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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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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条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及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法规,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工作要求

第二条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抵制一切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类资金不受损失。

(二)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全面、正确、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三)经常开展资金使用效果分析,全面、正确、及时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财务计划的顺利执行。

(四)合理支配和使用资金,努力降低成本,促进单位在各环节厉行节约,减少损失浪费。

(五)监督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财会人员及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思想,努力发挥单位资金效益,为单位经济发展理好财、用好财。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预算),并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六)积极宣传,并严格遵守、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制止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七)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够更好的履行其职责,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科室、人员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要求有关科室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计划和预算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规违纪的经济活动,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支持和配合会计人员的工作,确保会计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会计核算的要求:

(一)会计核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取得可靠的凭据进行核算,形成符合标准的会计信息,体现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合法性。

(三)会计对单位不同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在处理方法上保持一致,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和相互可比。

第五条凭证管理的要求: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此外,原始凭证一般还要载明凭证的附件和凭证的编号。

(二)原始凭证填制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3.经济业务的摘要;

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

5.记账符号;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四)记账凭证填制要求:

审核无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连续编号。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五)会计凭证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合。

(六)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的传递应以安全、及时、准确和完整为主要依据,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会计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字或盖章。

(七)记账凭证采用通用式记账凭证进行核算。

第六条账簿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从单位的业务需要出发进行会计账簿设置。具体设置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会计账簿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注明记账符号,书写留空,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顺序连续登记,结出余额,过次承前。

(三)总账登记可以直接根据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科目汇总表进行登记。

(四)日记账的登记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按顺序逐笔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并做到日清月结。

(五)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发生的错误,一经发现应立即更正。常用更正错误的主要方法有划线更正法和红字更正法两种。

(六)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七)结账就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结账的程序及方法是: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期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七条其他:

(一)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会计科目。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五)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六)会计报表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采用统一的报表格式。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爱岗敬业。会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会计知识和业务技术。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依法把关守口,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敢于抵制歪风邪气。

(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

(五)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业务管理情况,努力为单位生产和经营服好务。

(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会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信口吐露,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九条计划管理

(一)管理处各项财务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由计划财务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处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二)各项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科室)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审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费包干计划,严禁超计划支出。

(三)各项业务支出计划由科室提出,经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各项支出坚持集体决策。计划财务科按支出计划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无计划、超计划及其他特殊开支须经处长审批。站(队、所)、公司开支经负责人审核后报账。

(五)基层单位应制定年度经费支出计划,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计划财务科按各单位开支计划按月核拨经费,不得超支超报。

(六)各单位购买超过500元的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必须报送购置计划,经处务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现金管理

(一)各单位的现金收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二)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除保留银行核定的限额数外,收入全部存入银行,不得超限额保存现金,不准坐支。现金支付,除了各类表彰奖励、现金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外,其他一切采购、劳务供应等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

(三)出纳员收入现金,必须出具收款收据。支出现金,必须凭审核无误的合法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并在当日入账,不准以借据抵现金不入账。

(四)各单位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五)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凭证,交会计人员整理,填制记账凭证。

(六)各单位库存现金如有长款或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提取或交存大额现金时,需由两人以上陪同办理,必要时派专车接送,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八)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不准将单位银行账户外借他人、外单位或进行违规、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往来款项管理

(一)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二)往来账应以每一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

(三)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实行催收制,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进行核对,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催收或及时报账清算,防止产生坏账。

(四)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经批准后的坏账,计划财务科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并以户设置档案,将经济合同或协议书、民事诉讼和有关法律公证文件、催款处理往来书信、发生业务的单据和会计结算凭据、往来明细账页复印件以及坏账申报批准书等各项资料归档保管。

(六)暂付款项须一事一付,一事一清,要按时清理结算,不能长期挂账。

(七)职工个人因公出差、购买办公用品或材料等进行公务活动时,不予借款,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任何人不准挪用和私自借用公款。

(八)往来款项年终前应清理完毕,编入本年决算;年终不能及时清理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并编制情况说明书。

第十二条票据管理

(一)管理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水费发票、收据。

(二)票据使用范围

1.银行票据主要为支票和电汇凭证,主要用于银行结算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主要用于单位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

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用于向灌区用水户收取水费。

4.普通收款收据主要用于单位内部转账、非经营性收费使用。

5.从事经营活动收取款项必须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三)票据使用管理

1.计划财务科设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登记、保管、核销等事项,设置专门的票据管理台账,按票据种类和使用单位如实记载领购、发出、使用、结存及核销等具体工作。

2.票据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票据,应加强保管,防止丢失。

3.各类票据在启用前仔细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或重号,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领购部门报告。在使用中如有填错的票据,必须全份完整保存备查。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4.必须按票据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仔细、完整填开票据。各类票据不得互相串用。票据填开人员与印章保管人员应分设。

5.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核销,如不按规定核销,由使用单位票据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6.对私自买卖、转让、转借、代开、偷盗、伪造、自行销毁票据,不按规定开具票据,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除给予处罚外,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使用后的票据存根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8.各类票据使用、销毁,都必须遵守银行、财政、税务部门颁布的票据管理办法和规定,接受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9.银行票据管理应严格遵守银行关于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银行预留印鉴要分管;严禁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归档;稽核人员要定期检查支票购入使用及结存情况。

10.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综)发〔20__〕418号),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1.水费发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开票收费时应加盖管理处发票专用章。

12.普通收款收据不得对外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三条水费收缴管理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水利厅批准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向用户收取水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收取水费必须坚持“收款开票、凭票供水”的原则,同时开具盖有管理处发票专用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严禁未收款开票或收款后不开票的做法。水费发票只能用于收取水费,不得用于收取其他款项。

(三)管理处开设水费收缴集中账户,用水户缴纳水费须缴入水费集中户,单位不准以现金形式收取水费。

(四)用水户凭银行缴款凭据到供水单位开具供水发票。

(五)水费票据报账时须由主管业务负责人签字。

(六)用水户到泵站、渠道拉水或其他各类用途的供水,都要健全水费手续和管理制度,所收水费全部缴入水费集中户,严禁留作其他收入。

(七)收取的水费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不准截留或挪作他用。

(八)收取水费的单位应定期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红寺堡扬水管理处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股份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股份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在经营目标、财务核算、资金上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资本金筹集与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资本金由国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构成。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为上市公司后,还将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

第五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除采用货币资金出资外,可以吸收投资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四章公司财务报告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预算经营会议分析资料。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七条公司的财务报告按照报送范围分为: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用于内部管理的预算经营会议分析资料。

第五章附则

第八百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归口。

第九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39;变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条、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篇6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篇7

一、公司财务由总经理直接主管,一切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有效,若无总经理签字,一切费用由经手人自行负责。

二、出纳帐务要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并于当月末做好资金盘存表,报总经理一份。

三、会计要做到帐务清楚,帐账相符,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相关制度,准确及时做好会计报表。

四、各种费用的报销必须做到票据合法、有效,签字完善(即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核人),填写规范,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五、报销单据的填写: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伙食补贴等,填写红色差旅费报销单。

2、上述以外的发票,填写黑色费用报销单。

3、单据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填写无效。

六、因公借款,应于事后七日内到财务部报销,不得拖欠,并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

七、转帐支票借出必须登记,经手人签字,事后当天持发票到财务部结帐,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八、各分部监理费现金收入,务必当月到财务部完善相关手续。

九、希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公司财务部门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篇8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四)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六)会计员和出纳员责任分明,钱账分开,不得一人监管。

(七)银行票据和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由主管会计和出纳分开保管,不得一人监管。

(八)企业的&39;各项支出及临时借款需经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九)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不正确的凭证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十)不准公款私存,不得私自借用公款。

(十一)及时记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十二)会计档案按年度归档分类,整理立卷,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有什么作用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当前,我们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尚未根本摆脱粗放经营的方式,突出表现在资金结构不合理,费用增支,潜亏增加,而所有这些,都与企业内部管理有关。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怎么制定

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企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价格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和财务分析制度。根据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要求,我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规定每个职工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在什么情况下应怎么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错了怎么办等细则。这样,每个岗位的每个责任者对各自承担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通过实施这些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企业在经营环节中的原始记录、计量、消耗、定额、验收等工作,提高了企业管理整体水平。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之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行为,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完整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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