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制度文件
制度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供了基础和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如何撰写优秀的食品安全制度文件?这里分享一些食品安全制度文件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正职经理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2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1.3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4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1.5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2.各级技术负责人
2.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2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2.3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2.4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2.6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
3.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3.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
3.3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4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3.5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
3.6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3.7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3.8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4.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2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4.4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4.5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4.6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工地安全员职责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5.2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3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5.4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5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6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5.7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5.8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5.9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保持完好无损。
5.10积极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5.11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6.职工的安全职责
6.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6.2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6.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控告。
6.4认真学习并做到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②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③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启用
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①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不准高空抛物
③不准在提篮内乘人
④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⑤不准酒后上班
⑥不准玩火、烧火和打闹嘻玩
⑦不准赌力、赌食
⑧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⑩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二、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第393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条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应挂墙。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2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工作片书记、各职能办负责人、西城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五、监督制度
成立社区及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3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7.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2.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3.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6.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7.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8.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9.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1.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5.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6.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4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5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二、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环节
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采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
1.详细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入库记录应与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与供货者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食品运输环节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运输工具应能满足食品的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四、食品销售环节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按照食品销售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经营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虫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五、经营场所可以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七、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密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经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食品经营无关的用途。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保健食品专项制度。1.索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索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4.索要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的`贮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六、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七、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八、贮存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规范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排人员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等工作。
二、设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禁止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
四、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五、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十、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为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停止经营、召回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迅速按要求进行严格清查,并对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经营,并将清查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处理。
三、对已经停止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配合食品生产者立即召回,并将召回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十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
为加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记录食品销售去向,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规定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销货台帐。
二、食品销货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三、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销售食品时,主动向购进者开具载有批发记录信息的销售票据或者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
十三、禁止经营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6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特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做到定人、定岗,明确责任。
2、切实加大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力度。学校直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各方面工作,确保达标。
3、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讲解,掌握食品卫生方面的基本常识和急救知识。
4、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对食品卫生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建立和完善自身的食品卫生管理措施和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机制,定期进行演习。强化单位内外环境、加工条件及设施,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建立每天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的制度,并做好检查的详细记录,确保安全。
5、抓好食堂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的清扫保洁工作。尤其是食品存放、食品生产作坊更要做到无蚊蝇、蟑螂、老鼠等。做到窗明几净,案板干净、整洁,杜绝病从口入关的源头。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7
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4、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5、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四、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制度
1、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2、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热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6)、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3、专间操作风险控制要求
(1)、专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专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2)、专间使用前应当进行空气消毒,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
(3)、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
(4)、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备餐间。备餐间窗口保证关闭状态,不得随意开合。
(5)、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卫生清扫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本单位配备足够的加工设施和卫生设备。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等防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设备。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门下设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隔栅或网罩。
3、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5、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6、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7、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进行采购时,选择许可证照齐全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隔墙离地。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防潮、防鼠、防虫,定期维护,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配备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5、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
6、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最长暂存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餐饮单位不得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5、餐饮单位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十、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1、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2、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3、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4、严禁采购及加工无商品名称、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5、为防止熟食被细菌污染,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开;做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不吃隔顿凉拌菜。
6、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十一、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十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全体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单位正常运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组员:
2、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抢救
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协助医院进行调查和抢救。
(3)现场处置
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4)场地
发生食物中毒后,本店的从业人员要尽力做好现场疏导、解释和安抚工作,要稳定消费者和病人情绪,确保事态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无法控制的,要及时与110控制中心联系。
(5)配合调查处理
单位负责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局、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病人中毒情况。
3、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8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中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建立每日晨间检查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岗,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建立健康档案,收录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及健康状况。
(二)从业人员培训培训管理制度
1: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餐饮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厨师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分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餐饮从业人员在岗期间的每年培训时间应当不少于40小时。
餐饮从业人员应当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评估考核,取得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到期前三个月,应当重新参加评估考核。
2: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本单位上述人员的培训日期,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师资人员,是否参加评估考核及考核结果等内容。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明,全面负责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制订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2: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5: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规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6: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各位岗位负责人应当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监督员工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检查与汇报工作,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发生,每周一至二次对食品储藏与运输设备设施的运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指出,并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做好检查记录,每周一次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食品安全实施情况。
3:检查中发现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采购验收要求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采购需冷藏和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出库时应做好记录。
2: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加工用工具及容器应符合规定要求,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3:烹饪要求
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洗,使用后随即加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4:供餐需求
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清洗消毒,不得反复使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进行存放。
5: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藏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应规定洗净并消毒;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消毒后的餐饮应符合GB 1493 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食品经营,贮存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设施及门窗等),应当经常清洗与消毒,保持环境整洁与良好的经营状况。
2:每次使用后对工作台及洗涤盆,工具及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排烟设施的表面应当每周一次进行清洗消毒,排烟设施的内部应当每年不少于两次进行清洗消毒;每天完工后,应当对废弃物及时清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定期为食品贮存,陈列,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与保养。
4:建立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档案,如实记录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的时间,对象,方法,频次和人员等内容,保存时限不得少于两年。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2:工作人员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供货票据,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情节,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性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4: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在食品保质期保质期内使用。
5: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七,主要食品和食品农产品信息追溯制度
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里,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责任的。
2:须进行信息追溯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3::须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采购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采购的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直接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的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等信息。
八,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病并有利于空气流通。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运输工具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品运输时应避免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
3:贮存,运输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应当进行全程温度,湿度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符合保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监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九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配备专门的容器或场所存放废弃物,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液体废弃物,具有挥发性气味废弃物等,应当存在密闭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物的处置,应当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署合作协议。
3:建立废弃物处置台帐,如实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以及处置单位等情况,台帐保持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部许可证正本原件,并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2: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具体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经办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人员,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和食品安全量化管理等信息。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食品食品安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其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最后,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帐,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食品名称,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处置的方式和结果,记录保持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2: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9
1、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应当建立建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5、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0
1、餐饮行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4、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1
一、每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上班后,由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三、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2
一、基本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3
一、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不留隔餐隔夜的饭菜。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
6、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备菜间内,工作人员必须经二次更衣间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进入备菜间。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类上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库房整洁无鼠迹、无蟑螂。
二、餐具卫生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等工具在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84消毒液浸泡,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专用保洁柜并保持干净。
2、保洁柜、送菜送饭车及相应的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餐具洗消有保洁制度并有台帐记录。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4
一、工作职责
1、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2、发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物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并与岗位考核挂钩。
4、每天做好食物留样的检查工作。
5、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对有
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检查制度
1、学校专门设食堂膳食管理人员(唐凡和主任)负责食堂卫生检查,每天一次。
2、校长、组员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抽查等)。
3、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内为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过程、消毒、留样情况和学校采购、进货等。
4、对检查结果有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食堂考核进行扣罚款。
5、对检查结果挂墙公示。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5
1、每天下班前容器要清洁干净,表面底部不得有油污,凡有盖的,一律盖好。
2、将容器放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
3、模具用过后须先内外清理后擦净,不得有油污。
4、擦净后的模具盖好盖须入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不得立放,一律倒扣码放(烤盘最上面的一个要倒扣过来)。
5、工具用过后必须马上清洗干净,不得有水珠油污,放到指定位置。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6
一、废弃油脂务必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三、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光、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标准版模板篇6
一、大型宴会、重要接待、学校食堂、企业职工食堂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每餐、每样食品务必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务必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务必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食品留样要立即密封、贴好标签后,务必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六、每餐务必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七、留样食品务必保留48小时,时光到后方可倒掉。
八、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7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39;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8
1.保证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
4.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采购和使用新鲜、良好的原料保证食品安全。
8.杜绝采购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并且要求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0.食堂不供应小水产和改刀菜。加工后的熟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当天加工当天食用,管理好灭鼠等有害药品,以防误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须能按照从粗加工、烹饪、保存到设备洗涤区等传送点有次序地传送。
12.熟食间应有紫外线灯,每天消毒30分钟。
13.加工食品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经常保洁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的、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4.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对食品污染。
15.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16.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包装是否完善,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17.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8.如受到污染收货方应拒绝接收送来的食品
19.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保藏,避免交叉污染
20.保持冰箱内的整洁,经常擦洗外表
21.密封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非密封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并有明显标志。
22.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的食品与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19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理解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善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篇20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和电子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3、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7、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8、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制度
9、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中要求或现场核查中需要查看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记录表格
1、食品生产必备记录表格
(1)进货查验记录
(2)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包括环境、场所和设施卫生自查记录,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原辅材料贮存、保管、领用记录,生产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关健控制点的重要参数控制记录等)
(3)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4)不合格原料和成品处理记录
(5)成品销售台帐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知识培训记录
2、需要建立的食品安全记录
(1)不安全食品召回执行情况记录
(2)消费者投诉受理和处理记录
(3)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记录
(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