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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在推动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学化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什么才算好的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供大家参考。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关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4.资金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资金专员交接由资金主管负责监交;资金主管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离岗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

8.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对轮岗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轮岗效果进行调查评估,进一步完善轮岗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2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3

1、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财务计划;

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负责公司财务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全面控制;

3、主持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事宜;

5、精确监控和预测公司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6、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7、负责与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8、负责本部门的员工队伍建设及日常/培训/考核;

9、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4

农村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村居财务管理行为,管好用好村级每一笔资金,切实维护好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促进村居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下原镇村级财务管理作相关规定如下,希认真执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级所使用的一切收款凭证,都必须是从农经服务中心登记领用的省监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电脑打印),使用时必须实行领用登记,用完销号换领。村不得私自购买通用收款收据。违者对相关责任人处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罚款。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入必须及时送交镇农经服务中心代管,收取的现金、有价证券必须在三天内送交镇农经服务中心。

3、村平时开支所需现金坚持先缴后付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违者按违规金额5%处以罚款,由村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和相关当事人承担。

4、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违者视作挪用公款,并按发生额的5%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村级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__元,超出限额部分的现金必须及时送交镇农经中心村级资金专户。

二、支出管理

6、村干部报酬包含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和年终责任制考核奖金,实行总量扎口、标准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动的办法,由镇政府核定总量,各村按照内部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结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员工资应在镇审定的干部工资奖金总额之内结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审批的工资奖金总额之外安排。违者,一经查实发现,在当年审批的干部补贴总额中全额摊销退归集体,并处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5%的罚款。

8、各种专项奖励和服务性补贴,凡发放到个人的,均必须提供相关文件依据,并报经镇统一审批后方可实施,报支入账。村干部电话费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9、报刊、杂志订阅费直接由市级专户拨付给征订单位。上级部门下达的党报党刊任务对照相关文件由镇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除此以外,村内不得私自公费订阅其他任何报刊,违者费用自付,村不得报支。

10、村级正常所需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帐据、村务、财务公开资料等)必须事先向农经服务中心申报,经审核批准后购买,村级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严禁动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及其他村有资金购买礼品、纪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个人使用的物品,一经发现查实,支付款项由村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经办人全额承担。

12、开支审批权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党组织书记)一支笔审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职干部会签;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附村两委会讨论记录复印件。

13、对5000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立项跟踪管理,必须经以下程序方可实施。

(1)实施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实施项目必须事先编制预算计划,履行立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实施过程必须有村民代表参加并签字的监督记录资料。

(4)项目实施完毕,必须根据项目预算和承包合同进行验收。决算验收资料需经参加验收人员、村监委会、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批入账。

(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及大宗商品采购事项,除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外,必须严格按照《下原镇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适用规模、方法、和程序组织招投标,并签订明确规范的合同。如有违反,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4、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经税务及财政部门监制的凭证,普通收款收据不得作为开支凭证入账;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付款凭证或支出证明单,严禁白条制证。凡是支出凭证都必须户名、日期、品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齐全,付款人、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村民主理财人员审核签字,加盖民主理财组织印章后由审批人审批,报农经站审核加盖凭证审核专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帐,发现一次,对村会计人员及镇记帐员各处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罚款。

15、每月发生的一切收支业务,必须在当月25日前由村经管员编制报账清单报片长签字认可后报农经服务中心备案,作为入帐的依据,否则不得入帐,发现一次,对村会计人员及镇记帐员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6、当年发生的一切业务收入和费用支出必须当年结清记入财务账目(当年完工的工程必须当年验收、当年结算入账。其他赊欠物品等事项也必须当年结清记入帐内),各村两委会及每个村干部个人必须履行承诺手续(以下一年度春节上班后一周时间为限),承诺本单位和本人经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结清,承诺书进入财务档案。自20__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费用未入账的,其费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账,概由责任人个人负担;若有收入未入账的,据实补办入账手续,并严格追究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0__年及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支出未入账的,全部必须由经办人书面说明情况,村居两委会集体讨论形成意见并签名,片长审核批准,于20__年9月1日前报农经服务中心核实批准后入账。超过时间未上报或手续不全的,今后一律不得再予入账。经核查与当事人说明情况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账,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17、杜绝村集体招待和用车费用支出,一经发现,一律由经办人、审批人承担。征兵费用(含误工、交通、食宿、家访及出兵等一切费用)按人计算,送镇体检150元/人,送市体检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额(包干)使用不得突破。超过限额部分由经办人、分工村干部、审批人共同承担。若有特殊情况需出南通市外调,须报经分工片长和人武部审核批准,发生费用另行结算。

18、村级资金拨付一律实行非现金结算,由村在申请拨付资金的同时提供资金支付清册,镇农经服务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账户。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办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标、承包办法,减少和杜绝浪工、人情工,对必不可少的集体用工必须在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后,由用工经办人及时登记“用工记工单”,连同“申报单”于完工次日结报给村经管员;村按月登记汇总,按季结报入账,并报分管片长,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年终搞好结算兑现。对不按规定超期结报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1-5%的罚款,在年终工资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虚支公用工,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财经纪律严肃查处。

四、债务化解

20、村级原则上不得发生新的债务,对未按规定申报批准,私自向银行或个人借款举债发生的新生不良债务,按照新增债务总额给予村主要负责人5-10%的罚款,在当年审批的村干部工资总额中扣除,利息由当事人自付。

21、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实行计划使用,先批后用,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禁止发生以“垫支款”等形式的变相举债和举新债还旧债的脱壳套现行为发生,违者视作违规举债,按第20条规定处理。

22、对历年村欠干部的工资记入借款或投资帐户的必须从借款或投资帐户中剔除转入应付干部工资帐户,村不得支付利息,历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约定计息的今后一律按利随本尽的原则,参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超额支付的利息由经办人、审批人各负担50%,在各人工资中扣除。

五、财务公开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监督组织(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可跟村监委会交叉兼职),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对全村村民负责,每月活动一次对村级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合理的开支行使否决权。村级财务收支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会计方可入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开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六、审计监督

24、镇农经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对村级资金收支、报账及账务处理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若因农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把关不严、监督不力造成村级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政治的、经济的连带责任。

25、由镇审计、财政、农经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小组,负责对村级财务定期进行审计。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村干部及相关人员违法乱纪的,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小组应及时将审计结果向镇党委、政府提交书面审计报告,并按规定公布,接受监督。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5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餐厅的实际情况,对餐厅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餐厅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如确实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由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字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餐厅经理审核后,方能付款。注:两店以上管理则须经过区域经理(或总经理)。

(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总经理(或区域经理),费用开支经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餐厅经理签名,总经理(或区域经理)审核。

(三)促销费用的规定

1、所有促销费用的开支必须要有确实可行的促销方案,促销计划方案由餐厅经理提出,报区域经理审核,再由区域经理上报公司企划主管审定,经企划主管审定或餐厅审批后方可执行。

2、所有促销活动完成后,必须填写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促销方式、促销费用、促销效果、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等。

3、促销费用的权限:小范围的促销活动,总金额在500元认下,由餐厅经理报区域经理(或总经理)审核后,即可执行。超过500元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

(四)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餐厅员工因公出差的费用回餐厅凭票报销。

2、餐费补帖,因公出差,餐费补贴,管理组:20元/人/餐,服务组:10元/人/餐。

3、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打的士,若遇特殊情况打的士,则需经餐厅经理在先在的士车票背面审批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在车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讫站点、何事、报销人签名。

(五)交际应酬费开支的规定

1、餐厅经理的交际应酬费用实行先打单后报销政策,每月应控制在200元以内,特殊事项须经区域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交际应酬费用的用途:用于与餐厅和餐可有联系的业务往来和活动,协调、理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得用于餐厅内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规定

1、凡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由管理组申报,餐厅经理审核,即可购买。凡超过100元以上的由餐厅经理申报,区域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指定人员采购,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办理。

(七)餐厅“营业外收入”的规定

1、“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的废弃物但可作为猪饲料、废纸皮等。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每天营业收入的长、短款,物料短缺由责任人赔偿的款项,员工过失的罚款等。

2、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来源资金由餐厅出纳管理。

3、所有“营业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厅的集体活动等员工福利,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4、所有“营业外收入”的集体活动费用由区域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5、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收支存情况必须上报财务部知悉。

(八)其他相关规定

1、餐厅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分开结算,今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不得在餐厅费用中报支。

2、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中,属餐厅的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所需的款项由餐厅经理向出纳员的备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额暂定500元,期限7天),此项借款必须当月结清,不得跨月。区域经理必须对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必须及时审核,以确保餐厅正常营运,若因执行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餐厅不能维持正常营运的,由区域经理负全部责任。

3、员工借款:原则上员工不得在餐厅借款(除特殊情况外)。

4、财务对餐厅的每项经济业务活动,每月须全面稽查一次,若发现有不符合制度规定、不合理的款项支出,有权要求退回,责成有关责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项。若发现徇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处理.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6

一.餐饮财务的职责

1.餐饮服务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部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

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

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二.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5.中心会计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

7.采购员领取支票前,必须填写《餐饮服务中心空白转帐支票领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出纳员填好日期,用途,限额,方可领龋

8.采购员使用支票结帐后,要及时报帐,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后,也必须在月底前结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3.采购人员周转金到年底必须归还,次年重新办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一周内报帐。

五.收据管理与报帐制度

1.建立收据信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2.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本收据本内,不准撕下废弃。

3.购买伙食原材料商品报帐时,必须填写市场购货单及发货票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4.报帐时,市场购货单,发货票,必须有保管员,经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发货票为一票多样商品时,必须列出购物名细及单价,保管员,经手人签字后附在发货票后。

5.旅差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六.会计凭证复合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凭证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装订前要进行复核。

2.对于复核出有错误的会计凭证,要按规定的程序改正。

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毁损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必须报集团财务科批准后方可销毁。

6.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在后勤集团财务科派人监督下,经中心会计出纳核对准确后进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主任。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7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基础的工作,在经营过程中,保证企业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同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第四条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开发期间,企业借入资金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竣工验收完工后,计入财务费用。

第五条企业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资本公积。

第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中: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我;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工程款、预付购货款等。

第七条企业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八条企业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第九条存货包括各种库存材料(办公耗材、开发经营材料)、库存设备(如暖卫设备、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等)、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在建开发产品等。

第十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

第十一条企业领用或发出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采用五五摊销法记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在用的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以上,2000元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实物形态不变的各用具物品等劳动资料,如工具、管理用具等。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按下列方法计价:

〈1〉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改发生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第十六条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

第十五条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_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_月折旧率

第十七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发生不均衡的、数额较大的,采用待摊办法。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条企业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值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从开始受益之日起,按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开办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自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内,分期记入管理费用。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企业开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规定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第二十五条企业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及开发间接费用。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七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等。

第二十六条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销售佣金、开发产品销售之前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他经费。

〈2〉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告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将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第二十七条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指职工的医药费(包括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支出。

第二十八条待摊或预提费用,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受益期摊销期限一般不应超过12年个月。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预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预提费用当年能结清的,年终财务决算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九条企业营业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条商品房、配套设施销售和土地转让,在商品房、配套设施和土地等移交买主,并提交发票结算账单时确认收入实现;代建工程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并将代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提交委托单位时,结算账单经委托单位签证后,确认收入实现;出租房屋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应付租金,确认收入实现。

第三十一条企业发生的产品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

第三十二条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以及其他非营业性收入。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三十四条企业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达到注册资金的50%可不再提取。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三十五条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转增资本金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三十六条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费用明细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及有关附表。

第三十七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生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变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8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下达后,将经费措施及支出项目、支出数额计划向领导办公会报告,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二、半年时由

财务负责同志(来源:)及报账员将半年的收支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领导办公会报告,以便讨论修订支出计划,调整支出项目,增加开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须按局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员未经办公室领导交待安排不得擅自开支。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公务开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以便整体掌握经费支出情况。

四、所有报销票据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签注审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上台照、内容(事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应内容应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应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费用时,由借款人填写票据,经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审签数额借款。事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抽调借据。否则,借款期限超出一个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收利息,并予以批评处罚。

六、坚持民主理财,增强收支透明度。办公室应厉行节约、俭朴办事。年初制定出当年的大致开支项目和支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执行。

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统一财务政策,控制财务风险,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总纲,具体管理办法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原则制订。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对象是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和所产生的财务关系。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职能是针对管理对象所进行的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和分析。

第六条、加强财务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建立原始记录的填报及管理制度;

二、建立定额管理制度;

三、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四、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

五、建立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制度;

六、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二章资金集中控制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财务活动中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则及财经纪律。

2、组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经营活动,确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

3、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支持公司财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开展财务管理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

4、组织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采取措施,确保实施。

5、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6、依法纳税,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7、对企业会计资料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一惯性负责。

第九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配合企业法人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司实行集权与分权管理相结合。

1、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2、提出设置财务会计岗位的建议,组织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开展成本控制,费用管理和会计核算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4、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5、审核公司主要财务收支事项和财务报告,领导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分析活动。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开展各项财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

2、做好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3、认真编写公司财务报告,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评价指标,搞好公司财务评价工作。

4、全面参与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工作,审查有关经济合同,促进公司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各项资产效能,提高理财水平。

5、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学习掌握与企业财务活动相关的财政、财务、税收、会计等国家政策法规,促使公司财务活动规范合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互相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1、认真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各项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2、落实本部门财务预算。

3、定期检查分析本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4、接受财务部门在财务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各经营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直接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纳入财务核算,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进行帐外经营。

第三章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第十四条、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的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公司所有外部融资活动,必须由财务部集中审批,统一管理。

2、成本收益原则:融资应比较、分析成本,讲求融资效益。

3、风险收益原则:融资应进行风险评估,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采取防范措施,使收益和风险相匹配。

4、融资方式和财务结构相适应原则。选择融资方式必须兼顾公司财务结构,科学合理地运用财务杠杆,保持良好偿债能力。

5、以需定筹,收支平衡原则:根据需要确定筹资数量和筹资时间,根据资金来源平衡资金支出。

二、资金筹集方式包括:

1、吸收投资者投资,即股权筹资。

2、银行借款、签发短期票据和用商业信用等方式筹集资金,即债权筹资。

3、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把部分利润留在公司内部使用的方式筹集资金,即积累筹资。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

一、实行资金计划管理:为使公司资金运用合理,加速周转,各部门应根据确定的

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资金需求计划,编制需用量的预算和使用进度表,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统筹安排,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报告企业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实行资金有偿占用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公司应建立资金有偿使用制度,实行

企业内部资金调剂办法,使资金筹措和资金运用合理化。

第十六条、资本金的管理

公司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实行分类管理。投资者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以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以货币资金出资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第十七条、资本公积金的管理

公司要按照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分别对资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分类记录资本公积金明细帐。

第十八条负债的管理

公司对各类负债要按年限严格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财务部对各种负债的归还期、利息支付期应及时核对并按期偿还,并按月向总经理提供分类汇总情况。

第四章流动资产

第十九条、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存货、待摊费用等。第二十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收支范围执行。库存资金日清月结,一切营业性现金收入,都应于当日最迟次日送存银行,不允许坐支。

2、各经营公司由财务部负责营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设专职稽核员负责

各收银员的业务指导及稽核,餐饮部、康体部、夜总会等经营部门设若干专职收银员,每日营业结束后,各收银台的收银员要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连同所收支票、信用卡、现金等按规送交财务部。

3、帐务主管应定期检查出纳员的库存现金与帐薄是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库,月末编制库存现金盘存表,报财务部经理。帐务主管或稽核员应对各收银点实行经常性或突击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书面报告财务部经理进行处理。

4、

5、公司货币资金的收付,除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款项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办理结算。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所有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要及时逐项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由帐务主管与出纳共同进行,帐务主管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二十一条、往来结算的管理

1、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经营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在往来结算管理上的责任,建立客户资信调查,客户档案、帐目登记、帐款催收和信用评定等日常管理程序,月底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要分户列出债权债务明细表。

2、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每季季末编制债权帐龄情况表,提出债权帐龄分析报告,对逾期未结清的债权要分析情况,检查责任,健全制度,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催收。

第二十二条、坏帐损失的管理,公司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5‰提取坏帐准备金,发生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

第二十三条、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物料用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国内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挑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等按实际成本计价。

②境外构入的商品进价成本按进口商品在购进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算,包括进价、进口关税、外汇差价以及支付委托外贸部门代理进口的手续费等。

③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④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⑤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场价计价。

⑥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公司负担的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计价;若无发票、帐单,按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计价。

⑦存货的领用或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⑧低值易耗品出库后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

3、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4、存货采购、领用的管理

(1)、进必须由采购部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必须填列具体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和结算方式等,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汇总审核,编制资金计划,安排采购资金;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实行采购、验货、付款衔接制度。

采购的存货应取得有效发票,并将采购的材料物资连同发票,采购计划单送库房验收入库后交财务部审核记帐。

(2)、的品种数量金额明细核算制

财务部根据仓库验收入库单按品种、数量、金额、登记明细帐,凭各经营部门填制的“领料单”发出存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部门成本。

餐饮部直接采购入厨的小宗鲜、活原料、调味品等辅料,经质检、计量使用等有关人员签字后,直接计入餐饮成本。

经营部门对领用和自行采购的小宗存货应建立领用、发出等内部转移手续,月末财务部成本核算员会同经营部门对领用后未消耗的原辅料等进行实地盘点,编制盘点表,由财务部办理“假退库”手续,减当月成本。待下月初再行冲回。

(3)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见实施细则。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a)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及缴纳的税金确定;进口设备、家俱等的计价还应包括支付的进口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入帐,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包括增值税税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入帐。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除房屋、建筑物按规定使用年限外,其他固定资产一律按5年计提折旧。统一采用固定月折旧率,个别核算的方法进行折旧,固定月折旧率为1.6%。计算公式:月折旧额=原值__1.6%

第二十七条、提取折旧时按月初固定资产帐面原值提取,月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1、购进手续。各部门每年将所需购置的设备、财产购置计划与工程部门协商后,提交财务部初审平衡,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计划和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至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各部门应当强化计划管理意识,尽量减少计划外购置。对确属工作需要的计划外购置,应严格按照计划外物资请购签批程序进行。对未按照计划购置或计划外未经审批同意的资产购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固定资产购入后应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验收,同时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详细登记,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应填制“物资转移单”,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4、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为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实地盘点清查一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由工程和财务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制度规定分别进行财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修理

1、固定资产修理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划分为大修理和日常修理。

2、各部门的日常修理由工程部负责,修理费用由工程部按部门划分,报财务部审核后,计入有关部门当期费用。

3、需要大修理的固定资产,由工程部提前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大修理计划和大修理费用预算报告交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对未列在修理计划中,但又确实需要大修理的临时性项目,应填写紧急修理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对直接影响经营必须紧急抢修的项目,事后应补填紧急修理报告书报财务部和总经理。

4、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第六章、递延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等。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按有关规定不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的汇总损益和利息支出等。开办费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的期限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七章、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成本费用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必须重视和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通过成本和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达到节约各项费用支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各级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成本、费用总额控制办法。

财务部设专职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财务人员,经营部门要设专职的计量人员,严格按照消耗定额,领用发出材料,在核算综合成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逐步试行单项成本核算。

第三十三条、制定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例如差旅费开支标准、服装费开支标准、交际应酬费开支标准、车辆电话等的使用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汇集、计算和考核营业费用等期间费用情况见附件二。

第八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收入主要包括餐饮收入、康体收入、夜总会收入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格核算,当期发生的销售折扣、折让,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第三十六条、销售预测,分析制度。每年第四季度,要根据以前年度销售情况、市场变化、新开发项目、人员和工作潜力等情况,制订出下年度销售预测、分析和营销计划报告书,报财务部审核由总经理审定后,将有关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财务部负责计划的监督执行,每季度末要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比、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下季度计划。

第三十七条、销售日常管理制度。营销部门在进行整体推销的同时,要注意跟踪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加强与财务部的沟通联系,要严格执行企业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进行减免打折,对旅游团队等实行的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应在制订合同前报至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八条、建立利润预测与分析制度,明确盈亏平衡点的确定程序和方法,建立基本利润、目标利润的确定与利润计划编制体系和考核奖惩办法,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试行目标管理,职工收入与目标利润等经济指标挂钩。

第三十九条、明确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内容,列支要求,控制营业外收支发生数额,减少非营业活动对利润的影响。

第四十条、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调整、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延续5年未弥补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第四十一条、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分配(根据董事会决议)。

1、支付罚没财产物资损失和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金10%。

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编制和报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应上交款项表、营业收支明细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等。

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部应利用各类报表所反映的信息,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

2、主要经营指标及简要说明;

3、经营情况分析。

第十章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重视会计电算化管理,逐步将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四十八条、公司正式运转正常后,半年内实行电算化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不少于半年,试运行期间实行人机并行,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脱离手工帐。

第四十九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定,注意密码的保密。严禁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软盘,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行。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0

1、全面统筹规划公司财务管理战略,拟定公司财务规划方案。

2、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主持财务体系的运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业资源成本适时制定、修正、和完善财务组织体系,指导下属员工的有效职责分工和高效协作。

4、负责主持编制预算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公司投资、筹资等工作,负责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研究,定期提供财税信息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分析企业经济环境,提供财税咨询,策划财税解决方案。

7、主持财务会计政策和职能范围内的财务制度的研究、设计、和提审核。

8、建立财务风险的预警与防范体系;确保不会出现资金安全风险、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

9、向公司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建议,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执行公司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与规程,节省本部门各类办公费用。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1

一、药店应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监督、管理及核算。

二、财务人员应建立相关往来账目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登记核算。应建立应收账款——医保款二级明细账,用来专门核对当月医保IC卡销售额、当月应收财政医保款项回拨金额、当月应收医保保证金金额往来情况。

三、药店应建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医保款项回拨管理。

四、财务人员应将医保数据核对准确及时打印每月职工、个体《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费用情况申报表》并报送医保中心。

五、财务人员每月应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进行整理、核对数据开具收款收据报送财政局。并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留存联进行审批、挂账做账务处理。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2

社团联合会本着“服务与管理并存,管理为先,服务为本”的工作理念,通过科学的管理,真诚的服务和正确的引导,真正地服务社团,发展社团,繁荣社团,使社团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更具文化性,观赏性,思想性,教育性,使社团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而作为办公室下的财务部,通过管理社团联合会与各协会之间关于财务方面的流通,合理协调财务方面的收入与支出等,更好地完善社团联合会的财务工作制度。以及财务部日常工作的有序展开,为社团联合会开展活动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同时也让社团联合会成为丰富学生业余生活较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一)﹑财务部工作简述

(1)掌握社团经费支出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做好经费的支出与管理。

(2)加强社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监督社团合理使用经费

(3)对社团每月所花经费整理、结余、存档。

(二)﹑财务部各职位的职能与工作

1﹑部长:

(1)在主席团的领导下,根据社团联合会的财务制度,合理进行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

(2)通过与主席团与团委的沟通,及时完善财务管理。

(3)带领财务部成员履行财务部职责,对社团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与总结。

(4)总揽财务部的工作,合理安排各成员的工作。让副部长和各委员明确自己该做什么,负责什么,培养他们的责任心。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负责的事情,使其各尽其职,并监督他们按时完成其应有的职责。

(5)协调好财务部与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6)建立和完善社联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控制和监督。

(7)每个月给各个社团财务部长开会,强调报账流程,了解社团财务动向。

2﹑副部长(管理账本)

(1)管理财务部账簿,根据已收的支出凭证,及时登记账簿,将各社团的每笔收支都详细记录日期,金额,用途,结余。

(2)对每笔收支应附有的收据或发票按日期排列装订并逐一编排编号,记录账簿,月初存入档案中。

(3)管理各社团财务档案,并定期进行核对。

(4)每月对各社团的所花费经费和月结余进行总结,并在各社团财务部部长会议中传达到各社团中,以便社团合理运用经费。

3﹑副部长(管理资金出纳)

(1)管理社团支出经费的报销。根据提供的收据金额给予社团活动经费。收据必须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

(2)审核收据所写金额的准确性,给社团支出时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对于社团经费不足的社团不予以报账,并及时上报团委与主席团。

(3)每周对支出总额和余额进行总结,保管好社团经费。

4﹑财务部成员

(1)熟悉社团财务工作。

(2)联系财务负责人,根据各社团所交的凭据,严格谨慎制作账单,并写明制作人。

(3)积极主动配合工作,配合部长和副部长进行账本核对工作。

(4)服从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纪律观念,集体意识和大局观念。

(5)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的热情对待财务工作。

(三)社团报账流程及社团的管理

【活动类】

1﹑活动预算

(1)社团上交活动策划书(包含活动预算)审批,活动审批经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财务工作。(两个协会以上举办活动则需在策划书上明确活动经费的承担者)

(2)活动策划书审批经过,经费预算100元以下收据需要社团联合会主席签字。100元以上需要由院团委老师签字。所有收据签字完成后,方可到财务部报账。

(3)活动超预算审批(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支情况)

(4)社团上交活动策划(包含活动预算)审批。活动结束后若活动经费超过预算,需先向社团联合会主席阅明超支原由。征得社联主席同意后方可按照报账流程报账。

2﹑直管协会财务部报账流程

(1)举办活动的经费及时索要,在社联值班时间拿到财务部报账。注意:收据背后要注明协会会长、协会财务部长、经手人的签名。同时收据要有正规的盖章,并注明某社团所举办的该项活动。(如若所支出费用超出100元,则必须由协会上报院团委老师批准)所有的预算审批应在财务部备案留档。

(2)如需报账的协会请于每周周三值班时间自备零钱。在收款时需签字。报账时要求各报账人员把收据及其它凭证上交。

3﹑预支费用报账流程

(1)提交活动策划书﹑申请书,填写预支申请表。

(2)院团委老师与社联主席签字批准,方可预支(托管协会由社联主席和系主任签字)

(3)活动开展结束按报账流程报账(多余现金需退回)

4﹑授课费报账注意事项

(1)以收据形式报销授课费,收据须有授课老师﹑指导老师﹑会长﹑财务部长的签字。

(2)归集形式报销授课费,须填好每次授课的收据,报账时附一张授课清单,其内容包括日期﹑地点﹑上课简要﹑金额,并交于社联主席﹑院团委老师签字(托管协会交于社联主席﹑系主任签字)。报账时间在每个月未

5﹑以下不得报账或推迟报账

(1)不是活动预算内的体现在收据上的不得报账。

(2)预算丢失的协会自行补预算并得到团委老师的签字后才可报账。

(3)收据、发票、授课证明等原始凭证签名不齐全不得报账。

(4)协会无财务部长的不得报账。

(5)报账需在活动结束本月内进行,不允许跨月报账。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社联主席团说明原因,征得同意方可。

(6)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对于各种车票(不包括公交车费)、餐费、电话费一概不与报销。

(7)收据没有销售方盖章的不得报账。

6﹑财务分割单

两个或两个以上协会一起举办活动所产生的活动费用,由主办方与承办方自愿协商,以财务分割单的形式,分摊至各协会,且需双方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报账。

7、报账时间

周一至周五社联值班时间上交凭证,每周周三社联值班时间领款。(除有特定安排之外)

【非活动类】

办公用品采购

(1)社团统一上交需采购用品清单。

(2)财务部统一制作采购申请表,并交由社联主席审批。

(3)由社联主席交由老师审批社团反馈审批结果。

(4)若同意采购,社团可自行购买物品。

(5)若未超过预算,持收据至社联主席处签字后方可交由财务部报销。

注:办公用品指社团在非活动中需采购物品。

【协会对账】(含托管与非托管)

(1)本月有发生额的协会(托管与非托管),对账前需将财务明细表填写好上交至社联财务部。

(2)托管协会对账,需将本协会本月发生的账目(包含收据、发票、授课证明等)以及本协会账簿携带到社联进行对账。

(3)非托管协会对账需将账簿携带到社联对账。

注:非托管协会对账时间: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三下午值班时间

托管协会对账时间: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四下午值班时间

【相关的财务核查与监督】

1﹑对社团财务部工作的核查

财务部保证社团的账目清晰明了,责任到人,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在换届时需要和社联财务部进行交接,出示社团的账目,及账蒲。

对社团的财务,社联财务部定期(每个月末)与社团财务部进行核对,并向各个社团进行财务公开。

团委老师及各社团成员可以根据部长的日账清单及副部长的记录、财务公开表、财务部收据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核查。

2﹑对各个社团财务的监督

各社团需由社团发起人、负责人以外的专门人员(即各协会的财务部长)管理财务(包括会费,赞助费用,物品等使用情况的管理和记录账本),管理部员(包括社团内部的人员的管理培养)。

各社团应做到账目清晰,财务部部长在换届时应将自己社团的财务情况向下任的部长交接清楚,交出与社团财务有关的发票、收据、账本,进行会费和相关物品的交接。

物品保管核查,各协会的物品不能为个人所有,应该交接由下一届的会长及财务部长管理。社团换届时需出具社团财务清单,由社联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由下届负责人确认。

社联财务部和各个社团的财务部应根据各社团成员监督举报,社团联合会应及时对各个社团财务予以核查。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1)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遵守财务制度,认真仔细工作,并做详细记录;

(2)财务管理要责任到人,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相关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

(3)对于违反财务工作制度的人员以及对事件负有责任的干部要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严格处理;

(4)寻求赞助的过程中若出现扣留,少报甚至是不报的现象,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撤销相关职务,并上报学院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3

一、敬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

三、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更正。

四、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职工出差回来三天内应向财务报帐。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款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证。要及时清收欠款。

六、正确计算销售收入和经营业务收入,认真审查收入凭证,正确计算和分配利润。

七、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应交税金。

八、按照会计管理档案的办法、规定和要求当年会计档案年终后,由会计档案管理员审查核对,整理立卷,制定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4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__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__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5

1、参与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制订财务战略;

2、利用财务核算与会计管理原理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战略,并主持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主持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

3、财务报表的审查;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4、负责公司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联系,寻找融资资本,全面规划融资项目;

5、辅助总经理制定投、融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并向总经理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

6、协助总经理进行投资业务管理,优化项目结构,提高投资回报率,保障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达成;

7、负责组织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重组、并购、信托等投资事宜;

8、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资谈判、签约等工作;

9、负责投资方案和投资报告的审核;

10、负责拓展并维护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6

(一)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二)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三)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四)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帐户,并编制收支日报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有关规定办理。

5、零用金帐户应逐月清结。

(五)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六)本细则经奉准后实施。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7

财务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局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认真执行《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科技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不足的矛盾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财务收支实行局长负责制,各项支出坚持“三支笔”签字把关。

二、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预决算,如实反应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管理财务,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各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保障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预决算的编报

(一)预算编报:局机关每年底编报收支预算,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市财政局。

(二)会计决算:会计决算由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分别组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通过。

四、支出的管理

局机关凡因公务所发生的一切支出活动,要至少提前一天编报用款计划,填写《支出审批单》,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召开有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县区科技局及有关企业人员参加的会议要填写《会议审批单》,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在公务活动中,凡未预先申请用款计划,或未经局领导批准而自行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专项经费(包括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知识产权补助经费)的拨付,由经费所在科室(单位)提出拨款计划,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一)差旅费

1、市内:职工因公出差按误餐次数报销伙食补助费,(不包括__区驻地),每天早餐补助2元/人、中晚餐各补助5元/人。凭单据报销公共车费,一律不报销出租车费。在岗正常上班人员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报销月票,个人负担12元/月;其余人员一律不报销月票和车票。

2、外地出差:

(1)伙食补助。按出差天数报销,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机伙食补助实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实际出差天数与同行人员一起报销,但必须按照实际天数(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内伙食补助。

(2)乘车。乘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7时之间,在车上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卧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含科级)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飞机,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应事先经局领导批准,处以上干部(含处级)乘坐飞机按普通舱位报销;乘坐轮船时处级干部按二等舱位、其余人员按三等以下舱位报销;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销,一律不报销出租车票。

(3)住宿费。除会议统一安排的外,处级干部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特殊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过300元/人;其余人员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160元/人,特殊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超标准部分费用自负30%。

3、报销时间: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员和司机,返回后五日内报销出差费,同时将借款一次还清,否则,不再办理借款手续;司机人员的出差补助费和市内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报销一次。其他各项支出的签字报销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4、出差人员要认真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虚报冒领。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会议费

1、审批:凡召开的全市各类会议,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批准。未经局领导批准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

2、会议伙食补助费:各类会议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

3、会议费报销:报销单据不能笼统填写“会议费”一项,应该列明内容,如:会议室租赁费、住宿(午休)费、餐费(附与会人员名单)等。报销时,持原始单据交有关领导审核。

4、接待费:凡因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必须使用接待凭证或派餐凭证,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5、结算:各类结算的办理,原则上不少于2人。

(三)易耗(卫生)品购买

易耗品、卫生用品的购买应由两人共同办理,保管人对以上物品的出入库要认真登记,以备核查。

(四)固定资产购买

办公室设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一名。凡购买固定资产时,需先到管理员处登记验收,然后签字报销。

(五)车辆维修、装饰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审批内容维修、装饰,不得擅自改变。经办人员签字时,要认真审查,逐项落实。报销时,有关人员须持审批单。

(六)打印费

局内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确需外出打印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时,要附有打印部明细表。

(七)为企业或有关部门、单位争取项目、资金、政策而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受益单位承担

五、财务监督

(一)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二)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经办人员(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2人)应在凭证被面签字,同时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库的,还应有保管人员签字。

(三)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购买物品后应先登记入库,使用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领取手续,并在出库存单上签字。

(四)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五)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及各项收入情况由各承办科室、单位每月送局党组成员审核。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内部审计组,每年5月及10月分别对机关及各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局机务及各事业单位每半年向局长办公会汇报一次财务执行情况。

(六)开支报销一律实行“三支笔”签字把关,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个单设财务确定三人进行签字把关。在局机关财务报销的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局长签字把关;科技情报所、__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局、地震局、科技开发中心的报销由各单位根据我市关于落实“三支笔”签字人员的有关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并报局同意后,由局统一公布签字把关人员。科级事业单位和人员较少的单位,由局分管领导一同签字把关,__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大厅的收入由局统一监督使用。专项资金的拨付经局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计划项目主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和分管局长签字把关。除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工资、补助工资、社会保障费及上缴上级支出等经常性费用外,各单位10000元以上的开支应填写《开支审批单》报局主要领导同意,20__0元以上的开支应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财务规章制度与规定篇18

1、前堂收银员、餐厅和其他营业点的收银员均应在下班时将该班次的账单点算清楚,

2、并完成各该班的营业收入报告。账单和有关报告应于下班后第一时间交到指定的办公地点,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转夜班审核组进行随后的帐务工作。现金部份应于下班前,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内。

3、每一班次的收银员在完成帐表的核查工作后将其所持现金中,属找零备用金的部份取出,清点清楚后移交到下一更收银员,如属于最后班次(除大堂外),即将其交到指定的保管处。在减去找零备用金的额度后即属于该班次的现金收入,则按上述的规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内。

5、每班的现金收入必须与该班的营业报表内所统计的现金销售额相吻合。如有任何差异应即时查明,差异部份不论是超出或是短款均应如属填报,记录在收银员报表内的现金超短栏内上报,不得隐满。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备用金,也要清楚地记录在缴纳袋上,同时在交班记录本上注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6、现金收入应在该班当值的前堂收银员当面见证,点算清楚后(假设条件许可,以下相同),随即在缴纳封袋上如实填写清楚,并在袋口骑缝加签,然后即时投入投放式保险箱中。收银员和见证人均须在投缴记录簿上同时加签。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胶水封口,不准使用透明胶或订书机钉上作为加封,未依循本项规定进行者,除对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外,并将被视作蓄意违反本管理办法,遭受纪律处分。

7、所有投缴事项必须即核、即签、即时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缴款人和见证人均有责任监督对方按本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定的事项和核签,对不按规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双方均负同等责任,受同等处分。

8、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在没有见证下,独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个人负责外,还应按违反规章制度论处,初犯者予口头警告,蓄意再犯者给予书面警告,以至最后警告。

缴纳人和见证人不按规定,没有当面点核,或不认真点算清楚而造成的过失,按第6项的规定同等处分。

9、收银缴纳登记簿的每一栏,均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资料填写,并在规定的栏目位置加签,不得有遗漏、错填。其中因错写需要更正的,应用横线画去,再在其上方写上正确数据,然后由缴纳及见证双方加签,违反本项规定者按与第6项相同的程度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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