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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制度

时间: 新华 制度

在制定制度时,需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员工的想法和需求,并尽可能将其融入到制度中。写行政规章制度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行政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规章制度篇1

1.明确工作中的要求,规范自已的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落落大方,上班期间穿戴整齐干净。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垂询时,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冷淡,甚至冒犯对方,在任何场合用语应规范,和气待人,严禁大声说话。

3.遇到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相待,上班时间应保证办公室有人接待,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要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与工作无关系的电话不准接、挂。

4.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办公人员应在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5.办公室专用的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发现办公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6办公室管理规定

行政规章制度篇2

一、考勤及工资制度

1、公司员工按部门分别考勤,公司领导由综合部考勤;

2、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每月24日将本部门考勤汇总,每月25日前经部门经理审签后,将考勤原始表(请假条附后)及汇总表交综合部人力资源专员,综合部人力资源专员根据各部门的人员异动情况,做好员工花名册和员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完善,并于每月26日将员工花名册和员工档案资料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部人力资源专员于每月4日将考勤汇总表报相关领导审核,并于每月5日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时综合部人力资源专员于每月7日将工资表报相关领导审签,于每月10日前将审签完毕的工资表分别送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出纳,本人留工资表复印件存档;

3、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缺勤,当月考勤期为上月24日至本月23日,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4、考勤统计是公司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综合部有权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5、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6、在工作过程中,因劳动强度或其他原因需要增设岗位、增加人员、调整工资的,由用人部门事前及时提出申请,综合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整。

7、公司年度工资调整要由综合部组织各部门提出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方可调整。8、工资由综合部统一造表、审核、管理,财务部发放。

二、请销假制度

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一)请假审批

1、请假需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请假。

2、总经理请假由董事会审批。

3、副总经理、各部门正职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4、其他人员请假天数在7天以内(含7天)的由部门正职审批,请假天数7天以上的由部门正职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

(二)假种与假期

1、事假事假如无正当理由一般不予准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或治疗时,应按审批程序请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3、婚假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5天全薪婚假,超过天数按事假对待。

4、丧假公司正式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可享受5天全薪丧假,超过天数按事假对待。公司正式员工的其他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逝,可享受3天全薪丧假,超过天数按事假对待。

5、产假公司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产假期间其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超过90天按事假对待。

三、违纪处理

(一)迟到或早退一次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

(二)旷工一天扣发三天的工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者;

2、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完成领导分配的正常工作;

3、隐瞒请假原因者。

(四)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员工可视为自动离职,同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四、着装、礼仪、礼节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需要穿工作服的,要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2、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3、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综合部负责检查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个人桌面应保持干净;

2、各部门均设专人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均有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

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网络均由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维修、维护。

七、严守公司业务机密制度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导个人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各部门经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如有违者,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行政规章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物品的入仓、保管、出仓、盘点等事务流程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级仓库(即综合仓库)和二级仓库(即工程维修部仓库)。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物品验收入仓

第四条物品入仓,仓管员要根据已获批准的物品采购审批表、购物发票,核对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专业用品应会同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第五条验收合格后,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仓单和物品台帐,并在入仓单规定的位置签名。

第六条未经验收合格的物品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第三章物品的储存保管

第七条物品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设置仓位,并根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凡进出量大的落地堆放,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八条物品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九条仓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物品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品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仓管员要根据物品的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加强保管措施,做到物品不霉变、不腐蚀、不遭虫蛀、不遭鼠咬,务使公司物品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保管的任何物品,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二条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违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四章物品出仓

第十三条物品出仓须遵循"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领料时应按规定填写出仓单,出仓单上要有部门经理、领料人和仓管员的签名,对计划外的物品,领用时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领用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五条物品出仓时,仓管员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所有出仓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如发生丢失,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

第五章物品盘点及其他

第十六条仓库必须按规定每月底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账相符,帐实相符。如不相符,每处罚款50元。

第十七条仓管员记帐须字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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