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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管理制度格式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有时会被张贴在或悬挂在工作现场,以随时提醒和激励员工遵守规定、积极学习、努力工作。那要怎么写部门管理制度格式呢?这里提供一些部门管理制度格式,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1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如有违反,必追究相应责任。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技术精、作风硬、业务强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岗位职责说明

一、技术部职责说明

1、负责公司自身运营网站的内容采编更新,要保证公司网站内容的实时性。每天上班的第一要务就是及时的更新网站的所有信息。

2、负责客户网站的制作建设,以及相关内容相关。

3、负责解决客户服务部转交的客户相关咨询并会同客户服务部一起做好客户服务。

4、负责开发公司分配下来的开发任务,以及对现有公司网站系统的更新改进。

5、负责公司服务器安全等其它事宜。妥善做好____。

6、负责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和工作。

二、市场营销部与行政部岗位责任制

1、全面了解掌握公司各有关业务情况,熟悉公司各方面事宜。

2、负责对客户的回访,解决客户的疑难问题做好后续服务,并且建立起客户的相关档案。

3、负责来公司客户的接待、介绍、解答,使各种客户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4、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从员工的招聘、考核、试用、签合同及解聘等工作。

5、负责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各种文件的撰拟。

6、负责公司员工的思想工作,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7、负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和员工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8、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其他各部门进行配合,各部门必须本着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尽力协助其工作。

9、每周进行一次工作的自我总结,每两周要整理一遍客户资源,巩固业务能力。每月必须进行向上级主管领导述职。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三、财务部与经理室

1、全面负责公司所有事务。

2、负责制作公司各种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营业报表等(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3、负责银行结算与发票管理工作(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5、负责公司每月员工工资制定和发放(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6、负责与客户接洽并进行相关款项的管理。

7、负责把好公司的财务关,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8、经理要做好一个连接点,既要对公司对总经理负责,又要和下面员工融洽相处,做一个好的带头人。

业务流程管理

总体策划不盲目制作

1、公司运营商业网站要综合美观和功能性全盘考虑,网站的整体风格和技术要求要技术部门集体讨论并结合公司领导的意见整合。

2、互联网宣传需要整体部署,落实到专人。

3、客户的网站制作单子要了解客户意见,包括经济支付能力,动态静态要求,平面设计体现的风格页面转换模式等。

4、清点客户资料,对图片质量、文字清楚程度,各国文字翻译与否,正确与否,公司合同要求制作页数要一一审核。

5、对使用工具,如电脑、扫描仪等或软件方面的要求要提前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按排专人解决。

6、听取业务人员,或领导对客户要求的解释,及时直接同客户通过领导或业务人员间接了解,如遇不懂问题马上询问办公室,如没有满意答复,马上电话查问领导或业务人员或直接问客户。

7、要求公司人员自行记录每次和客户交流的相关信息,包括通话起止时间、客户意见、是否需要再次联络等,承诺客户的,如答应客户在某个时间段再次联络,一定要做到,以免给客户以不可信赖的感觉,这样有损公司信誉和形象。

注重细节,把握全局

1、公司网站内容一定要遵守国家对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条规,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的内容,相关技术人员一定要把好关,特别是公司论坛的管理。

2、图片或者其它东西要放在相关指定目录,便于修改,查找方便。

3、利用服务器空间要注意有序性,注意保持服务器的安全性能。

4、客户或领导要求更改时按以下顺序:

(1)领导要求马上改的,一切暂停以修改上传首要任务。

(2)客户要求马上改的,马上汇报办公室或电话汇报领导确定后再安排修改进程。

(3)上传文件不允许影响办公室人员工作,如无密码,可由办公室人员修改密码保存后即可。

日常管理细则

作息时间制度

夏季(五一后到国庆前)上午8:05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30休息,下午18.:00下班。

冬季(国庆后到五一前)上午8:30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00休息,下午18.:00下班。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严格请、休假制度,员工因任何事情请假都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每次迟到扣罚人民币5元(从工资扣除),一个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含五次)予以额外20元的罚款。

4、员工的考勤情况,由经理室执行监督、检查。

电脑操作管理规定

1、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2、严禁在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3、电脑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避免不当的操作、使用造成设备的损坏。如有损坏,当由当事人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4、严禁泄露公司资料,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公司内部文档。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电话使用管理

1、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2、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市价交长途电话费。

3、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打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清洁卫生打扫制度

1、公司配备常规洁具,当每日进行清扫。实行公司人员轮流制.

2、对不服从安排清扫的,视其态度及清洁,给予教训或者处以5到20元的罚款。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2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完善集团合同管理工作和审批流程,防范集团合同风险,有效控制并维护整个集团的合法权益,集团法律事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民商事合同、协议的经济活动(劳动合同除外)。

集团及所属公司之间签订、履行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合同时应当做到: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维护集团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合同管理由集团及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主办部门、其它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之间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第五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集团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集团的对外合同以及集团董事局、总经理要求审核的其他合同。

(二)负责制定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国家合同法律法规的修改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三)负责根据《合同法》解释本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制定、修改集团统一合同范本;

(五)负责审查、修改、备案下属公司的合同范本;

(六)负责监督、跟踪本制度规定的由集团审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公司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八)负责对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核的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存档、备案工作;

(九)负责集团合同的诉讼、仲裁工作;

(十)指导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团负责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公司法律事务部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

(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工作;

(三)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本公司合同示范文本;

(四)协助或者参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五)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

(六)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和抵(质)押物登记;

(七)负责合同的登记和保管,对应由法律事务部保存的合同做好存档工作,对其他已审核的合同的复印件进行存档;

(八)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十)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应当设立法律事务部门,并设置合同管理岗位。各公司如果确有困难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外聘律师完成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及各公司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本部门合同;

(二)负责调查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资信;

(三)负责进行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办理合同签订的内部审批手续和外部的登记、鉴证等工作;

(五)负责监督、跟踪合同的履行;

(六)负责协调合同纠纷;

(七)负责保管、存档合同;

(八)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合同主办部门为最终签约部门,其它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三章合同的审批流程

第九条集团及各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然后依次经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确认同意后报总裁或总经理签字盖章。

第十条法律事务部门已经提供合同范本,主办部门仅需在合同中填写金额、数量等基本情况的,可以不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具体事宜由各法律事务部门规定。

第四章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前,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必要时,报由公司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或者聘请律师协助进行。调查内容包括:

(一)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主体资格;

(二)合同标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或者资质证书;

(三)非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代理签署合同的合法授权;

(四)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五)对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是否良好,现时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证担保的,保证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人资格,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是否真实存在;

(八)涉及质押担保的,质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质押的动产或者权利,是否真实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关的资信信息及资料。

第十二条资信调查报告及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下列资料,作为合同档案资料进行保管:

(一)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三)对方当事人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四)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签订授权书;

(五)经法定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验资报告、资金证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六)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现时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明材料;

(七)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存放资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所列各种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由调查人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予以注明并签名;无法或者不便核对原件的,应当在资信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公司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贯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十四条合同谈判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请求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其他部门的,其他部门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前款所称合同谈判,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条款内容等进行协商。

合同谈判时应当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权。取得合同文本起草权的,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准备合同草案。

第十五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以传真、公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的,应当随即以正式的书面合同予以确认。

公司有统一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如无统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起草,经法律事务部审定后,公布使用。

第十六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文本用语应当准确、严谨、简练、规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部首部分:当事人的一般状况

载明当事人各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公司,不得以部门名义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应当与对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等资信材料载明的情况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2、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3、质量条款

合同应包括质量标准和质量异议期。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价款或报酬条款及可能发生费用的分担条款

①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金额及货币币种,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②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③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及履行过程中各方义务及风险责任的划分

①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②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③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6、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报批且经有权确认人员签字确认。

我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业务部门应当审查对方提供标的物的的真实情况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

7、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他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8、根据法律或者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他条款;

9、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其他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0、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对新客户、情况不了解或曾有轻微违约行为的客户,在签约时应设置担保。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违约金的,应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方式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

选择诉讼方式的,签约时应优先选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合同生效的条件

签订合同的批准和授权。

(三)结尾部分

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或业务部门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合同中涉及的时间,应当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缩写,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条示范合同中未选择的项目或者未约定的空白栏,应当填写“无”字样。

第十九条除紧急或者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打印或者印刷制成。

第二十条非示范文本的合同草案提供对方当事人之前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由合同主办部门送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文本预审。

第二十一条合同谈判达成一致签署合同之前,合同经办人应当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将合同依次报送合同审核部门进行业务、财务、法律审核,最后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签订合同。

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合同审核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合同主办部门提供与合同签订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业务审核由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技术、业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二)技术、业务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术、业务方面权利义务的全面性;

(四)技术、业务术语的准确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财务审核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合规性;

(二)价款或者酬金结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资信情况;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法律审核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签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条款内容的齐备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语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四)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合同主办部门向合同审核部门送审合同草案时,应当给合同审核部门预留充分的审核时间。

合同审核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及时审核,不得拖延。

合同审核、审查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重要疑难的合同在两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一次提出全部问题要求主办部门修改。特殊情况下,经法律事务部部长和主办部门领导确认,合同审核应当在半日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草案后,应当出具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该类用语,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审核意见必须有审核人员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签名。

第二十七条法律审核后,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合同草案退还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送有关公司领导审批。

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未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而签订合同将根据集团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签订实行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委托签订相结合的制度。合同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或总经理)签署。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公司授权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授权签署合同的,公司应当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当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取得由公司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后,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授权签署合同的,代理人应当在“代理人”一栏签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签署后,由合同主办部门报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门,填写《公章使用情况表》后,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盖部门印章。

合同文本超过一页的,应当对整份合同加盖骑缝章。对于合同文本中的修改、删除之处,合同主办部门确定后,应盖章确认。

第三十一条对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签署,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本节规定予以要求,并确保:

(一)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具有签署合同的合法权利或者有效授权;

(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的签名真实;

(三)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其合同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

(四)合同文本修改、删除后原则上应当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删除的,必须由对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确认。

第三十二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应当办理鉴证、公证或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法律事务部依法应及时配合办理;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合同签订完毕以后,合同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准备并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条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

合同主办部门应实施履约跟踪统计,如有履行不及时或其他问题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根据规定向财务部门及各审核部门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条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发现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应当立即通报合同主办部门。

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书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赔。

前款所称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适当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送交对方当事人之前,应当经合同管理部门法律审核。

第三十六条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直接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对方当事人为单位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加盖其单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门印章。

对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直接送达的前款函件的,应当使用特快专递形式立即邮寄送达对方当事人,并应当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函件内容。

邮寄送达后,应当及时查询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并应当收存由邮递部门盖章确认的查询回单。

第三十七条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单、特快专递详情单和查询回单应当作为合同档案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八条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收到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的,应当立即送交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商同公司法律事务部处理。

第五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合同发生争议时,经办人应依照下列程序,提请处理合同纠纷:

(一)合同经办人应当做出纠纷处理意见并附相关材料,及时报告给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部门依据情况及时安排人员与对方协商。

(二)经协商能够达成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经办部门与公司法律事务部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后,报公司领导决定提起诉讼。

(三)对方提起诉讼或我方决定提起诉讼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将合同有关材料送交法律事务部门,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律事务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将其诉讼进展情况报集团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四十条对于属于集团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集团法律事务部依据情况,及时提出意见,由集团总裁对该纠纷及负责处理纠纷的单位、人员的处理意见等作出批示意见。

第四十一条凡由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出库、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合同纠纷发生之日起(一般为合同到期日)6个月内将有关材料移交法律事务部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办部门应当提交书面材料,本部门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应每三个月向法律事务部门汇报一次情况。

第四十三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有关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跟踪或履行。

第四十四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协商无效者,由法律事务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十五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六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公司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履行和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书面、电子资料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材料。具体范围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资信调查材料;

(三)合同审核和审批材料;

(四)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五)合同谈判、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意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六)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和解协议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等;。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材料;

(八)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合同档案,依照合同编号,确定合同档案资料齐全,向法律事务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单,经法律事务部确认后,根据各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立卷并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合同主办部门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档案备案。合同主办部门或经办部门可以在其职能管理或者业务范围内保存合同档案材料的复印件。

第四十八条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随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保管。

第四十九条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及各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它规定

第五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法律事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目的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第三条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自身的合同管理办法,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但须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独立对外订立合同。

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签订合同的法定签约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约的,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在签订各类合同前需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学校合同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合作,加强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合同的申报、审核、签署、备案、履行等各个环节均应按程序办理,严格制度,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合同管理委员会为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室人员及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组成。

第七条学校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一)保卫处:负责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处:负责科研、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层次的非学历教育办班(例如在职研究生课程班,MBA、MPA进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应在研究生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人事处:负责人事、劳动合同的管理;

(五)财务处:负责借贷及对外投资等合同的管理;

(六)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学校、院系与国(境)外大学或机构交流与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学分互认的合同应在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后报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备案;

(七)对外联络合作处:负责学校校友捐赠合同的管理;

(八)资产管理处:负责校内各类大宗物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学校专用设施采购,学生公寓家具、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采购,校内房屋、场地等财产租赁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处:负责校园基本建设和大项、专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绿化美化,校园维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软件购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图书馆:负责书刊采购、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十四)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八条校部机关各部门、各院系、各教辅单位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作为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

(二)组织合同项目谈判;

(三)起草合同文本;

(四)负责合同文本审核会签的流转;

(五)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六)指定合同承办人员;

(七)监督、组织合同履行;

(八)负责本部门合同统计;

(九)保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文件。

第九条财务处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项目的经费预算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审查合同中资金拨付和使用事项是否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协助合同承办部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第十条审计处负责监督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的执行程序和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合同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并建立使用记录;

(三)建立合同登记制度,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合同复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制订或协助各部门制订、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六)处理学校涉及的合同纠纷,参与或委托法律顾问参与仲裁活动和诉讼活动;

(七)对学校各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八)处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除即时结清外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学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原则上应采用示范文本。不能采用示范文本或根据情况需要对示范文本条款予以调整后使用的,应按本章其他条款的要求进行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如采用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应按合同审核程序获得批准。

第十三条合同承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标的(以下称“项目”)具体情况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范围、内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项目期限、进度安排或工作计划;

(四)项目质量要求(服务标准)、检验与验收方法;

(五)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六)项目变更方式;

(七)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合同承办部门应掌握项目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进度、合同相对方资产情况及履行能力),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定期将项目履行情况报送学校,并根据学校提出的需求,及时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五条项目检验与验收方法。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做好验收工作。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款应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并应约定验收不合格时我方的救济权利。对于货物采购项目,可将货物的验收分为表面验收和质量验收;对于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可将服务成果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效果验收;对于技术开发类项目,可将工作成果的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等。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对属于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信息、事项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泄漏,必要时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七条履约保证金。合同如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够控制合同风险为限;合同应约定:如果合同如约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八条付款方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原则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审核程序获得批准可以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条合同必须明确项目完成期限,对时间总量的约定应用工作日来核算,对时间段的约定应明确截止日期。

第二十条合同应约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对方失去其承担项目的能力或者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相关条款时,我方有权启动合同相对方退出、再选择等变更程序以及单方解除合同程序,合同相对方有义务在约定的交接期限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另行选择合同相对方,并与新的合同相对方进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原则上以约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选择仲裁,选定的仲裁机构应明确,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为宜。

第四章合同审核及签署相关流程

第一节申报

第二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时,合同承办人员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该审核表需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合同承办人员应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合同承办人员完成上述审查事项后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并随同以下资料:对方签约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律、法规规定对方签约单位所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特许经营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方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并报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节审核

第二十四条合同需经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的,合同承办人员应先将合同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由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五条合同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分管校领导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六条合同承办部门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时,应至少预留3个工作日的审核期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时,由法律事务室提出,与合同承办部门进行协商。

第二十七条对送审的合同,法律事务室应认真审核,必要时可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及学校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及合同修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办人员补报材料,最后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审核意见。

法律事务室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否采用合同范本;

(二)项目是否属于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四)是否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的条款;

(五)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合理,是否对学校造成较大风险。

第二十八条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项、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法律事务室应向分管校领导提示,提请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

第二十九条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照合同审核机构的审核意见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修改合同,如相对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协商结果告知合同审核机构,由其审核是否接受修改内容。

第三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必要时可就合同中涉及资金的事项征求财务处的意见,财务处应根据自身职责对合同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需要办理批准、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先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再报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签署

第三十二条合同经审核程序获得批准的,合同承办人员在正式订立合同前,应向法律事务室申请合同编号。

第三十三条合同承办人员申请合同编号后,须向法律事务室申请盖章,法律事务室按学校用印管理规定办理用印手续,签署合同。

第三十四条一般情况下,应在合同相对方先行签字、盖章后,我方再签字、盖章。合同承办人应核对相对方在合同上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否与签约主体名称一致,审查应由对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齐全等情况后,方可签字、盖章。

第三十五条凡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必须使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校内各单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专用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图章代替。凡未加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学校一律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合同承办人员负责。

原各单位经批准刻制的合同专用章,自本规定颁布之日起三日内送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节备案

第三十六条合同审核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原件及经过审核的合同草案复印件留存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三十七条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下方式备案: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财务处留存,复印件送法律事务室留存;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务室留存。合同承办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留合同复印件。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条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督促合同相对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情况,合同双方负有通知(包括提示有关部门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权利)、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九条合同承办人员应定期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争议。

第四十条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合同承办人员发生变动,应向本部门指定的其他人员书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方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我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应采用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

第四十三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变更或解除的依据,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按审核程序经批准后,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后,按主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协议,或由我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程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书、电报、信函及其他附属文件、资料,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及时完整地送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四十五条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应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依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及合同承办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追究行政或经济责任:

(一)学校所属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擅自以部门或学校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者;

(二)签订合同不做调查,不了解对方资信,导致上当受骗,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学校声誉者;

(三)超出职责范围和履约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到相应职责,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五)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学校合法利益,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学校法律事务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3

市场部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树立公司的形象,提高市场部的工作效率,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配合公司”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所有的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一、基本原则

1、遵守和维护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关心,关注公司的发展,对客户的态度和蔼可亲,不卑不亢。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

4、维护公司利益,建立公司良好公司信誉,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与同事之间态度友好,坦诚相待,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二、管理制度

(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者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业务关联单位或者竞争对手。

3、所兼职的工作单位对本公司构成商业竞争。

4、所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或者有损公司形象。

(二)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或者朋友的名义从事以上三种投资行为的。

(三)行为规范

1、市场部是公司对外的窗口,代表公司的形象,对内协作的主要部门。工作期间,衣着,发型。简单得体,简洁明亮。不留怪异发型,不浓装艳抹。

2、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无关的活动。

3、与客户和公司其他部门沟通时,语言文明、用语得体。,不得情绪化。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4、凡接触客户,在任何情况都需做到耐心,热心地服务态度,尽可能地详细登记与记录。

5、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的办公资料物品。务必妥善保存保管好涉及公司的秘密资料与管控文件。

6、根据公司需要,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推委,拖延。拒绝;对他人或者同事咨询不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客气地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甚至粗暴无礼的对待。

7、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应积极认真努力的完成。对领导的安排持有不同的意见时,可以提出,但是在未做决定改变时,必须严格遵照指令任务完成。

8、在工作时,遇到特殊情况或者克服不了的困难,应及时地向领导汇报反映。

9、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10、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1、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12、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13、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14、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程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产品交期。

15、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16、市场部相关人员,不得以私利,越权,越级等行为向公司其他部门下达指令,必须遵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程序进行工作。

(四)市场部工作内容

1、根据公司的中长期规划及生产能力状况,积极收集市场的信息与动向,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由市场部提出年度市场的发展方案,报请公司审查决策。经过公司讨论通过的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市场部年度发展目标的依据,制定市场部具体的发展计划与具体的实施策略。

2、根据市场的变化,根据公司生产能力状况作好市场预测,市场的发展方向,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生产能力的客户群,并不时整合客户资源。了解同行业发展的市场方向与营销措施与动态,研究,寻求,调整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加强对现有客户了解与沟通,开发有价值的产品与挖掘有潜力的现有客户,了解不同的客户与客户群对产品质量的反映与技术要求,并及时地反应给生产,以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制定满足客户的要求的可行性。

4、积极收集市场与竞争对手的信息与动向,并及时地向上级领导反映。

5、积极做好客户的定单交期,服务与要求,提高公司的声誉,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6、努力开发新客户,挖掘老客户的潜力,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7、积极协调配合客户与公司生产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定单,如遇到异常现象,应及时提前与客户,生产进行沟通。

8、按照不同客户的回款时间,做好回款计划,并进行跟踪,准确及时地回款。

9、定单的统计,分类,交期的回复,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处理好主次关系。尤其对初次合作的客户的定单或者老客户的试产单,应在生产单上有所说明。以便生产部生产和后期合作的跟踪。

10、建立并保存好客户档案,并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存档。对于初次合作的客户,要进行定单,回款,风险等综合评估,并以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存档。

11、对新老客户开模样品,由经理签字,按照:报价-价格确认回签-出图确认-样品确认-存档程序操作。

12、积极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异常,申报经理进行处理。

13、市场部的所有单据,发票发放等,严格保存备案。

14、以上规章制度,适用与公司市场部业务员,跟单员等所有工作人员。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4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树立公司的形象,提高市场部的工作效率,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配合公司”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所有的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一、基本原则

1、遵守和维护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关心,关注公司的发展,对客户的态度和蔼可亲,不卑不亢。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

4、维护公司利益,建立公司良好公司信誉,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与同事之间态度友好,坦诚相待,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二、管理制度

(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者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业务关联单位或者竞争对手。

3、所兼职的工作单位对本公司构成商业竞争。

4、所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或者有损公司形象。

(二)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或者朋友的名义从事以上三种投资行为的。

(三)行为规范

1、市场部是公司对外的窗口,代表公司的形象,对内协作的主要部门。工作期间,衣着,发型。简单得体,简洁明亮。不留怪异发型,不浓装艳抹。

2、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无关的活动。

3、与客户和公司其他部门沟通时,语言文明、用语得体。,不得情绪化。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4、凡接触客户,在任何情况都需做到耐心,热心地服务态度,尽可能地详细登记与记录。

5、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的办公资料物品。务必妥善保存保管好涉及公司的秘密资料与管控文件。

6、根据公司需要,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推委,拖延。拒绝;对他人或者同事咨询不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客气地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甚至粗暴无礼的对待。

7、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应积极认真努力的完成。对领导的安排持有不同的意见时,可以提出,但是在未做决定改变时,必须严格遵照指令任务完成。

8、在工作时,遇到特殊情况或者克服不了的困难,应及时地向领导汇报反映。

9、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10、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1、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12、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13、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14、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程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产品交期。

15、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16、市场部相关人员,不得以私利,越权,越级等行为向公司其他部门下达指令,必须遵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程序进行工作。

(四)市场部工作内容

1、根据公司的中长期规划及生产能力状况,积极收集市场的信息与动向,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由市场部提出年度市场的发展方案,报请公司审查决策。经过公司讨论通过的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市场部年度发展目标的依据,制定市场部具体的发展计划与具体的实施策略。

2、根据市场的变化,根据公司生产能力状况作好市场预测,市场的发展方向,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生产能力的客户群,并不时整合客户资源。了解同行业发展的市场方向与营销措施与动态,研究,寻求,调整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加强对现有客户了解与沟通,开发有价值的产品与挖掘有潜力的现有客户,了解不同的客户与客户群对产品质量的反映与技术要求,并及时地反应给生产,以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制定满足客户的要求的可行性。

4、积极收集市场与竞争对手的信息与动向,并及时地向上级领导反映。

5、积极做好客户的定单交期,服务与要求,提高公司的声誉,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6、努力开发新客户,挖掘老客户的潜力,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7、积极协调配合客户与公司生产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定单,如遇到异常现象,应及时提前与客户,生产进行沟通。

8、按照不同客户的回款时间,做好回款计划,并进行跟踪,准确及时地回款。

9、定单的统计,分类,交期的回复,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处理好主次关系。尤其对初次合作的客户的定单或者老客户的试产单,应在生产单上有所说明。以便生产部生产和后期合作的跟踪。

10、建立并保存好客户档案,并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存档。对于初次合作的客户,要进行定单,回款,风险等综合评估,并以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存档。

11、对新老客户开模样品,由经理签字,按照:报价-价格确认回签-出图确认-样品确认-存档程序操作。

12、积极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异常,申报经理进行处理。

13、市场部的所有单据,发票发放等,严格保存备案。

14、以上规章制度,适用与公司市场部业务员,跟单员等所有工作人员。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5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制定培训的原则在于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职责

第一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公司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八、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条各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一、本部门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二、协助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三、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三章培训类别

第三条按组织实施机构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安全意识培训、质量意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六大类。

一、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由公司内部组织的包括技能竞赛、野外训练、员工上课等方式的培训活动;

二、外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部培训是指公司通过外部聘请的具有专业培训资格的培训师通过面授、录音、光盘等方式进行的培训活动。

三、员工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四、员工技能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操作技能、管理能力、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五、员工态度的培训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六、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目的在于使新员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环境,知晓在本单位最基本的工作行为准则,该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该如何处理。

1、新员工的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以及其所在的部门完成:

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的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发展史、目前企业的基本情况,公司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主要教材为《员工手册》

由部门负责的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车间工艺流程等。

七、企业文化培训

1、目的使员工了解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2、培训内容应该包括雅堂之家的发展史,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经营项目与品牌,公司文化活动,员工发展通道等。

3、该部分的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并进行培训

第五章培训计划的种类

第四条培训计划按制订实施单位、计划期间、主要内容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种:

一、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二、公司月度培训计划

三、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四、部门月度培训计划

第五条公司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一、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1、公司各部门填报《年度培训计划》

2、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拟编《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负责人审核

4、总经理批准

5、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二、公司月度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备案流程:

1、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依据《年度培训计划》拟编《月度培训计划》

2、公司负责人批准

3、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第六章培训计划的编制规范

第六条内容完整

各部门或各车间的年、月度培训计划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或计划模板进行编制。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授课人、课时

第七条上报按时

1、每年的12月10前必须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上报来年的培训计划;

2、月度培训计划在计划月度始日前3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3、当培训计划发生变动时,应至少提前3天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4、当培训完成后,必须在一周内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递交培训记录表;

第八条制定培训计划的原则

1、必须符合部门业务发展需求

2、必须符合员工发展需要

3、应针对特殊工种、新入职人员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

4、满足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5、月度培训计划是实施年度计划的具体安排。

第七章培训评估管理

第九条培训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培训收益评估:评估培训目的的实现情况,调查受训员工学得怎样。

二、培训效果评估:评估内部培训责任人和外聘培训讲师的培训能力与水平,调查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教得怎样。

三、培训组织评估,评估培训内容课题是否适合公司发展要求,是否受员工的欢迎,调查培训组织责任者培训计划安排做得怎样。

第十条培训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式有闭卷考试、课堂作业、现场提问、评估表等方式进行,通过培训评估表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训评估的主要常用办法,是通过员工填写集培训收益评估、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组织评估于一卷的《培训评估表》来进行评估的。

二、考试考核主要用于评估培训的收益。

第十一条培训评估的实施

一、每次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结束后都必须进行培训评估。

二、培训评估,应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不同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1、培训收益评估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⑴培训内容为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专业理论知识等的培训评估可以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⑵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做课堂作业,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讲师出题,培训组织责任人制发试卷,组织实施;也可以由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撰写培训小结。⑶以提高岗位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现场提问,现场操作的方法,在培训计划中作出评估安排。

⑷.培训效果评估,可以采用由学员填写培训评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⑸培训组织评估,可以采用培训效果的评估方法,可与培训效果同时进行。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在培训部门完成培训后三天内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培训评估完成后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门备案。

第八章培训纪律

第十二条培训组织纪律

一、培训组织责任人应在开课前做好培训教材、教具、器材等的准备工作。

二、员工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并签到后找到自己的受训位置。

第十三条课堂纪律

培训责任人、员工在课间应关闭手机铃声,不准在讲课时间说电话,有妨碍他人听课的行为。第十四条考勤纪律

准时参加培训签到,因特殊情况需缺课的,应按考勤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必须补课的应按培训计划要求办理。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九章其它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车间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所有

单位各部门管理制度范本(四)

第一节职工招用

第1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管理

第4条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____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5条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1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3条公司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劳动纪律

第24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上班时间为:8:30-11:30、13:00-17:00,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6

一、指导思想

(一)加强和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门成员的了解和监督。

(二)为使团学运作更规范合理,考核成绩将作为十分重要的依据并结合书记处和主席团的意见对部门成员进行评优、晋升、淘汰。

(三)通过考核制度帮助成员认识自我、弥补不足、提高才干,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考核对象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团学各部门副部长、干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1、副部长: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在2.5以上。

2、干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评选该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人数的30%作为优秀团学成员在系内进行表彰。

(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日常考核30%、期末考核30%、部长评定20%、学期小结20%。

1、干事日常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2)具体操作:

1、凡部门有活动,部长对参与活动成员进行评分。

2、学期末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平时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2、期末个人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自我认定情况、部门其他成员对于此名干事的认可程度与总体评价。

(2)具体操作:1自评、互评,分别由本人、部门其他成员评分。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3、期末部长评定:

(1)目的:了解部长对该成员的认可程度,为人员的合理调度提供依据。

(2)具体操作:

1、部长评定在每学期末由部长填写(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部长对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4、学期小结:

(1)目的:考察成员对团学、所在部门和自身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以后发展的意向,综合考察成员的整体素质,给成员一个发表自己观点和想法的地方。

(2)具体操作:

1、由人力资源部从实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设性等角度进行评分(人力资源部的小结由办公室评定)。

2、由主席团进行监督,办公室进行核查。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7

配电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七条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O____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8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转载于:社团部门规章制度)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9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向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一)职工的聘用原则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一起进行。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执行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加强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一____.com。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处理合同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10

文艺部是学生会的一个下属部门,所以我们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统一章程,鉴于文艺部工作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

1.学生会文艺部需服从学生会主席的安排,全面负责本学院及全校性的各种文艺活动,例如:迎新晚会、军训大合唱、舞蹈大赛、主持人大赛等。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比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充分挖掘并展现学生的艺术才能。

2.协调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不定期组织文艺方面的交流活动,以增进各部之间的合作协调性与学生之间的交流。

3.学生会文艺部指导各班级文艺委员工作。

二、工作制度

1、每次活动文艺部成员要团结合作,对分配下去的任务要认真按时完成,不得推脱。

2、本部门在活动方案确定前应把活动的计划、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有关情况交由本部门全体人员讨论,以书面形式向学生会全体讨论。方案确定后,部长分配部门成员具体工作,并落实工作到每个人身上,及时做到向部长汇报工作进程。部门成员要各尽其职,分工协调,活动完毕后,需留有活动资料(如活动策划书、节目单、演员联系方式等)书面总结。

3、各项文艺活动以及未组织过的文艺活动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凡本部门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在自己

的工作完成之后,可帮助自己部门内别的干事一起工作。

4、在每一次的活动开展后,部门应向部长汇报工作,并写一份自己的工作小结,每学期各位干事都要写一份述职报告。

5、部员应积极要求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以更好的姿态融入其中,在工作中应与其他部员和睦相处。

6、部长应合理分派工作给部员,尽量让每一位部员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学生会文艺部注入新的活力。

7、注意仪表、言行、着装、事事处处起。

三、会议制度

(1)文艺部历年不变的例会召开地点和时间为敏行楼

学生会办公室,周一晚上六点半。

(2)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出席,无故迟到者须说明理由,

例会每次须要,多次不到者除名。若有事不能来

时应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经同意后方可。

(3)例会实行轮流主持制度。每次例会由部长,副部

长轮流主持。

(4)严格遵守例会纪律。开会时态度严谨认真,自己

也做好会议记录,讨论时发言踊跃,积极主动,

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活泼性。

四、奖惩制度

1、文艺部成员需建立个人档案,作为评优参考资料。

2、优秀干事奖:每学期结束前,评出优秀干事。在总结大会上公

开给予表扬。

3、日常若有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惩处。

五、部员培养管理计划

1、提高本部成员的自身素质,多给部员提供锻炼的机会,使他们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充分调动文艺部所有成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深入了解和发挥文艺部成员每个人的能力和特长,以及他们对文艺部的发展和建议,加强文艺部成员能力的调高,以共同进步带动文艺部的发展,加强团队合作精神,热情活动,各尽其职,努力开创文艺部工作的新局面。

2、在每次会议中,部长将尽量让部员有更多的发言权,把总结的机会留给部员,尽量让他们发表好的意见,好的庐,并且从中观察他们各方面的能力,再加以培养。

3、轮流安排部员每月上交工作总结,并对文艺部提出建议,要求。

4、部门应在活动结束一天内上交通报表扬名单,开会表彰。

5、部长负责制定章程与组织工作,定时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工作进程,部长在各项工作开展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前期工作计划。在工作开展中需督促各项工作的进程,在工作完毕之后需对其进行总结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

六、文艺部成员守则及要求

1、文艺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积累一定的工作能力与协调能力,处理好与其他各系文艺部成员间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完

成部长交给的任务。

2、文艺部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在文艺部举办的活动中应积极。

3、文艺部成员应具备协调配合精神,同舟共济,互相帮助。

4、文艺部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11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文件的起草、审批、传达、存档工作,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其中工程系统与甲方的往来函件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3、公司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存档。

二、文件的分类

1、外收文:公司从外部接收的政府文件。

2、外发文:以公司名义向外部发送的文件。

3、内行文:公司内部下发的文件,分为正式文件和临时文件(指时效性较强的文件)。本制度的内行文所指的是正式文件。

三、内行文的管理

1、内行文的范围:

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制度、办法、通知、决定、决议、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内行文范围。

2、内行文的编号

各部门发放文件之前,应交至办公室统一编号并留存一份(见附件一《编号规则》)。

3、格式要求(附件二)

⑴、每一页页眉右侧注明公司名称并用五号宋体加粗字体。

⑵、每一页页脚中心注明页数和总页数,其中总页数用“()”括起。

⑶、在首页正文上方注明文件的编号、生效时间、修订时间、总页数、拟定部门,签发人。

⑷、文件标题使用宋体小二号字居中。

⑸、正文使用小四或四号宋体,行间距1.5倍。

⑹、主题词/抄报/抄送使用小四或四号宋体。

⑺、公司全称:在落款、合同文本等情形必须用全称。

注:主题词即文件内容的关键词。抄报适用于需了解文件内容的公司管理层,抄送适用于需了解文件内容的相关单位、部门及同级部门。

4、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起草的文件格式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有权退回并按要求格式改正。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1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部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生产班组应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主管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生产的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工程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要保证“三同时”的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进行整改,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准其上岗操作。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三条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

第十四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有相应保护设施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八条车间生产设备、产品存放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九条车间厂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非生产作业,进入车间施工作业时,须到生产技术部或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动火证,要有公司安保消防人员在场监督,方可作业。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使用地和贮存点,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公司安保消防人员监护下进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三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十五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定期职业体检制度。

七、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年不少于二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八、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九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三十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2、重伤。3、死亡。

第三十一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

3、事后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到“三不放过”;

4、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领导、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13

一、保洁专责岗位职责

保洁专责在物业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保洁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熟悉服务辖区内办公、生产、住宅区环境及各类物业设施设备情况。

(二)、负责制定保洁员工作制度。

(三)、负责制定保洁工作标准。

(四)、负责制定保洁员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录用、辞退等)。

(五)、经常深入办公、住宅、生产场所检查保洁服务质量,有权下达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

(六)、负责爱国卫生宣传和疾病防治工作,定期检查分公司的防鼠、灭蝇、灭蚊等工作。

(七)、定期检查指导分公司对办公、生产、住宅区的消毒、消杀工作。

(八)、负责爱国卫生考核达标工作。

(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绿化专责岗位职责

绿化专责在物业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对办公、生产、住宅区的绿化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为业主创建并保持治人的生活环境。主要职责如下:

(一)、熟悉办公、生产、住宅区的绿化概况,指导检查各分公司的绿化、美化、管理维护工作。

(二)、指导各绿化专责提高绿化养护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熟悉花草树木品种特性和栽培管理方法,掌握花木病虫害的防治方法,正确并熟练使用园林机具。

(三)、负责指导制定分公司全年的绿化、美化方案,并征得业主同意。

(四)、负责制定分公司对绿化水泵、电机、喷淋设备及其他器材、工具的使用管理办法。

(五)、负责定期巡视办公、生产、住宅区的绿化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实施。

(六)、负责指导分公司物业小区绿化达标验收工作。

(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暖电维修专责岗位职责

水暖电维修专责在物管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检查对办公、生产、住宅区的物业进行维修、改造及保养,监督检查维修工的日常工作,确保办公、住宅区内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具体职责如下:

(一)、熟悉掌握工民建的相关知识,负责编制工程预决算方案。

(二)、负责指导各分公司制订各类物业维修及养护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各分公司大、中修项目的计划审核、报批、管理等工作。

(四)、熟悉办公区、住宅区内楼宇房屋的分布情况,结构类型,地上地下管道的走向、分布等。

(五)、定期抽查各分公司对大中修项目计划的落实及水暖电的养护维修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六)、指导分公司对各类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保安专责岗位职责

保安专责在物业管理部主任的领导和属地派出所的指导下,负责指导分公司保安专青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熟悉系统内主要办公场所、生产、住宅区的地理情况和分布位置。

(二)、负责制定分公司各类保安人员的管理办法。

(三)、组织召开治安工作会议,负责上传下达,及时传达上级综合治理指示精神,并督促落实。

(四)、不定期检查分公司的综合治理、保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负责指导处理各类邻里纠纷,配合派出所开展专项严打工作。

(七)、定期组织检查防盗系统、报警系统和自动监视系统,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工程项目专责职责

工程项目专责在经营发展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各类大、中型工程基建项目进行管理和实施,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外工程项目的公关和业务的承揽。

(二)、负责各类大、中型工程项目合同的草拟、标书的制作等。

(三)、负责审核各类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管理。

(四)、负责工程项目的报批、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主管工程的安全质量。

(六)、负责审核各类工程的施工计划和全过程管理标准。

(七)、负责编制公司全年的工程项目开发计划。

(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经营开发专责职责

经营开发专责在经营发展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各类经营项目开发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计划。

(二)、负责各类经营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并提出可行的方案。

(三)、负责新项目的报批、开发等前期工作。

(四)、负责对新开发项目的交接工作。

(五)、负责对经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物业管理考核专责职责

物业管理考核专责在物业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业主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二)、人监督检查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起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人并负责和业主达成双方认可的合同意向。

(四)、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依据,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内容、深度测算物业收费标准。

(五)、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精神,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贯彻指导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六)、接受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意见,并督促服务部门及时改正。

(七)、负责对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和随机考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八)、指导分公司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配合甲方两个文明建设的开展。

八、文秘档案员岗位职责

文秘档案员在综合部主任的领导下,从事文件的起草、信息的收集和档案的管理等,主要职责如下:

(一)、撰写公司的各种文件、信函、计划、决议、报告、宣传稿件等。

(二)、负责各种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报总经理参阅。

(三)、人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以备查阅。

(四)、召集公司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综合部主任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公司各种文件的传阅、分类、归档。做好资料的_

(六)、安排各种来访接待,处理信函、电话、电报等,并做好记录工作。

(七)、完成总经理直接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劳资、社保专责岗位职责

劳资、社保专责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上级及公司内部有关人事、劳资、社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检查国家、自治区、上级领导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人事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的落实。

(三)、负责指导分公司临时用工的招聘、解聘、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司内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晋升工作。

(五)、负责公司内部职工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及员工请假、考勤、公休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公司内部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解答分公司对各类社会保险问题的咨询。

(八)、办理公司内部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的缴纳、转移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教育培训职责

教育培训专责在综合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职业道德、作风、服务等多方面的培训,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培训学习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

(二)、负责对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人负责对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训,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和标准。

(四)、负责职工的思想作风培训,按照上级和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树立统一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五)、负责对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方式的培训和提高,树立天净物业的服务品牌。

十一、内勤接待人员岗位职责

内勤接待人员在综合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从事公司内部的接待和服务性工余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来人来访的接待和安排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的报刊、杂志、文件等的整理工作,字(三人负责公司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的卫生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公司召开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场的布置、会务的服务工作。

(五)、负责(总)经理办公室文件资料的整理工作。

(六)、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七)、综合部主任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财务会计在公司领导和财务部主任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三)、围绕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和费用预算,有效地筹划和运用公司资金。

(四)、做好公司各项资金的收取与支出管理。

(五)、定期汇总公司经济运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做好财务统计和会计账目、报表及年终结算工作,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档案资料。

(七)、定期检查财务计划、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分析存在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八)、统一归口管理公司各种票据和账目,杜绝资金流失。

(九)、负责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监督工作。

(十)、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十一)、负责向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作出财务报表。

十三、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出纳在财务部主任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对部门经理负责,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财会制度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细则,按制度管理好公司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

3、及时办理各种转帐、现金支票,并交会计做帐;

4、及时追收各种应收的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14

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__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结合__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学习制度

第三条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学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提高本职业务水平为主题,集中学习日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集中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党的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主讲,每半年进行一次;第二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由党政办公室、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材料学习;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规等的专题讲座由业务部门组织材料指定专人主讲,每一个季度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进行一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之内通知主讲的业务部门。每一次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结束后由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好考试题目对全体参学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年终评出学习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除到山区村下乡人员、开会人员、因公出差和请假人员外,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惩扣工资5.0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一天,并惩扣工资30.00元。

第六条干部职工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必须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报考,凡未经批准擅自报读者一律不给假期。面授实行请假面授。参加函授学习的一律不报销任何费用,按获得毕

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500元,大专文凭奖励800元,本科文凭奖励1000元,本科以上奖励1500元。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处罚金5.00元,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上班时间吃早点、买菜、逛街、外出办私事、非公事串岗等,每发现一次扣工资5.00元。

第八条上班实行签到制。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前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委托他人带签,因公未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告知办公室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记为出勤,不发补助,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条实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实行副股级以上领导1名带班和2名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____、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节假日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严格控制请假天数。除特殊情况(婚、丧、病、函授学习、探亲等)以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4天。当月请假超过5天的按超过天数每天扣发工资30元。

第十一条实行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镇内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必须到党政办报告,并由党政办填入考勤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下乡人员由工作组长负责登记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底将考勤表交党政办。

第十三条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特殊情况除外)。书记、镇长请假相互审批;副科以上干部(含党委委员)请假由书记审批,股所负责人(含副职)由镇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长审批;下乡工作队员请假,工作组长由书记或镇长审批,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经工作组长审批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批,以上请假人员书面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党政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凡请假者,按请假天数在年终扣发相应天数的奖金。请事假及面授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实行一天一考勤,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兑现。

第五章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车辆调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能出车。

第十七条外单位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驾驶员接党政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出车的油料费和车辆磨损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在本镇内出车的,根据出车的里程和车辆的耗油量实行开单定点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条外出途中须加油的,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领导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前须经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驾驶员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车辆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点修理。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领导酌情处理。

车辆修理费用原则上必须持有所换旧零部件、修理材料单、修理发票并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要切实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车辆不工作时一律停放在单位,不得开回家或者停放在别处。

第二十二条车辆原则上只保证党政领导办公用车,部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单位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以使用公车,但须交纳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费。

第六章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镇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四条接待对象:凡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县五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乡镇、外地区领导、招商引资的相关客商等。

第二十五条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相应领导陪同接待,接待时应严格控制参加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单制度。接待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安排在镇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持党政办派发的接待单到指定地点接待,并实行党政办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记签字制度。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且未经党政办公室登记签字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七条严格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标准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灵活掌握;接待镇内人员(含工作误餐)一律控制在10元内,并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签字,并注明接待人数。

第二十八条实行接待礼品统一办理制度。对外来领导需赠送礼品的,各单位、各部门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非经批准赠送的礼品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实行补助制度。对出差或下乡人员、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给予相应补助。出差补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镇级工作人员下乡按山区村每人每天5元、坝区村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下乡人员必须交纳给所在村相应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食宿接待原则上由镇统一安排。不统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区村每人每天30元、坝区村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交通、伙食和住宿补助费。

第三十条由镇直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来各部门办公的村级人员干部,接待原则上由各部门酌情解决。确因特殊情况需镇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门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财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镇政府各种费用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

第三十二条镇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采取独立核算,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根据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量以及镇财力状况由政府安排财政所适时核拨。对有创收能力的单位和部门,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费用,按核定标准的50%核拨。

各单位和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拨。

各单位向外争取的各种资金,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各部门的人员工资由财政按月划拨到银行并转发到个人帐户。公用经费由镇财政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公用经费之和,并根据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政府批准,分别划拨到各单位帐户。专项经费以镇人民政府拨款通知为依据,发生一项,划拨一项。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使用的资金,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下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单笔开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使用好本部门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对业务性质不清,审批手续不齐,开支范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人员有权不予核销。对不按时报帐核销,大量坐支现金的单位和部门,除停止提取备用金外,停拨除人员工资以外的一切经费。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不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停拨经费。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每年州、县对镇的“三文明”奖金,提取一分用于镇领导班子的风险奖,职工按照挂钩项目和出勤情况经综合考核后计奖。

第三十八条全年事(病)假不超过24天的,给予兑现出勤奖,奖励标准为300元/每年。节假日或其他时间加班的视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九条出现旷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优秀等次;每旷工一天,扣工资三十元,交镇工会用于职工福利,并加计为事假五天。旷工天数过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工作中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年底不参加奖金的分配。出现“六害”行为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章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若因人为损坏室内设施,由各部门赔偿或修复。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干部职工,除照价赔偿外,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第四十二条大会议室、党委会议室、值班室及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须提前与党政办联系,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打扫一次,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钥匙。

第四十三条各办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扫好室内卫生。文件、资料、报刊、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院内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每星期一上午集体学习结束由党政办组织各办公室人员进行一次院内环境卫生的打扫。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无故不参加打扫卫生的人一次交罚金人民币5.00元,交办公室用于花草树木的购置。

办公楼内的楼梯、走道、门厅、卫生间等环境卫生聘请专人每天打扫一次,随时保持清洁。

第十章门卫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7:00开大门、19:00关大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员,必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内、大院内进行巡逻,保持高度警惕,对进入办公区的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四十六条门卫值班人员要管护好花草树木,每天早晚对院内的花草树木、草坪进行浇水维护,对损坏花草树木及院内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要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入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

第四十七条门卫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镇纪委督促检查,由党政办负责落实和实施。

第四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门管理制度格式篇15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仔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方案,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学问、技能的宣扬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掌握)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急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别状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分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殊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急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快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果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赐予表彰嘉奖;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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