅客放置行包时没有语言,到站后,驾驶员未主动帮助旅客取行包,每违反一项罚款50元;
(4)私自串班,处以100元罚款,待岗培训;
(5)乘务员没有核对好检票记录,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由乘务员自行承担该部分损失;
(6)乘务员未用“英、汉”双语进行“七报二宣”,发生一次者,罚款200元;二次不报者,待岗培训。
(7)没有做到为旅客及时放映影碟、发放报纸、矿泉水、晕车药、方便袋等,服务不周到、不热情者,处以50元—200元罚款;
(8)因司乘人员造成旅客行包丢失者,司乘人员自行负责赔偿;
(9)乘务员在异地驻班,未服从驻地调度的指挥,发生晚归寝、夜不归寝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待岗培训处理;
(10)本月内事假超过3天罚款50元,病假超过4天罚款50元;
(11)乘务员未按照服务规范和工作程序操作,每违反一项罚款50元。
2、司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1)无故迟到,未按时到岗做好发车前准备工作,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100元罚款;
(2)未按规定在公司待命(串班人员08:00—15:00在公司待命,节假日08:00—16:30在公司待命),对迟到、早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100元的罚款;不按时参加培训、不认真听讲、迟到者,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
(3)乘务员未做到车辆整洁(包括座垫套的整理、换洗,车内物品的摆放、地板、门窗玻璃及内壁外表、货仓、轮胎钢圈、座椅的擦洗等),或车内设施不齐全,处以20元罚款,如整车卫生不打扫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待岗培训;
(4)发生酒后上岗,在全公司内予以警告通报,待岗培训,同时处以300元罚款;
(5)在行车途中聊天、打盹、进食、看报纸、打电话(公事除外)、听MP3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待岗培训。
(6)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开斗气车、违章超车、跟车距离过近、不文明驾驶或存在其它对安全有影响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待岗培训。
(7)无故旷工,发生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元—300元罚款,待岗培训;
(8)遭到旅客投诉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
3、司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1)无故旷工,发生两次者,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2)司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待命,无故不到岗者,给予辞退或开除;
(3)发生与旅客撕打、漫骂等行为,给予除名。如不文明服务行为在报纸、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介中被公开披露或被省市管理机关通报批评的,经查证属实,给予相关责任人(承包车辆对承包人)500元—10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终止合同并扣罚抵押金;
(4)遭到旅客投诉两次者,给予罚款500元,并处辞退或开除;
(5)乘务员躺在后座位上睡觉,给予罚款500元,并处辞退或开除;
(6)司乘人员贪污自售票款,给予开除,并要求乘务员将手中自售票款、票根、乘务证、服装全部交回,否则扣除当月工资或部分抵押金;
(7)对中途上车的旅客补售客票时发生跳号售票、保存废票、收取废票、收钱不给票、多收钱少给票等行为均视为违规售票,予以除名。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6
1、总则
1.1、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属各单位、全体员工和进入公司院内的外租外包单位、供应商、参观实习团体、公务个人等。
2、指导原则
2.1、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企业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奖励基金中列支;
2.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企业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执行,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2.3、安全生产奖惩以检查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2.4奖惩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奖惩激发全体员工从心底里高度重视、并主动积极参与、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渗透到生产前准备、生产中操作、生产后维护一整个链条中,更是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千方百计动脑筋、想办法、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公司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从而真正杜绝安全隐患、实现安全零事故。
3、职责
3.1、安技保卫部是安全奖惩制度执行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督促管理各单位落实奖惩规定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3.2、综合办公室负责下达奖惩考核文件等程序。
3.3、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3.4、财务部负责涉及外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处理程序,按照安技保卫部下达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实施奖惩。
4、惩罚类型
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辞退警告、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奖励
5.1、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5.2、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按具体情况给予记功、奖状、奖金等奖励:
5.2.1、在生产工作中,针对安全工作,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5.2.2、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声等,预防职业危害,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项目改进者;
5.2.3、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
5.2.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者;
5.2.5、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有功者;
5.2.6、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件表现突出的;
5.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5.2.8、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5.2.9、敢于管理,长期坚持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
5.2.10、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的个人成员。
5.3、对于下列情况给予一次性重大奖励:
5.3.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部门;
5.3.2、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5.3.3、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6、处罚
6.1、对进入本公司外租外包、供应商等所有外单位,委派工作、参观学习、办事等所有外来人员。
6.1.1、违反《安全协议》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2、作业没有安全内容和安全措施的,对有关负责人或责任单位扣罚100-500元。
6.1.3、违反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按本公司员工标准进行处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扣罚100-1500元。
6.1.4、凡违反本规定多项内容的,实行数款并罚。
6.1.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2、公司内对发生事故的&39;有关责任者的处罚规定: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其领导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分或依法交公安机关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500元以内惩治警告:
6.2.1、抵触、抗拒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者;
6.2.2、拒签整改通知单的;
6.2.3、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未导致事故发生者;
6.2.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6.2.5、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6.2.6、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2.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6.2.8、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应急措施,未造成事故的;
6.2.9、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及员工财产轻微损失的;
6.2.10、违反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图纸、档案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盗窃或丢失的;
6.2.11、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一般违章,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100-2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50-100元。
6.3.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上岗,女工上岗不戴工作帽,超颈根以下头发未置于帽内,按照操作规程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操作时不戴,不穿防砸鞋的;
6.3.2、生产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混乱的,如着装不整齐,乱摆生活用品器具,不按工位定置,工件码放混乱,工件任意堵塞通道,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废料、垃圾,工位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地面油污等;
6.3.3、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及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3.4、操作天车、吊葫芦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标准,吊索具不点检,防脱落装置失效,操作工无证,不戴安全帽的;
6.3.5、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或有防护装置不用,擅自停用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的;
6.3.6、工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或超高、歪斜堆放的;
6.3.7、叉车司机超高叉运或承载人员的;
6.3.8、无农机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证,违章驾驶各种农机和特种车辆的;
6.3.9、机动车辆拐弯、进出大门不减速、不鸣笛、不打转向灯;驾驶刹车、转向不灵、无转向灯、门窗不完整完好的车辆的;
6.3.10、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穿行车间的;
6.3.11、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在车间等工作场所私自接电、水、气源,私自动用天车和启用设备、设施的;
6.3.12、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戴手套、围巾围裙,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的;
6.3.13、高空作业时上下扔物件的;
6.3.14、带电(检修)作业或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或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或照明的;
6.3.15、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6.3.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附件不齐全、破损,插头两相没有接地保护,没有漏电保护的;
6.3.17、下班未关闭照明,空调,电器电源,机械设备电源,手机充电器在插座上不拔的;
6.3.18、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下水道随意倾倒废弃油液,随意焚烧垃圾/树叶/荒草,造成环境污染的;
6.3.19、违反管制刀具管理规定的,未造成后果的;
6.3.20、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及公共设施的;
6.3.21、公然侮辱他人,造谣惑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6.3.22、违反物资出厂规定或车辆进出厂规定的;
6.3.23、仓库、防火重点部位存放与生产无关物品的;
6.3.24、除加班外,非工作时间逗留工作岗位的;
6.3.25、住宿人员非工作时间进入生产场地的;
6.3.26、违反就餐规定,私自夹带餐具、食品离开食堂的。
6.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章违纪,一人/项次:考核单位领导300-500元;责任者100-200元;班长、安全员100-200元。
6.4.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酒后滋事的;
6.4.2、生产现场、仓库及禁烟区域内发现违章吸烟的;对在上述区域内的无主烟头每个扣罚责任单位10元。
6.4.3、擅自挪用、损坏或拆除、停用消防设备设施、警示标志,堵塞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责任区内消防设施损坏不清楚、不上报的;
6.4.4、领导干部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6.4.5、重复隐患,重复违章的;
6.4.5、砂轮机不按时更换砂轮,两边不垫防震垫,没有托架的;
6.4.6、高空作业(两米以上)不系安全带,无监护的;
6.4.7、电气,焊工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及其它防护用品的;
6.4.8、使用不完好的起重设备,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吊索具;
6.4.9、检修带电设备电器和高空线路时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带负荷运行、断开车间(或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电工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使用不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
6.4.10、机动车辆安全附件不完好(如转向灯、刹车),超速行驶(主干道不超过1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超过5公里/小时),把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
6.4.11、无证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4.12、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睡岗、脱岗、游戏,不认真做好登记,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不完整,没有定期点检记录或点检记录缺失的;’
6.4.13、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
6.4.14、未经批准擅自牵引、使用临时电源线路的;
6.4.15、不按规定储运、收发、登记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
6.4.16、氧气、乙炔距明火之间距离不符合规定,无阻火器或压力表无检验;使用氧气、乙炔后未关阀门,软管有老化、泄露现象的;
6.4.17、盲目割焊未经过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的;
6.4.18、没有设置监护人员,没做好防护措施,不经过探查,不经过充分通风,盲目进入密闭、受限空间作业的;
6.4.19、从事危险作业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无人监护,不执行危险作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措施的;
6.4.20、擅自开动已被查封或未经检查、验收、移交的设备的;
6.4.2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接电源时无正规插头或用各种方法代替插头的以及不安装漏电保护的;
6.4.22、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的;
6.4.23、使用活动斜梯登高作业,安全附件不齐,无人把扶梯子和监护的;
6.4.24、违章使用炉火、电加热器具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各类自制电器的;
6.4.25、违章用火、在禁火部位动用明火不申请的;
6.4.26、损坏消防、燃气、监控报警装置或其它安全设施的;
6.4.27、易燃易污染杂物堆积不及时清理的;
6.4.28、办公/生活区域(非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
6.4.29、聚众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的;
6.4.30、对本规定条款屡教不改或多次违反的。
6.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触及辞退条款
6.5.1、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破坏生产工作秩序的;
6.5.2、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经劝阻无效,造成不良影响的;
6.5.3、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5.4、缠访领导,滋事闹事、影响正常办公,经劝阻无效,造成影响的;
6.5.5、偷窃、骗取、抢夺、哄抢公私财产的。
6.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遂事故:否决事故单位安全荣誉评比资格,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扣罚300-5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6.1、轻伤事故的;
6.6.2、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已造成设备、设施损坏;
6.6.3、重点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场所不办动火证不采取安全措施,盲目施工,造成险兆的。
6.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事故:否决事故单位所有荣誉评比资格,并处以行政处罚。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扣罚1000-10000元;相关责任人按损失20-30%挂钩。
6.7.1、发生重伤事故的;
6.7.2、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事故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6.7.3、发生火灾、案件、机械事故、环境污染造成影响的;
6.7.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的。
6.8、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的交由集团上级部门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7、奖惩程序
7.1、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当事人签字(如拒绝签字不予理会),事发单位主管签字。
7.2、经济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行政奖惩由安技保卫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7.3、安技保卫部书面材料说明并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见附件2),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安技保卫部一份人力资源部一份→一般奖惩主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重大奖惩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在OA系统“单位公告”栏发布奖惩通报→当事人当月工资中兑现奖惩→人力资源部对《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进行备案并记入本人档案。
7.4、对外单位,安技保卫部现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不安全行为,当场拍照取证,填写《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当事人签字,隐患程度责令其整改最终至停工,同时限制其相关物资进出公司大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令隐患单位到财务部缴纳罚款,安保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后,见到财务部罚款回执对隐患单位解除物资出入限制。
8、考核
8.1、实行分级考核,压力层层传递,企业考核职能部门、车间;职能部门、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
8.2、在评先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8.3、本制度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安全生产不合格者,安保部对公司上交降级提案。
9、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7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加速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法的《职工奖惩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实际,指定本制度。
奖励和惩罚的种类
1、奖励的种类:表扬、记功、晋级、记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2、惩罚的种类:批评、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在给予上述惩罚的同时,可以处以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奖励对象和奖励条件
1、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绩突出者。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3、生产操作人员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要求,在防范事故发生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各部门、车间抓好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5、其他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者。
奖励规定
1、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每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依次量化考核评分,对成绩第一名的有关部门总负责人进行奖励,金额为100元。
2、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每月可视情况给予1—3名员工进行奖励,金额掌握在20—50元。
3、对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当年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经厂长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单位研究决定。
4、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安全员、防火员,根据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由部门、车间总负责人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各部门、车间决定。
5、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别重大成就的有关人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单位研究决定。
惩罚对象和惩罚条件
1、发生工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3、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责任人。
4、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经上级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期限、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的有关责任人。
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等。
惩罚规定
1、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
2、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0——20000元以上罚款。并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部门、车间,要求限期解决,逾期未整改的,对部门、车间的总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下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以200元罚款;第三次检查还未整改的,报告厂长进行研究处理。
4、检查人员在工作现场直接发现的“三违”行为,按照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一般违章员工的经济处罚,每次掌握在20—100元。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8
为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计划:
1、公司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公司;
2、项目部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
3、各成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工序、项目或工作、指挥方法,当场签发整改通知或勒令禁止,限期整改好,并且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4、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设施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历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三宝、四口”防护应按《JgJ59-88》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人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从事粉尘作业工人不戴防尘口罩,机械女工不戴女工帽,以及施工工人穿拖鞋才高跟鞋堵,一次罚款25元。
二、从事外墙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25元。
三、脚手架首层必须设二米宽安全网,每隔四层有固定安全网,且必须按规定设45度角支杆,每交接口处网必须有重叠接密,网内无杂物。
四、楼梯口的有防护栏杆,电梯口,予留洞口,坑井的有防护栏板或盖板,通道口要有防护栅。
五、阳台、楼板、屋面临边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9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
⑴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用心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处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处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0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2、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5、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6、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7、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4、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5、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6、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1
1、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2、饭店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奖励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3、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饭店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5)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的;
(6)交通肇事、火灾、游泳淹溺、食物中毒发生1人以上的;
(7)超过管道局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
(8)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
(9)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凡发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纪检和行政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有关规定逐层追究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晋升、评先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全部奖金,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2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3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__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
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盛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__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本制度经__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4
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到达各施工现场礼貌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
1.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务必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状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群众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持续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4创新或改善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7发生事故后用心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持续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
2.9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5000元、
2.10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职责单位处罚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
2.11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
2.12发生事故后,不用心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职责单位5000元。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5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6
一、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四、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七、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八、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九、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7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武安〔20__〕17号),提高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工区街、乡、镇。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全市创建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工作的基础上,20__年,全市所有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部达标,40%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优秀。
(一)明确职责,落实街乡镇安全监管的责任。
(二)健全制度,促进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
(三)改进方法,促进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街乡镇安全监管水平。
(五)加大投入,改善街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条件。
(六)考核内容、评分方法和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
考核各街乡镇当年完成《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所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内容见武汉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主要内容是
(1)街乡镇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否形成;
(2)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台账是否建立健全;
(4)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是否落实;
(5)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装备是否配备;
(6)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否形成;
(7)街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8)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培训情况;
(9)街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10)街乡镇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情况;
2.评分方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采用扣分办法,各项达标不扣分,未达标扣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另外还有加分项和否决项,具体评分方法见武汉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
3.考核程序
各街乡镇每年按照《考评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评,各区安办每年对本辖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按《考评细则》进行考核,并对考评优秀的街乡镇上报市安办。市安办对各区上报的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街乡镇每二年进行1次考核,并对考核优秀的街乡镇予以通报表彰或授奖牌。
三、考核评分等级与奖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含70分)以上至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工作纳入全市安监系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考核为优秀的街乡镇和创建工作突出的区安办,由市安办予以表彰并授牌。对考评不合格的街乡镇和创建工作滞后,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区安办进行通报批评。对上年度考评为优秀的街乡镇经复核未达优秀标准的,撤销该单位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称号。考核结果由市办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抄送各级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行动,是促进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效措施,是街乡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级安办及各街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组织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确保达标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标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对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全市创建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活动考评细则》,对照标准找差距,定措施,抓整改。要重点把好街乡镇自评、区安办考核验收关,不迁就照顾,确保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市街乡镇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创优活动,是落实《武汉市安全生产工作__规划》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创优工作规律,总结创优工作经验,为全面推动我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打基础。各区安办要注重树立典型,引导带动达标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本办法由市安办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8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100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19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5.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5.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6S考核分10分。共3页第2页KJWI-PER-00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2.2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职责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职责)。
5.3下列状况之一者,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给予严肃处理:
5.3.1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5.3.9对发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职责者。
5.3.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6.附则6.1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怎么写篇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根据《镇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要求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和我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该项指标为10分)。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主要内容(2分)。完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制,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及包保责任制,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3分);每季度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并形成记录,层层抓好落实(3分);监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督促本单位、本部门与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2分)。
二、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落实监控和管理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该项指标为25分)。召开会议部署,制定方案(3分);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本单位、本部门自身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4分);加强监督检查,在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每个月对各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大检查、大整治,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看记录)(6分);掌握本辖区经营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登记建台帐(4分);建立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源管理制度(4分);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整改信息(4分)。
三、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该项指标为25分)。制定规划、实施方案(5分);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要求建立监管机构,完善监管网络(5分);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专项经费投入(5分);按规定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础工作台账及资料数据库建设(10分)。
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该项指标为8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4分);督促经营生产单位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2分);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医院、学校等较大公众聚集场所预案制定达到100%(2分)。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调度统计报表工作(该项指标为8分)。调查年内新增加企业(含招商企业)情况及时统计上报(2分)。发现有1户未上报新增企业(含招商企业)扣1分;对本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务院493号令,生产事故及时上报不迟报、漏报、瞒报(2分);每月报送一份安全隐患大检查林整治统计表及一篇安全信息(4分)。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20分)。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要有宣传形式和具体典型)(6分);要以“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为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方案、总结并完成上级部署任务)(8分)。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并报镇登记建档(6分),发现上述1人无证上岗的扣1分。
七、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4分)。认真排查本辖区内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并及时上报(4分);发现1户未执行“三同时”的企业扣1分。
八、控制指标情况。本辖区内发生一例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