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在制定制度时,需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员工的想法和需求,并尽可能将其融入到制度中。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这里给大家分享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1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请购、入库、领取(发放)及使用,使之规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办公成本。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并登记;
四、内容
1、办公文具的划分
⑴A类办公文具:圆珠笔、签字笔、笔芯、笔筒、文件夹、文件架、橡皮擦、胶水、回型针、订书针、透明胶带、涂改液、磁盘、便条纸、燕尾夹、刀片、油性笔、荧光笔、装订夹等。
⑵B类办公文具:启订器、直尺、打孔机、订书机、白板擦、名片夹、电话机、计算器、资料册、打印纸、档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页纸、装订环、封面纸、电脑鼠标、复写纸等。
2、办公文具的配置标准:
A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可领一个(套);(保安员及维修工除外)B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可配置一件(套)。
3、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及登记程序
⑴各部门每月8号上报文具领用申请(过期将延至下次),填写《文具领用单》给部门经理签名再交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凭审批后的单据派专人到华南城行政部领取文具,并于每月10号发放至各部门。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再领取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除外。
⑵未交《文具领用单》的或未审批的《文具领用单》,行政部不受理,不领取文具。
⑶对新入职的员工行政部根据其岗位需要配置办公文具(不限时间),办公室人员配置标准:文件栏/架2个、软皮文件夹3个、笔筒1个、签字笔及圆珠笔、铅笔各1支,笔记本1本、信纸1本、便条纸1盒;其它员工可发笔一支,笔记本一本。
⑷当办公文具使用耗尽或需更换时,部门或个人应以“以旧换新、以坏换好”的原则到管理部领取或更换,耗尽品除外。
⑸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应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门负责人,不得占为己有,并应在《离职表》相应栏中列出明细。
⑹各部门(包括各市场)所领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帐登记,每个部门(包括市场)分别单独核算费用。
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树立公司对外形象,规范员工着装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服的款式设制、订做、发放及回收;
2、各部门负责工服的领用、保管及回收;
3、个人负责工服的清洗及保管。
四、内容
1、工服的分类及制式
(1)管理人员着西装:男士:灰色衬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裤,红色领带两条每人二套。
(2)女士:灰色衬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裤一条、西裙一条、马夹一件、红色领带两条,每人二套。
(3)保安员着保安服,分为春夏装、秋冬装及训练装。春夏装为深蓝色短袖衬衣(配肩章一幅)、深蓝色裤子、领带及黑色皮鞋;秋冬装为深蓝色长袖衬衣,深蓝色西装式外套(配肩章一幅)、深蓝色中褛一件、深蓝色裤子、领带及黑色皮鞋;训练装为迷彩服;每人一套。
(4)维修人员着维修工服,分为春夏装及秋冬装。土黄色夹克工作服、土黄色裤子每人二套。
(5)服装统一分为大、中、小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量身订做。
2、工服的制作、入库、发放、保管
(1)行政部负责选择适合本公司企业形象的工服,并联系供应商订做。
(2)新入职公司的部分员工行政部在一个月内制作工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保安员、维修人员在入职时发放工服。
(3)工服由行政部统一入库,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各部门填写《物品领用单》签字领取。
(4)行政部应适当备存部分员工,如保安员等的工服。
(5)发放到员工的工服应爱惜,工服上严禁做任何标识或随意自行裁剪,且不得转借他人穿戴。
3、工服的折旧、回收、赔偿
(1)公司发放的工服统一收取押金,管理人员600元/人,保安员400元/人,维修人员70元/人。
(2)管理人员工服原则上不回收,因任何原因离职按服务年限折旧其制服款,并在其工资中扣除。
(3)服务期未满三个月的按服装采购价100%折旧。
(4)服务期未满半年按服装采购价格的80%折旧,扣还押金。
(5)服务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服装采购价格的60%折旧,退还押金。
(6)服务满一年不满一年半:按服装采购价格的40%折旧,退还押金。
(7)服务满一年半不满二年:按服装采购价格的20%折旧,退还押金。
(8)服务满二年:不折旧,退还押金,或领取新工服。
(9)离职的保安员及维修人员,无论服务年限,均归还工服,由行政部统一处理。若未按规定退还,将按原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10)工服若丢失将按折旧价进行赔偿,若损坏视情况进行赔偿。
4、着装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工服,非工作时间或工作时间外原则上不得穿着制服。
(2)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整洁、得体。配有帽子的头发露于帽外不得过长。
(3)工服一律系扣子,不得敞开穿着,着西装的男士应系领带。
(4)保安员着冬服时不得戴围巾,女保安员着装时不准戴过多手饰,头发要扎起来,不能露帽子外过长。
5、配戴工牌规定
(1)所有员工上班必须戴工牌。
(2)行政部、管理部、维修部的员工工牌统一挂戴胸前。
(3)保安员工牌统一佩戴左胸前。
存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障公司的库存安全,提高货品收发效率,加强核算与监督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仓库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公司的库存管理工作。
二、仓库由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
三、库管人员负责办理日常库存物品的入库登记与出库登记。
四、入库登记:凡属公司各部门采购的物品均须仓库库管员验收签字。库管人员根椐公司已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和发票或采购清单(送货单)及时对入库实物进行核对验收,办理入库登记,填写入库单,库管人员签名确认。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留仓库备查,每二联为送货单位,交送货人。第三联为会计联,报销部门统一凭仓库入库单会计联第三联到财务部报销采购款。
五、库登记:库管人员根据员工物品领用需求填写物品领用单,领用人员签名,并报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批准。
六、个人领用文具时填写个人领用文具登记表;
七、个人领用其他物品时填写物品领用表(如附表三),报部门负责人核实批准;
八、个人早领礼品贵重物品时填写贵重物品领用批复表,报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名,报行政部负责人审批、签名批准。
九、仓库管人员应及时对库存物资建立仓库物日记账,每日逐笔登记入账,每月底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清算,做到账实相符。
十、分类:
1、固定资产类:单价在20__元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类:单价在800元至20__元之间的物品;
3、文具类:办公文具用品;
4、费用类:单价低于800元以下的物品;
5、维修耗材类:公共设备的维护耗材。
十一、仓库管人员根据人类每月四号应向财务部报送分部门核算上月部门领用物资结存费用汇总表、并递交库存物资领用情况结存总汇总表,便于财务进行分类核算与核对,做到账账相符,真实反映公司存货的情况。
十二、每月初第一个非领用物品的工作日,库管人员需进行月清算、盘点。
十三、每季度末库管人员应对公司全部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工作,另有一名财务会计监盘。对盘点中发现的存货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要进行原因分析,凡因保管不善,出入库手续执行不严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应立即查找原因,填写盘亏报告由公司领导审批,便于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十四、仓库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十五、仓库管人员对库存物资应进行妥善保管,减少不必要的损耗与浪费。
十六、仓库管人员要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七、对于库房重地,库管人员应谢绝非库管工作人员入内。
贵重物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保障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合理、有序使用,防止损坏,并控制使用成本。
二、范围公司所有的贵重物品。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相关贵重物品的管理;
2、个人负责所属贵重物品的管理;
3、信息技术部负责相关贵重物品的保养维护。
四、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贵重物品包括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脑、音响设施及其它设备如幻灯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电单车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物品。
五、内容:
1、电话机的管理:
(1)电话机的领用(借用):
1)公司根据各岗位的需要进行电话机配置,在原配置的基础上,若需新增电话机或新员工岗位需新增电话机,填写《物品领用单》交本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审核,行政部批准后领取。
2)原则上一个岗位只配置一部电话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岗位可增加电话机,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部。
3)借用电话机须填写《借用申请单》交本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审核后,交行政部批准后,由行政部借出;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周,若超过一周须办理续借手续;备用电话机由行政部保管。
(2)电话机的使用:
1)电话机的使用详见“公司内部通讯录”中的说明。
2)为保障公司对外联系的畅通,员工在使用电话时通话应做到简明扼要,通话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分钟。
3)无论上下班时间,未经许可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拨打收费、不收费声迅电话以及私人长话,否则除承担相应的话费外,行政部将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罚款。
4)如员工有特殊情况需拔打电话,可使用自备200卡等,或在公司电话上拔打,由行政部统一登记,话费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通话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5)接听电话不得使用免提键,以免干扰他人工作。
6)未经行政部的许可不得自行拆装、移动电话。
7)电话机的维修:电话机出现非人为损坏时
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四条: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招工。
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面试、笔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六条: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主管部门)笔试(人力资源部)通知结果(人力资源部)一个星期的培训、考核(主管部门)予以试用(主管部门)予以转正。
第七条:新进员工经笔试、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照片4张;
(五)体检表及健康证;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八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
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或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公司的人才理念为:结果导向,用人为贤,德才兼备。
第三章人才培训
第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要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第十二条: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在职培训: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过程当中,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员工本身也应该不断地研究、学习本职技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
(三)专业培训: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凡被公司安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准时、认真地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被指派到外面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该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交由人力资源部保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第四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十五条: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全体员工要不断学习,万众一心、塑造卓越、共同成就未来;在工作过程当中应该遵循如下守则:
(一)热爱公司,热爱工作,热爱生活;
(二)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要有大局观念和战略思维,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四)要深入学习、充分了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理念》和管理制度;
(五)结果导向,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出最好的结果;
(六)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要充分发挥合作的力量,使“1+1>2”;
(七)不断学习,敢于创新,有错必纠,追求卓越;
(八)永不放弃,敢于挑战,积极主动,不怕困难;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习惯,牢记“企业的修为从个人成员开始,成员的修为从培养正确的习惯开始”;
(十)要有时间紧迫感和危机感,谨记“世界第一与世界第二的短跑者只差零点零几秒”;
(十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要做到主动、热情、周到,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全心全意为公司其他同事服务;
第十六条:企业的业绩来自员工的努力,员工的行为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公司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有:
(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与管理;
(二)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务实求真;
(三)按规定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四)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谈吐得体;
(五)严格保守公司的人事、财务、生产、业务、技术等商业秘密;
(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工作时间不得中途离开岗位;如需离开,须经上级主管人员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八)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未经许可,不得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
(九)讲究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丢垃圾,维护公司办公环境的干净与整洁;
(十)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其它准则。
第五章员工的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工作时间: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工作六天;每周星期天休息。
生产部、业务部的上班时间由部门具体安排制定。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员工进行加班,员工不得推辞;但对被安排进行加班的员工,公司应该给予补偿合理的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第十九条:公司上下班实行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第二十条: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主管部门领导在考勤卡上签字,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条:因公出差,应由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出差证明,并办理因公签卡手续;没有证明或不按规定办理签卡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请假:员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先经过部门主管同意,再由上级领导审批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核准,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以下情况视为矿工:
(一)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
(二)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
(三)工作过程当中擅自离开岗位的;
(四)法律法规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矿工情况。
第二十四条: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放假。
第二十五条:带薪年休假: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部门经理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需提前3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六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为了客观的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提高员工自身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体制,公司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级、提薪、奖罚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发展潜力等,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部门经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内容: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沟通、授权指导、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等;
(二)对于主管以下人员,主要考核如下内容: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等。
第二十九条: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评分、初核评分、复核评分。
(一)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二)初核评分,由部门主管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印象,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复核评分,由部门经理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具体的绩效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三十条:每季度考核结束后,考核者、被考核者要相互沟通,面对面交流,并根据考核结果共同达成改进意见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第七章工资和福利津贴
第一节工资
第三十一条:公司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加班费,业绩提成以及福利津贴等,具体由《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工资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之日停薪。
第三十三条:加班费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发放。
第三十四条:公司每月15日发上个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在营业利润提高时,公司会相应地提高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
福利津贴第二节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福利津贴包括:奖金、保险、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外出旅游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奖金:对于工作表现优秀、为公司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具体由《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第三十九条:生日补贴金:凡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公司在其生日之日给予300元的补贴金。
第四十条:外出郊游:为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公司将根据需要组织外出郊游活动。
第八章奖惩
第一节
奖惩原则
第四十一条:公司在对员工进行奖惩时,应该遵守赏罚分明、公平、公正、民主、合理等原则,并做到:
(一)奖惩有据: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员工业绩表现等;
(二)奖惩及时:公司管理人员对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业绩提高的行为,应该及时给予奖励;并及时发现、纠正、惩罚员工错误或不当的行为,减少公司损失,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奖惩公开: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防特权发生。
第二节奖励
第四十二条:公司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等形式;公司奖励的种类包括:年终奖,全勤奖,节约奖,优秀员工奖等。
第四十三条:年终奖:公司根据员工该年度的综合表现以及业绩情况发放年终奖。第四十四条:全勤奖: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公司将依据《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奖励。
第四十五条:节约奖:公司对于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公司其他资源、节约公司成本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六条:优秀员工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公司将根据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节惩罚
第四十七条:惩罚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不断改进,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惩罚的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辞退等形式。
第四十八条:代替打卡的处罚:对于代替打卡行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均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九条:迟到和早退的处罚: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5分钟内的,罚款20元;5-30分钟的,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条:旷工的处罚:员工无故矿工的,旷工一天扣其三天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一条: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罚:在上班时间内,发现串岗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二条:擅自离岗的处罚:工作时间,未经允可,擅自离开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三条:擅自离职的处罚:公司不允许任何人擅自离职,擅自离职者公司不发任何工资,并依法追究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破坏公司环境卫生的处罚:全体员工应该保持公司环境的卫生整洁,乱丢垃圾、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五十五条:对未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的处罚:员工上班时必须依照公司的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违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五十六条:其他应该处罚的行为: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窃取、泄露、盗卖公司商业秘密者;
(三)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给公司生产管理带来损害者;
(六)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七)损毁公司财物;未经允许,私自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者;
(八)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九)打架斗殴、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十)依照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处罚的其他情况。
第五十七条: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有权对其做出处罚,或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档案、公文打印管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档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范围包括:员工档案、公司规定、年度计划、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方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报、通知等文件材料。
第五十九条:人力资源部主管和指定专人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资料及单据、表册齐全完整。
第六十条: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六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档案原有整洁、整齐,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转借或丢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的,需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同意批准;凡属于保密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十二条:档案的销毁:任何部门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一律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同意,并列出销毁清单,经手人签字后,方可销毁。
第六十三条:如需对外发送公文或其他资料及表册的,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打印和发送。
第六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打印的文件、制度必须一式三份呈报总经理办公室,并经总经理阅示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六十五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管理。
第十章劳保用品管理
第六十六条:员工工衣分夏、秋两季各两套;上班必须统一着装,并保持干净、卫生;员工未干满一个月的不发给工服,未干满一年的,工服费由员工自己承担。
第六十七条:公司工牌由公司统一制作,并配发给每个员工;员工上班时必须将工牌佩戴在指定位置。
第六十八条:员工必须爱护劳保用品,节约公司财物,每次领取劳保用品应该做好领取登记、回收登记。
第十一章离职与解聘
第六十九条:员工自愿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申请书并填好辞工表,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七十条:依据公司用工制度,因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及各项要求的,由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并填写《解聘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解聘手续。
第七十一条:在试用期内,员工有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等行为,公司可以随时停止试用,并由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十二条:员工离职应该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并交回工牌、工服等物品和相关文件资料。
第七十三条:辞职者或被解聘者在办理完手续当天即可以到财务部门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做出补充决定并报总经理审批;或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3
__大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由__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播电视台三方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于_年成立,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主要负责地铁1号线的广告经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优秀专业,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人事专员1名
二、招收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
2.1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
3.具有人事法务相关工作经验;
4.年龄40周岁以下;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
6.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学历、专业、资历等要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9.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招收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
1.报名办法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至__大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专用邮箱,注意:报名登记表命名格式为:拟报岗位-姓名。
报名截止日期:_年1月20日
通讯地址:__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西塔七层(达道路与广达路交叉口东)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2.资格审查
公司将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审核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招收人员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面试,通过面试选定试用人选。
4.体检
拟试用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入司前体检。
5.试用
拟试用人选到应聘的相应岗位进行试用。
6.正式聘用
试用期结束,经考核通过后予以录用。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均采用网上审报形式,应聘人员必须按表格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不按格式填报或填报不实的,我司不予录用。
2.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3.其它未尽事宜请向__大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4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管理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1.1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1.3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实施。
1.4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录用
2.1各岗位如缺员需要招工,优先考虑从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中筛选录用。
2.2本公司原则上不鼓励招聘已录用员工的直系亲属。
2.3应聘人员应聘时须递交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劳动手册、个人履历、近照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有关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并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请厂长室批准,由办公室办理录用通知。
2.4本公司有关人员在对应聘者面试时,应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2.5被录用人员应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张,双向协议书、推荐书等,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等资料,原则上个人档案转入本公司指定地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
__劳动合同的订立;
3.1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2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
3.3本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4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3.5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6本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如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3.7本公司与等岗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8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3.9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__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10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15员工有下列情况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本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本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关闭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本公司在该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之员工。同时合同期满的员工如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应将其使用的房屋、欠款、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归还本公司,本公司将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时,支付有关经济补偿。不能履行以上规定者本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3.19本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__劳动合同的争议
3.20本公司和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经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可通过工会再次进行协商,也可以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公司工会共同协商。上述协商仍无法解决时双方可向管辖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如有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培训教育
4.1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人人必须接受培训教育。其主要内容为:厂纪厂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GMP普及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2上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给予传、帮、带,直至能独立操作。
4.3公司对员工考评分为试用期考评,年终考评二种,并由各部门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金发放等的主要依据。
4.4经同意外训的员工培训结束回厂后,应向办公室提交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书原件,以便归档工作。
4.5员工录用后厂办应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包括录用审核表,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体检表,员工的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子女,家属,教育程度和其它个人资料等,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4.6公司建立规范的员工在厂电脑档案,记录员工信息,记载员工在厂时间的业绩,培训、考核等个人信息,并按厂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7办公室每年对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管的员工个人档案进行更新补充。
第五章:薪资福利
5.1企业按月支付员工报酬,依法代扣代缴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等。员工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及按法律规定的其它费用的义务,
5.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发放月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5.3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上级要求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加薪。
5.4在二次调薪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者,
(2)当年度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
(3)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4)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在二次调薪之间)。
5.6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5.7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5.8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指初婚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间奖金、工资照发。
5.9产假,女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产假期间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节育措施证明,可享晚育假30天,总计120天。难产或多胎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依据《苏州市人口和x办法》第十七条),产假含法定假日在内。
5.10生育女职工本人自愿申请,经本部门同意,报厂工会、厂办审批,可办理休产后哺乳假一年(含产假休息期)。
5.11符合国家计生规定流产者,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妊娠期3个月以内流产者给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给产假9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按《苏州市人口和x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5.12响应国家x号召,带环怀孕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凭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产假2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照发(含法定假日在内)。
5.13育龄妇女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5.14生育费的报销:按《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5.15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丧假内基本工资照发。
5.16本公司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单职工每年发放30元,双职工每年发放60元,凭独生子女证领取。
5.17独生子女医药费享受到20周岁截止;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其子女14周岁截至。
5.18员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体检,新员工当年已体检的将不参加体检,经体检不符合(行业)生产要求者,企业将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考勤
6.1员工必须按正常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6.2办公室负责对考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数为当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办公室把各个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汇总归档备查。
6.3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需要离厂,必须凭出门证方可离厂。门卫严格把关,监督检查。并在月底将出入证交生产科备查。
6.4旷工:员工擅自缺勤、或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超过次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6.5无故旷工者月奖金全部扣除。旷工一年累计满天,当月累计满天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旷工处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里。
6.6若员工因突发事情而未能办理请假手续,则应及时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主管认可,回厂后补办请假手续。
6.7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理由,请假天以内经所在班组同意报部门批准;请假~天须经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须经厂长批准。
6.8请病假天以内必须凭医院医生休息建议书,由部门经理批准;~天由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由厂长批准。
6.9医疗期:在本单位连续5年工龄以下为6个月;5~10年以下为9个月;10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6.10员工因工受伤或见义勇为受伤者,其医疗期给予工伤病假,工伤期间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第七章:加班、调休
7.1工厂实行每天8小时和每周5天工作制,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补休或超时工作报酬。
7.2员工按生产要求双休日加班的工厂原则上以安排调休为主,同时也可根据情况支付加班工资。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经其部门经理签字,填写加班单,加班单应说明加班的内容及时间,否则一律不视作加班,计算方法按照小时计算。
7.4安排员工延时加班支付150%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5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6安排员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7有关特殊部门的节假值班费按照原计算方案执行。
7.8结算方法:由所在部门制表附由生产厂长签字后的加班单报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时间;加班后的第二个月号以前)
7.9员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则上累计存休不超过5天,超出5天由部门安排调休,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任何调休都以不影响生产正常工作为前提)
7.11员工需要调休,必须提前办理调休手续,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方式与部门经理请假,后补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
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一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化,时间以调整后为准.第二条打卡规定
1.打卡地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所.
2.打卡要求: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3).每月5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在超出上班时间的第一分钟都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至10分钟扣10元、11分钟至30分钟的扣2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1.5天工资),超过60分钟按一天旷工处理(扣除3天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旷工记录,扣发当月满勤奖。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以事假标准的三倍扣罚。
连续旷工三天公司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请假制度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超出时间按一般事假进行计算.
4.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以内,应给与授乳假,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1天)第五条批假权限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按照审批流程后方可请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第六条外出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七条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第八条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
2.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
《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7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招募甄试
第一条、 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 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 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 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 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 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 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 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章 试用
第一条、 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 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 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 任命变动
第一条、 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 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 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 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 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 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 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 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 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 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 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 薪资
第一条、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 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 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 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 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 员工福利
第一条、 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 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 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 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 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 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 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 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 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 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 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 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 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 考核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 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 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 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 培训
第一条、 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 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 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 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 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 员工档案
第一条、 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 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 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 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 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 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 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 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 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其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公司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用人实行定编、定岗、定责。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经分管副总或法人审批后,再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最后将审核后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在人力资源备案后方能实施。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建立和更新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集团人力资源备案,如有因业务拓展,需要变更计划的单位,需提前一周报变更计划至集团人力资源,如无变更备案记录,作为年终考核扣分依据。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单位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公司员工招聘、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
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法人签字批准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备案。
2.审核:集团人力资源核查申请单位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集团人力资源退回《应聘人员登记表》。申请单位须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发布信息: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应聘人员登记表》要求,开始寻找适合人选。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公司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集团人力资源考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5.面试: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应聘人员登记表》进行审核,对各单位获得的试岗人员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人员转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试岗。用人单位,必须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的动机与工资期望、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集团人力资源、用人单位负责人等在《面试人员评估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单位还应与集团人力资源进行咨询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单位正常工作。
6.录用:员工试岗3-5天,用人单位决定录用后,由用人单位每月25日前集中报请关分管领导批准,最后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集团各部门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招聘)。
7.员工入职:新员工报到,应提供身份证及学位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
7.1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及时更新员工通讯录及单位编制、组织结构图等。
7.2每周五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8.试用:
8.1新员工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试用工资(当月无绩效工资),不足一星期者不发工资,转下月计发。内部招聘的员工免试用期。
8.2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单位受过严重处罚者;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9.转正:
9.1在正常情况下,原则上试用3个月(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领导负责考核期满合格者方可转正正式录用。若在试用期内如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向集团人力资源书面提出该员工试用期提前转正的申请,集团人力资源全面综合考评后出具回复函。在双方一致认为愿意继续合作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为其办理试用期提前转正手续,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查审核,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予以转正。
9.2员工转正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9.3员工转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标准执行。
9.4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需要的单位和岗位,将给予员工接触不同层面工作的机会,促进个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内部空缺职位,员工可报名参与或举荐其他人才。员工岗位变动后,薪资级别将随之调整。员工有权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申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及时反馈。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公司常日班实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属工休日。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时间的调整,以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为准。
(说明: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公司运作实际情况另行规定作息时间。)
2.迟到、早退: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凡上班时间晚到15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罚20元。
员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办事不到公司报到或在上班期间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人以下的员工一律向直接上级负责人(直接负责人一律向分管领导)口头请示,经准许后方可外出。否则上、下班未按时到岗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3.旷工:凡超过迟到时间15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说明并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天。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
(1)一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3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60元。
(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旷工累计15天及以上者,用人单位负责人可提议集团人力资源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考勤记录
4.1公司领导的考勤由综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员记录考勤,各单位的员工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考勤员记录当月考勤,月末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汇总;
4.2公司考勤结算日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考勤表标题、考勤单位、考勤时间、本月应出勤天数、被考勤人姓名、岗位、被考勤人员出勤当天的情况、其它需说明情况、考勤员签字、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均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
4.3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对各单位员工上班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4.4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4.5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4.6集团人力资源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4.7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条请假管理规定
一.总则
员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请假由用人单位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批准后生效,请假批准后,请假表一律送集团人力资源留存备案,请假归来需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消假。用人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需经用人单位直接上级或分管副总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审批
请假1天(含)以内,由直接主管负责人核准。
请假3天(含)以内,报请分管副总核准。
请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
请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总、集团人力资源核准,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不能直接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超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未补办请假手续的,公司按自动停职处理。
请假者如有在请假期间未做完的延续性工作,在请假时必须将请假后的有关工作在《请假申请表》上注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安排。
员工请假期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须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如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职者,除确实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别
1.法定节日假:员工均享受国家每年规定的各类法定节日假期,具体放假安排结合政府放假公布,依照集团公司的正式通知为准。
2.事假:员工因办理个人事务,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事假经审批同意后可用公休日、节假日加班、带薪年休假予以抵冲。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45天,当月请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3.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治疗的,持有关医院出具的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可休病假,以医生出具住院天数为准,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按法律规定)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其他旁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请,但路费自理。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内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变。
5.婚假:男性25岁以下3天假,25岁以上7天假,女性23岁以下3天假,23岁以上7天假,路途转运可另行申请(少数民族向前推两岁),员工申请婚假,必须凭结婚证书原件正本。
6.产假:女员工符合计生条件生育,享有90天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时给予3天生育陪护假。已婚女员工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予产假40天;7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请假时带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
7.年休假:员工在公司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每满一年增加1天,年假总天数不超过15天。因工作需要无法批准休假的按天数计发加班补助。使用年休假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主管与员工双方协商排定,原则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时不予批准。所有员工的年休假须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全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计达到三个月及以上;
(2)事假累计达到一个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计达到两个半月及以上;
(4)产后哺乳期;
(5)有累计旷工3天以上行为;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班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1.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应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各级管理人员应科学地安排好工作计划并督促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时间加班,杜绝产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而没有完成的工作任务,因继续完成任务发生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予计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有关单位员工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否则视同旷工处理。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加班2小时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时间可累计,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调休的依据。
3.各单位中层管理以上人员不计算加班。
第二条加班的申请与核准
1.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前填报《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得到批准后,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进行加班方可视为有效加班。若确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书面申请时,相关单位应电话请示后再实施加班,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加班申请,否则不予承认加班,不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补贴。
2.加班的核准:
A.工作日安排延时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
B.节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加班费的补偿方式的计算方法
1.加班补偿方式安排有调休和发放加班补贴两种,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按调休处理,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发放加班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发放加班补贴。
2.加班调休原则上在叁个月内安排调休完毕,由加班人员填写《调休单》,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交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资核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费。
第六章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离职分辞职、辞退(包括除名、开除)、合同期满三类。辞职为员工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辞退(除名、开除)为公司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工作关系为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导致的离职行为。
第二条辞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开除,各单位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有权辞退;各单位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有权辞退;因各单位不景气公司有权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有权辞退:
平均考核成绩较低者。
在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服务态度差,屡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损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违反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有违法行为者。
各单位按上述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经集团人力资源核准,并由用人单位向员工出具《员工离职通知书》,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在合同期内即可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即予以辞退。员工自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三条辞职管理
各单位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个人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1.任何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试用期内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级递交《辞职报告》,该员工直接上级需在此报告上签署意向性建议后须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员处,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2.任何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都需经过上级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同意签署决定意见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公司员工无论因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离职前,仍为公司员工,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试用期除外),在此期间,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仍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若蓄意从事破坏活动,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4.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满管理
合同期满员工和公司协商自然终止工作关系的。
1.合同期满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
2.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五条离职规定
1.员工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即可到集团人力资源或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处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进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内办理完全部手续后,方可正式离职。
2.未按规定擅自离职者,当月工资保留不发,直至按规定履行完离职交接手续后,当月工资予以发放。员工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则追究法律责任。
3.入职前5天各单位属培训试岗期,试岗期间离职不计发工资。
4.各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应每月底前更新《员工花名册》。
第七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凡本公司员工,必须参加本公司所举办的有关教育培训,包括职前教育及在职相关业务教育培训等。
2.通过职前教育和在职业务培训,使员工深入了解公司和业务开展情况,培养积极的竞争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使之成为企业的优秀员工,并保证员工不因知识贬值而导致职业生涯的危机。
3.公司倡导知识共享,提倡员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识技能、经验、所学到的新知识、新观念等通过内部讲座、内部交流等形式贡献出来,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成长。
第二条职前教育
1.职前教育由各单位组织,在新职工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1天。
2.职前教育培训程序为以下几个阶段:
2.1各单位人事劳资员的面试教育培训;
2.2各单位的教育培训;
2.3现场培训。
3.由各用人单位进行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3.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3.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3.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3.5了解公司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
3.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单位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和现场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员工的主管。
5.各单位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5.1了解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5.2了解本单位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5.3了解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5.4了解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单位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员工到项目现场考察,结合现场情况介绍有关项目,增加员工对所经营项目的感性认识。
7.职前教育的教育培训计划表由各单位负责人拟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与督查。
第三条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在职员工的培训教育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各单位外培由集团人力资源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单位所有外培人员须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2.集团人力资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年初调查主要针对培训的内容、级别、参加人员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而年中调查主要针对年初培训效果、满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训要求进行统计和分析。
3.根据年初培训调查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根据年中调查情况调整年度培训计划。
4.培训组织和管理
4.1根据公司内各单位提出的培训申请,可由各单位内部提供培训资源的,应优先进行内部培训;确定公司内的资源无法满足培训需求的情况下,挑选适当的外训机构进行培训;
4.2甄选培训机构与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并各单位内部公布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4.3各单位组织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参加人员必须填写《培训签到单》,否则视为没有参加;
4.4各单位每次培训完毕由员工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4.5各单位培训结束后,应根据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等评估,并写出培训报告,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处存档,作为今后定薪、定职的考核依据;
5.外派培训
5.1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和公司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称职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5.2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5.3外派培训计划:各单位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应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各单位领导、集团人力资源审批后执行。
5.4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应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5.5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
5.6外派培训人员与应与公司签订《外送培训协议》,其人事关系归集团人力资源管理。
5.7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集团人力资源存档。
5.8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集团人力资源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
第八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行为管理,使激励和约束更好的结合,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职责
1.奖惩必须分明,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究。
2.奖惩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经济惩罚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4.奖惩必须恰如其分,重视社会效果。
5.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及落实。
6.各单位负责对员工的奖惩行为进行提报。
第四条奖励
因员工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而给予荣誉或物质利益,以资鼓励,称为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晋级三种。
(一)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完成临时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职工作中,确有优异表现者;
3.发现并纠正违纪现象,维护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或个人品德,足为员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处理中,能够维护或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体事实者;
6.对公司内发生的事件,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提供正确线索或正确的反馈意见,有助于事实的澄清和处理的公正,以及对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者;
7.其他应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二)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检举揭发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对公司各项业务及市场开拓有优异表现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或拾金不昧者;
5.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6.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艰苦条件下工作,成绩显著者;
7.发现职责外的事故或隐患,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损害者;
8.对增进团队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9.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三)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晋级: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对主办业务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经采用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法违纪事件或举报重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4.遇有灾变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者;
5.为维护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做为有较大功绩者;
6.节约原材料、废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7.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第五条、惩处
因员工有过失而给予处分或处罚,称为惩处。员工的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降级、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因工作过失而影响生产和工作,情节轻微者;
2.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影响较小,有悔改之意者;
3.办理本职责内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时挽回影响者;
4.其他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为。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2.工作时间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推销物品、睡觉、娱乐、擅自离岗、看小说等,影响较小者;
3.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按规定着装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领导,情节轻微者;
6.言行不检、不守秩序、破坏公司财物和环境卫生,有损公司形象者;
7.没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务,而酒后上岗者;
8.违章指挥和作业,情节轻微者;
9.其他应当给予警告的行为。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2.对上级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影响较坏而不听劝告者;
4.未经许可擅自带违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6.未经许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续而先行下班并造成后果者;
7.执行重要工作不力,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收到客户、供应商、经销商、承包商及合作单位的礼金、礼品未向公司申报者;
9.一个月内受警告惩处累计达两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应当给予记过的行为。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级惩处:
1.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3.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屡劝不听者;
4.未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的工具,造成损失者;
5.在工作时间违反规定睡觉,或在禁烟区吸烟,影响严重者;
6.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者;
7.屡犯同一错误,影响较坏者;
8.故意毁坏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9.损毁、涂改重要文件资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或聚众赌博,影响恶劣者;
11.一个月内受记过惩处累计达二次者(自第一次记过之日起);
12.其他应当给予记大过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1.对同事实施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或对员工及其家属有暴力行为或者说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2.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有确切证据者;故意探听别人的薪资及奖金,或有意泄漏本人的薪资及奖金,而影响员工士气,造成人员不和谐等管理问题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贿、受贿、贪污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查实者;
4.在公司服务期间,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5.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公司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获取利益(含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影响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窃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财物的行为者;
9.煽动怠工、罢工或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及图片、聚会闹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或参加非法组织,经劝说拒不改正者;
11.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并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情节严重者;
13.连续两年经公司综合考评业绩不佳且无改进或不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者;
14.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但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者;
1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相互诬陷、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17.一年内受记过、记大过惩处累计达三次者(自第一次记过或记大过之日起);
1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条实施说明
1.实施奖励和惩处时,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本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应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2.公司对员工奖励时,应给予获奖人书面表彰或获奖证书,以发放奖金奖励时视具体情况,事迹特别突出者可另行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重奖。
3.公司对员工惩处时,视其行为严重程度,应给予当事人警告或扣薪惩处,特殊情况可进行降职、降薪、调岗等惩处或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处理。
4.受到惩处的员工,自惩处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提报晋升,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第七条其它
如有未尽事项,可参照以上条款执行。(子公司奖惩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实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使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获得相应的便利,从而更加安心地为公司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职责
1.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培,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集团人力资源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为了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发放工龄补贴,工作年限以员工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当月满从次月开始享受,计算标准为:工龄补贴额=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顶。
3.节日补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节日可组织些活动或予以慰问品,具体由公司工会执行。
4.食宿补助
为工程技术人员或现场施工人员免费提供职工宿舍,统一建立食堂并为员工给予就餐补助。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结婚礼金,由公司工会以示祝福。
6.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具体由集团人力资源落实。
7.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为其发放300元抚慰费,由公司工会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3个月(不含)以上的员工,由各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人员填写《探望病人领取申请表》,凭病人本人的医院证明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探望费或慰问品,由公司工会以示探望。
9.学历(职称)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对正式员工增设学历(职称)补贴:从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级学历,增加100元学历补贴;中级职称(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级职称,增加100元职称补贴,凭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予以享受。
10.移动电话补助
集团工作人员移动电话补助按照《话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11.交通补助
集团各部门每月给予30元公交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除外),由财务审计部每半年办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费补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暖气补贴,具体标准按市财政预算标准计发。
13.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员工转正后,公司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基数按社会保障局每年调整的最低基数执行。
14.福利范围、数量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