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的工作制度
制度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指导和保障,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更好地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来。接下来给大家分享生产车间的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写生产车间的工作制度有所帮助。
生产车间的工作制度篇1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部们发展,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生产部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由上级指派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更换工作鞋或鞋套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闲坐聊天,听歌,打瞌睡等行为。
5、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景需要请假,应按公司请假程序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派。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由领班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生产完成后,如有剩余的物料及时交由物料员统计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分别放入塑料箱或产品外箱,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来区分物料好坏,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俭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必须做好交际协调,并将出借物料、工具、半成品物料进行登记。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我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清理保养工作。最终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掉,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终离开者的职责以及生产主管的职责。
7、技术人员每周应对工具、设备、夹具进行检查、统计、维护等保养工作,并对损坏的工具进行维修(保险丝熔断、设备电源线断裂等可被观测到的损坏)。
8、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职责、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景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2、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留有足够的搬运位置,以便搬运方便。禁止型号、规格、光电参数不一的产品混合摆放。
3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交由物料员统计,统一保存及再利用;将有瑕疵的物料分类,交由物料员统计,统一进行报废处理。
4、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高于10元或数量在大于5PCS良性物料及物品,从重处罚。
五、技术人员产前样评审
1、技术人员应在物料到齐后订单生产前1天进行产品产前样试制。并进行上报与评审。
2、技术人员产前样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时应及时按照工艺指导要求对产线员工进行技术指导,指正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生产主管。
生产车间的工作制度篇2
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纪律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遵循奖罚分明,特制度本规定:
一、严禁拉帮结派,私设社团,参与邪教,聚众闹事。
二、员工不得勾结、唆使帮忙外来人员滋事、盗窃或从事其他损害公司及本公司员工利益的行为。
三、严禁非法持刀、抢或其它违禁品及危险品进入公司。
四、员工应相互友爱、互助互谅,不得吵架、斗殴,不得侮辱、诬陷、诽谤、陷害他人。
五、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窃取、泄露公司有关业务机密,应自觉爱护公司声誉,不得制造、散布对公司不利的言辞。
六、员工应持续良好的精神状态,语言礼貌,举止得体,遵守社会公德,加强个人修养,公司提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求学上进,对有突出表现和成绩优异者视其情节予以表扬或奖金奖励。
七、在工作报告中应循级而上,不得以任何形式越级呈报(如对公司利益有损害,明显管理错误除外)。
八、上班时光着装工衣(限发放工衣的员工)穿戴整齐,不留长指甲,注意个人卫生和消毒,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严禁打架、斗殴、偷吃、拿瓜子,不得随意离岗、串岗,违者罚款20-100元,从当月工资扣除。
九、员工不得消极怠工,不得聚众罢工,尊重上级管理人员,严禁侮辱、诽谤、威胁、恫吓或暴力侵害管理人员,违者罚款20-100元,管理人员有权当场做来源罚决定,情节严重的开除。
十、员工要忠于职守,不得在工作时光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上班时光早7:30分,晚7:00分,全勤29天,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者每次超过15分钟罚款10-20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有事要提前请假,如一向未请假,直到当月工资罚完或除名,本条以考勤为主。
十一、持续工作环境整洁,脚底不能有瓜子,要做到生产批次,交验率100%以上,严格按照包装工艺操作流程操作。
十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计量,合格率为100%,袋内不得有杂质污染物,封口要平整,规格计量要标准,做到层层把关,保证质量,抽检出现问题,谁的问题谁承担,无人承担者,管理人员可责令全组承担,每次罚款10-50元,从当月工资扣除。
十三、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提出合理化推荐,发现问题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热爱群众,助人为乐,各类好人好事,管理人员可给予20-200元奖励,予以通报。当场兑现,此政策长年有效。
十四、班组之间、个人之间每月对工作效率、计量、质量、卫生等环节予以评比,前三名者给予50-200元奖励,当场兑现。
十五、从3月1日起到月底,全年出勤率高,各方面工作优异,并于来年开春收假能按时到厂工作者可奖励100-300元,销售旺季奖励政策另计。
十六、公司每月20-25号发工资,中途不借支,不结算工资,如有急病等个性状况可打借条,经车间主任批准后可借支部分。
十七、公司特提张利为包装车间主任,全权负责包装车间的生产、人事调动、人员培训、质量、发货等一切事务,望新老广大员工能自觉遵守,本着以厂为家、厂兴我荣的心态,团结努力,建言献策,做好各自本职工作。
此政策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生产车间的工作制度篇3
车间生产纪律是维护生产秩序正常进行有力保障,为了让职工能够在一个有秩序、整洁、安全的生产环境中工作,经考虑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间考勤:
车间工人要服从车间主管安排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如上班铃响打过卡而未到车间者,车间罚20元。请假3天以上必须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内(包括3天)由车间主管批准,严禁未办手续或电话请假后补假条(重要事情除外)。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
二.安全生产:
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车间主管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并指导其按照正确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经教育后仍违规操作的,可暂停其工作并处于50元罚款,造成的相应后果及损失,应由其本人承担,如果对其所为犯错误认识深刻,并能及时改正,车间负责人可视情况恢复其工作。
三.设备:
工具管理施行专人负责制。铣床、冲床、电锯、电钻等生产设备和工具分配到个人,正常磨损可在车间负责人处以旧换新,如果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由其本人赔偿。在每日生产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给设备加油和进行其他的日常保养工作。其他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动用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
四.职工应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认识。
在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生产人员应对每一件完工产品做自检,如发现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或者原料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停产并上报主管,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正常生产。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原材料报废、设备损坏等情况按成本的30%给予赔偿,由于失误造成的返工、窝工等情况责任人按公司已有的标准承担相关责任。
五.车间生产任务由车间主管实行分活计件。
车间工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加工,任何人不得在设计图纸上随意改动,如有不懂的地方先向主管请教或由主管与设计人员沟通,工作量有车间负责人按其工作能力进行分配,严禁出现抢、占、争等事情发生,如果私自改动加工图纸或者加工工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装车,外差,加班等任务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如有怠工,拒绝服从或顶撞主管的,应给予警告、罚款100元,情节恶劣的可给予开除。
六.每天工作结束前10分钟
工人应自觉的打扫车间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卫生,包括地面、工作台、设备等,生产工具摆放整齐,对重要的生产设备应按照保养手册进行保养维护,下班及时关闭设备及工具电源。如发现操作人员离开现场而未关闭电源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职工宿舍应保持干净卫生。
严禁乱扔垃圾,私接电线以及打扰别人休息等情况发生。公司将做不定期检查,不遵守规定者经给予批评或20元罚款。此外,注意保持宿舍门口以及院内卫生。
以上制度,望广大职工遵守并相互监督。
陕西航宇铝合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车间的工作制度篇4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以上之管理规定,于即日起实施,监督者为人事部。如有未尽之事宜或有特殊情况,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